4月28日下午,虹口区人民法院与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虹口区人社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市虹口区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仲裁与审判白皮书(2021-2025)》及《仲裁与审判典型案例(2021-2025)》,并签署《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协同处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合作备忘录》。会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典型案例:网络接单月嫂被拖欠服务费,如何审理这一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
2024 年,辛某入职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月嫂一职,从事产妇及婴儿照护工作。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小程序派单,辛某接单后前往月子中心工作或提供上门服务,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辛某结算单量天数进行结算、无保底收入,辛某可以自行选择接单是否,除在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接单外,辛某也在其他平台接单工作。
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与辛某约定270元每天,另有法定节假日、好评补贴。2025年1月9日至3月10日期间,辛某在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处接单共计33天,加上春节补贴及好评补贴共计17610元,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放2000 元,剩余15610元未发放,故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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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辛某提供的小程序截图、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证据,可以认定辛某某为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了月嫂服务的劳务活动。辛某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接单,辛某也可以选择其他平台进行接单,双方根据辛某接单数量进行结算劳务费,双方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从属性要件,双方系建立劳务关系。
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出具欠条的行为系对欠付劳务费事实的确认,该行为与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关联性,相应付款责任应由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典型的新业态用工纠纷,月嫂作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其用工模式具有灵活性、去组织化、工作安排非固定等特点。辛某某并未与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传统劳动合同,而是通过线上自行接单,以灵活就业方式提供母婴护理服务。
在审理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时,应遵循如下审理原则:
一是穿透式审查锁定用工主体责任。新业态用工中,用工主体多元、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突出。本案中,出具欠条的主体并非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本身,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法院通过审查马某与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身份关联性及其行为的经营属性,穿透法律关系认定上海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为同类案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提供了裁判思路参考,有效防止用工主体通过关联方操作规避责任。
二是电子证据与辅助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本案辛某提交的证据类型多样,包括微信聊天记录、书面欠条、小程序截图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弥补了新业态用工中书面劳动合同缺失、用工事实难以固定的举证困境。这一做法为劳动者在新业态用工中如何有效固定和提交证据提供了示范,亦提示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及时留存沟通记录、服务凭证、评价信息等关键材料。
三是为灵活用工领域劳务报酬纠纷提供裁判指引。本案所涉月嫂服务系典型的新业态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界限模糊,用工管理较为松散,报酬支付缺乏规范流程。法院在审理中准确把握民事劳务关系的法律特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作出裁判,明确了此类灵活用工场景下,接受服务一方应依法履行报酬支付义务,有助于规范家政服务、母婴护理等灵活用工领域的用工秩序,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规范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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