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返岗的北京一女子每天在自己独处的办公室吸奶,一天偶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烟感探测器内竟隐藏着一枚针孔摄像头在偷拍!法院虽判她胜诉,可公司一直不服,称装之前她已经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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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赵女士在一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作了10年,从事行政岗位工作。
2024年9月27日,产假结束的她回到公司的朝阳办公区工作,当时仍在哺乳期。公司为她安排的办公室有四个工位,但实际上长期只有她一个人。因此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成为她每天工作、吸奶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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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赵女士偶然抬头,发现天花板上装了两个外观一致的“烟感报警器”。这布局让她心里打了个问号:这么点地方,何必装两台?
她感到很是疑惑,就搬了个椅子爬上去凑近一看,有个烟感的侧面居然有个极小的红点在闪烁,竟是个伪装成烟感的针孔摄像头,正对着她的工位方向!不仔细瞧根本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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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浑身发冷。”赵女士回忆当时的心情,“我每天都要在这里换衣服、吸奶,这涉及我最私密的时刻。而且这个办公室基本只有我用,公司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监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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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第一时间给公司行政主管打了电话,对方的反应让她更加心寒。
行政主管过来瞅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这是公司为了防办公区失窃装的,全公司都有,又不是只对着你一个人,大惊小怪什么。”
赵女士当场就气哭了:“我一个人在这办公室,平时还要吸奶,你们装摄像头不通知我,这不是故意偷拍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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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执不下,赵女士直接报了警。
警方到场核实后确认,这个摄像头确实是公司安装的,已经拍摄了近一个月的视频,其中包含大量赵女士在办公室换衣服、哺乳、吸奶的隐私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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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交涉无果后,又惊又怒的赵女士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时,公司方面辩解:“我们为了安全管理,已提前告知,属于正常装监控。”而且,“装摄像头之前她已经被调到昌平上班了,这间屋子跟她没关系。”
赵女士怒斥:“那你倒是大大方方装啊!伪装成烟感器,藏得那么深,这是管理还是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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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于七日内销毁所有相关视频资料,并向赵女士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基于管理需要安装监控设备,也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以隐蔽方式侵扰员工的隐私权。赵女士还在哺乳期,在这间基本只有她一个人的屋子里吸奶,这种情形下被暗中拍摄,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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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觉得难以理解的是,涉事公司虽然接受了判决,但一直不服觉得受了委屈:“装之前她已经调走了!”
他们的逻辑是,监控是冲着“办公室”装的,不是冲着赵女士装的,只要不是故意拍你,就不算侵权!
这事传到网上后,立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直言:“安摄像头就正大光明安,伪装就是心里有鬼。”
有在职的哺乳期妈妈留言:“我平时也在办公室吸奶,看完这个我现在抬头就看天花板,谁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在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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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不是老板的私人领地,更不是法外之地。摄像头可以有,但得光明正大;管理可以有,但不能打着管理的旗号满足私欲。
员工护住自己的隐私,请从说“不”开始。也希望法律再硬气点,5000块真的不够让这些“眼睛”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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