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二〇一九年秋天的一个深夜,我正在出租屋里赶一篇稿子,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是老妈的名字,我接起来,却听到一个让我瞬间清醒的消息——表哥阿杰从柬埔寨回来了,人瘦了一圈,精神头倒还不错,正在我家里吃面。
“你猜他这回遇到什么事了?”老妈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让人家姑娘的爹给关起来了,关了整整一个礼拜。差点就回不来了。”
我愣住了。
阿杰是我大舅的儿子,比我大三岁,从小就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小时候带我去河里摸鱼,翻墙偷邻居家的枇杷,每次闯了祸都是他扛着,挨打的时候咬着牙一声不吭。大舅妈常说这孩子命硬,将来肯定要出去闯荡的。果然,高中毕业之后阿杰就没再读书,先是去深圳打工,后来又去了浙江,前前后后换了好几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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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的时候,听我妈说他跟着一个老乡去了柬埔寨,在西港那边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之后一年多的消息就断断续续的,偶尔在家族群里发张照片,背景永远是烈日下灰扑扑的工地,他戴着安全帽,笑容倒是爽朗。家里人都替他担心,他自己倒满不在乎,每次视频都说好得很、挣到钱了就回来。
可这回是怎么个情况?
我挂了电话,手头的工作是怎么也写不下去了。那个晚上我翻来覆去地想,阿杰到底在柬埔寨经历了什么?那个姑娘是谁?她家人为什么要把人关起来?最后又是怎么脱身的?一连串的问题像蚂蚁一样在脑子里爬来爬去,怎么也赶不走。
第二天一早我就买了回老家的票。高铁三个小时,又转了一趟大巴,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推开院门,一眼就看见阿杰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手里捧着个大碗在吃我妈做的红烧肉盖浇饭。他比上次视频里看到的时候瘦了不少,颧骨都突出来了,皮肤晒得黝黑,但精神确实还不错,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的,一看就是好久没吃过家里的饭菜了。
“哟,大作家回来了。”他看见我,咧嘴一笑,腮帮子鼓鼓的还嚼着肉。
我没跟他贫,搬了把椅子坐到他旁边,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近处看才发现他手背上有些细碎的疤痕,指甲缝里还嵌着洗不掉的灰黑色,像是某种植物的汁液干了之后留下的痕迹。
“听说你在那边出了点事?”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些。
阿杰扒饭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复杂。他把碗放下,抹了抹嘴,靠在椅背上望着头顶的槐树叶子。秋天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沉默了好一会儿,久到我以为他不打算说了,才听他轻轻叹了口气。
“你相信缘分吗?”他忽然问了我这么一句。
我愣了一下,没来得及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去柬埔寨之前我是不信的。在国内谈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处着处着就散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我以为我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找个差不多的姑娘,结个差不多的婚,过个差不多的日子。”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几分,“可那姑娘不一样。她叫阿婉,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知道了,这辈子怕是跑不掉了。”
我妈不知什么时候端了两碗绿豆汤过来,放在我们中间的矮桌上,然后很识趣地进了屋。槐树上的知了一声接一声地叫着,空气里弥漫着秋天特有的那种干燥而温暖的气息。我端起绿豆汤喝了一口,没催他,等着他自己往下说。
阿杰又沉默了。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抽出一根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烟雾缓缓升起,在阳光里化成一道淡蓝色的线条。我注意到他拿烟的手微微有些抖,不知道是后怕还是有别的原因。
“后来呢?”我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弹了弹烟灰,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那笑容里有苦涩也有甜蜜,说不清哪个更多一些。
“后来啊,”他说,“后来我就知道了,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就是为了给你上一课。这一课可能很贵,可能很痛,但你不会后悔。”
他又吸了一口烟,眯起眼睛望着远处。我知道他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恐怕比老妈的转述要复杂得多。我把绿豆汤放在一边,往他的方向凑了凑,像个等着听睡前故事的小孩子一样,做好了听他好好说一场的准备。
而他要说的这个故事,说来也巧,恰好要从他刚到柬埔寨那天讲起。
我叫林杰,认识我的人都叫我阿杰。一九九三年生人,标准的九零后,属鸡。家在南方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县城,爸妈都是普通工人,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但也没让我饿过肚子。我这个人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上课坐不住,考试全靠临阵磨枪,勉强混了个高中毕业证就不读了。我妈当时气得不行,说我以后肯定要后悔,我说妈您放心吧,我这个人别的不行,就是运气好。
事实证明运气这东西确实有时候会站在我这边,但更多的时候,它只是在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把我摔个瓷实。
二〇一八年过完年之后,我在浙江那边的活儿干完了,一时半会儿没找到合适的新工作,就在老家闲着。有一天晚上跟几个兄弟吃烧烤,喝了点酒,有个叫大军的哥们儿说他认识一个老板,在柬埔寨那边接了工程,正缺人,待遇比国内高不少。大军说那个老板姓赵,是他远房表哥,在西哈努克港那边做建筑装修的,手底下缺一个能管事的工头,一个月底薪八千,加上奖金提成,往少了说也有一万二三。
说实话这个数字在当时确实让我心动。我在浙江那边累死累活一个月也才六千出头,去掉房租和日常开销,能存下来的也就两三千块钱。一万二三的话,干上一年就是十五六万,回来都能在县城付个首付了。大军看我犹豫,又加了一句:“那边的柬埔寨姑娘可漂亮了,皮肤黑黑的,眼睛大大的,你去搞不好还能带回一个来。”
几个兄弟跟着起哄,我也半真半假地笑了。当时我真没把后半句话当回事,心里想的是挣钱挣钱挣钱,挣够了回来干点小买卖,把日子过起来再说。
可谁知道呢,有些话就是这么不经念叨。
大军办事还算靠谱,没过几天就把赵老板的微信推给了我。我加了好友,跟赵哥视频聊了一次,他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说话挺实在的,没有那种老板的架子,问了我一些工地上管理方面的事情,又说了说柬埔寨那边的基本情况。他说西港这几年发展很快,中国人去那边做生意的特别多,建筑装修行业需求很大,但那边气候炎热,生活方式跟国内也不太一样,让我考虑清楚。
“你要是决定来,机票我先帮你垫着,到了这边从我工资里扣就行。”赵哥最后说了这么一句,这个细节让我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
我考虑了三天,最终还是决定去。临走那天我妈红了眼眶,我爸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注意安全”。我没敢回头看他们的表情,拎着行李箱上了去机场的大巴。到了机场办完登机手续,坐在候机厅里的时候,我心里忽然涌上来一股说不清的情绪,像是一个人要跳下悬崖去试试自己到底能不能飞。那时候我不知道后面等着我的是什么,但我年轻,我不怕,我觉得这个世界再大,也大不过我的胆子。
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起飞,往西南方向飞了两个多小时就降落了。金边国际机场不大,落地的时候正是傍晚,透过舷窗看出去,天空是那种浓烈的橘红色,像被人打翻了调色盘一样铺得满天都是。走出航站楼的那一瞬间,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味道——像是热带植物蒸腾出来的潮气混合着汽车尾气和路边摊上飘着的油炸食物的香气。我跟大军在机场碰了头,他是提前两天到的,已经在金边逛了一圈。
“怎么样,”他冲我挤眉弄眼,“感觉来了没?”
“热。”我说。
“不只是热,”大军嘿嘿笑着,“你等着吧,过两天你就知道了。”
我们在金边住了一晚,第二天坐大巴去西哈努克港。大巴车在金边到西港的公路上颠簸了五个多小时,路况不太好,车窗外面的风景倒是新鲜得很。路两边是大片大片的热带丛林,密密麻麻的棕榈树和椰子树挤在一起,偶尔能看到几栋高脚楼零零散散地立在田埂边,楼下面养着鸡鸭,楼上晾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路边不时路过一些小摊,卖的是烤香蕉和炸蜘蛛,大军看得一脸兴奋,我倒是没什么胃口,光顾着用手机拍照发朋友圈了。
赵哥在西港的长途汽车站接了我们。他本人比视频里看起来要矮一些,皮肤晒得黝黑,穿着一件灰色polo衫和一条短裤,脚上趿拉着一双人字拖,咋一看跟当地老百姓没什么区别。他开着一辆白色的丰田皮卡,车上装了几箱矿泉水和一堆工具,看见我们笑着迎上来握了握手,然后帮我们把行李扔到后斗上。
“走,先带你们去工地看看。”赵哥说,“晚上再给你们接风。”
皮卡穿过西港城区的时候,我趴在车窗上往外看。西港的样子跟我之前想象的不太一样,脑子里原本浮现的是那种东南亚小渔村的画面,来了之后才发现这里其实已经很城市化了的。街道两边全是正在盖的楼房,吊塔一个挨一个地竖在半空中,到处都是施工的噪音和飞扬的尘土。路边随处可见中文的招牌,什么“湘菜馆”“重庆火锅”“中国超市”,恍惚间还以为自己没出国。赵哥说这两年西港发展得太快了,市区的地价翻了好几番,到处都在搞建设,来这边做生意的中国人少说也有好几万。
“机会是有的,”赵哥一边开车一边说,“但也要当心。这边什么人都有,做正经生意的有,瞎搞的也有。你们俩就跟着我好好干,别去碰那些乱七八糟的,包你们挣得到钱。”
我和大军连连点头。这时候我还不知道赵哥说的“乱七八糟的”具体指什么,我只知道车窗外的阳光剧烈地晒着,空气湿漉漉地贴着皮肤,这个热带的海边城市以一种陌生而热烈的姿态,接纳了两个从中国南方小县城来的年轻人。
赵哥的工地在一个叫“独立海滩”的地方附近,是一栋在建的七层酒店。工地上有二十来个工人,大多是国内来的,还有几个本地柬埔寨工人在干一些杂活。赵哥给我们安排了住处,就在工地旁边的一栋民房里,二楼有两个房间,我跟大军住一间。房间不大,一张铁架床上下铺,一个简易衣柜,一台老式的窗式空调,嗡嗡嗡地响个不停,但好歹能吹出冷风来。
我放下行李,走到阳台上往外看。从这里能看到不远处的海面,夕阳正好落在海平面上,把整片天空都染成了玫瑰金色。海风裹着咸腥味吹过来,终于让那种闷热的感觉消退了一些。远处有几个本地小孩在海滩上追着跑,笑声顺着风传过来,清脆得像碎了一地的玻璃珠子。
我在那一刻忽然觉得,来柬埔寨可能是个不错的决定。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快,快到我来不及细想每一天是怎么过去的。工地上天不亮就开始上工,柬埔寨的太阳升得早,五点多天就大亮了,到了上午十点就已经热得人受不了。我是工头的角色,主要负责协调工人的工作安排、统计用料、跟赵哥汇报进度,有时候也帮忙翻译一下——说是翻译其实也就是比手画脚,毕竟我的柬埔寨语水平仅限于“你好”“谢谢”和“多少钱”,好在工地上有几个本地工人会一点中文,沟通起来勉强还算顺畅。
大军跟我不一样,他直接下工地干活,绑钢筋、支模板、拌混凝土,什么都干。这家伙比我壮实,干活是一把好手,人也开朗,很快就跟工地上的人混熟了。晚上收工之后,他总喜欢拉着我去附近的烧烤摊喝酒,那摊子是一个本地大叔开的,炭火烤的是洞里萨湖的鱼,外面抹了厚厚一层盐,烤出来的鱼肉又嫩又香,配上一瓶冰镇的吴哥啤酒,一天的疲惫就那么散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着,简单而重复。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到工地,中午休息两个小时避暑,下午继续干到六点,晚上偶尔出去吃个饭喝点酒,大多数时候就是躺在床上刷手机。跟家里视频的时候我总说挺好的,不用担心,钱在挣着呢,等我回来。我妈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吃了吃了,这边的饭菜还挺合胃口的。其实我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工地旁边的一个中国餐馆解决的,老板是东北人,做的手擀面不错,一碗炸酱面配上几瓣蒜,吃完了觉得整个世界都踏实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三个月。三个月里我没怎么出过工地和住处方圆两公里的范围,西港的市区我都没怎么逛过,不是不想逛,是实在没时间。赵哥接了好几个项目,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我也跟着连轴转,有时候连着好几天都是晚上八九点才收工。累是累了点,但看着银行卡里的数字一点一点往上涨,心里还是踏实的。
然后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傍晚,我遇到了阿婉。
那天是星期六。大军一大早就跟着赵哥去了另一个工地,我一个人留在住处,难得有一天休息。我在床上躺到快中午才起来,洗了个澡,吃了碗泡面,百无聊赖地刷了会儿手机,觉得实在是无聊透顶,决定出去走走。
我沿着独立海滩的方向漫无目的地走。下午四点多的太阳已经没有正午那么毒了,海风吹过来带着一股淡淡的咸味,路边的椰子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海滩上有不少本地人在散步,也有一些欧美面孔的游客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我踩着拖鞋在沙滩上走了一会儿,觉得不过瘾,干脆把拖鞋提在手上,赤脚踩在湿润的沙子上,凉凉的,很舒服。
我走到一处相对安静的海滩拐角处,那里的礁石挡住了大部分海浪,海水在一小片浅湾里安静得像一块翡翠。我看到一个本地女孩坐在礁石上,膝盖上架着一块画板,正专注地在上面涂抹着什么。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棉麻衬衫,下面是一条深蓝色的长裙,头发很长,黑得像墨一样,用一根木簪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被风吹到脸上,她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又继续画画。
我本来只是想路过的。真的,我发誓我当时真的只是打算路过的。
但我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鬼使神差地看了过去,鬼使神差地发现——她画的是大海。
不对,她画的不是大海,她画的是海面上的光。那些光影被她用颜料一层一层地堆叠在画布上,淡蓝色的底色上覆着淡粉,淡粉上面又点了橘黄,橘黄的外缘晕染着一点紫。整幅画看起来宁静而丰富,像是把一整个黄昏都装进了画框里。
“画得真好。”我用中文说了一句。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人家一个柬埔寨姑娘怎么可能听得懂中文。我正准备尴尬地走开,她却抬起头看向我,那双眼睛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葡萄,湿润而明亮。她看了我两秒钟,然后弯起嘴角笑了。
“谢谢你。”她说。
字正腔圆的中文。
我愣住了,比发现她会说中文更让我愣住的是她笑起来的样子。那张脸不算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有一种说不清的好看。她的皮肤是那种健康的蜜色,鼻子不高也不低,嘴唇饱满而柔软,下颌线条柔和却分明。她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脸上干干净净的没什么脂粉,只有阳光和海风在她脸上留下的那种自然的光泽。
“你会说中文?”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学过一年。”她放下画笔,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姿态大方而自然,没有本地女孩面对陌生男人时常见的那种羞涩或闪躲,“在金边的孔子学院学的,老师说我的发音不错。”
“确实不错,”我由衷地说,“比我的英语强多了。”
她又笑了,这回笑得更开了一些,露出两颗小虎牙。她看起来心情不错,大概是因为刚画完一幅满意的作品。她指了指身边的礁石,示意我可以坐下。我犹豫了零点几秒,就大大方方地坐了过去。
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她告诉我她叫阿婉,全名是仁斯梅·索帕维,阿婉是她的小名。她今年二十一岁,是金边皇家大学艺术系的学生,今年大四了,趁着假期来西港写生,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小旅馆里。我问她毕业了打算做什么,她说想做一名画家,办自己的画展,画她看到的这个世界。
“你爸妈同意你学画画吗?”我问。在我印象里,东南亚国家的家庭教育普遍比较传统,对艺术这种“不务正业”的专业往往不太支持。
阿婉的笑容淡了一些,沉默了几秒才说:“我妈妈前年去世了。爸爸在暹粒做生意,不怎么管我,只要我喜欢就行。”她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不过他觉得画画找不到工作,更希望我学会计或者酒店管理。”
“那你为什么还是选了画画?”
“因为喜欢啊。”她看着我,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有一种很清澈的光,“做喜欢的事情,就算穷一点也没关系。反正我也没指望靠画画发财,能养活自己就可以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而笃定,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忽然想起自己当年不上学了之后,我妈说我这辈子要完了,我说我要去打工挣钱,不靠读书也能出息。那时候我也是这种语气和表情,天不怕地不怕,觉得只要自己喜欢、只要自己肯干,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那一刻我心里忽然动了一下,不是那种心动的动,是一种更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震动。就好像在这个地球的另一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我遇到了一个跟我很像的人。
我跟阿婉在海滩上聊了一个多小时。太阳从海面上一点一点沉下去,天色从橘黄变成玫瑰色,又从玫瑰色变成深紫,最后星星一颗一颗地从墨蓝色的天幕里钻了出来。海滩上的游人渐渐散了,只剩下海浪一遍又一遍地亲吻着沙滩,发出温柔而持续的声响。我们聊了很多,从柬埔寨的饮食聊到中国的综艺节目,从各自的学生时代聊到对未来的想象。我发现阿婉虽然看起来文静,但聊起天来一点都不闷,她会很认真地看着你的眼睛听你说话,然后给出意想不到的回应。比如我跟她说我在工地上当工头,她问了我一句让我差点没接住的话:“你每天都在盖房子,那你有没有想过,你想给自己盖一个什么样的家?”
我想了想,老实回答:“没想过。我只想着先把房子盖好,家的事以后再说。”
她歪着头看了我一眼,那目光里有种超越她年龄的通透。“那你现在可以想一想,”她说,“反正我们坐在海边,有的是时间。”
我笑了。我承认在那一刻,我开始觉得这个女孩有点特别了。不只是特别,是那种让人忍不住想多了解一点的吸引力,像看书看到一半觉得有意思,想接着往下翻下一页。
走的时候我们加了微信——她居然也用微信,说是之前孔子学院的同学帮她注册的。我在备注栏里打了两个字:阿婉。然后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句号。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那个句号很重要。
回到住处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大军已经回来了,正躺在床上刷短视频,看我哼着小曲儿进门,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你今天去哪儿了?一整个下午不见人。”
“在海滩上走了走。”我说。
“就光走了走?”大军的眼神里写满了“你骗谁呢”。
我没搭理他,把手机充上电,去卫生间洗澡。水流哗哗地浇下来的时候,我闭上眼睛,眼前全是阿婉坐在礁石上画画的样子。她的侧脸映在夕阳里,睫毛的阴影落在颧骨上,像一片小小的蝴蝶翅膀。我甩了甩头,把水开到最凉,心想林杰你清醒一点,你是在柬埔寨打工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可有些东西,不是你跟自己说清醒就能清醒的。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得比我预想的要快得多,也自然得多。我跟阿婉加了微信之后,第二天她就主动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是她今天完成的那幅海景画,已经装裱好了,看起来像模像样的。她说她要回金边了,假期结束了,开学了。我看了照片,由衷地夸了几句,最后鬼使神差地发了一句:“你下次还来西港吗?”
她秒回了一个笑脸,然后说:“你可以来金边看我啊。”
那句话让我心跳漏了一拍。不是因为暧昧,而是因为她说得那么自然,好像我们已经是老朋友了,好像见个面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好一会儿,大军凑过来瞟了一眼,发出一声意味深长的“哦——”,被我一把推开了。
我终究还是没忍住去金边看她了。一个月后,工地上的事情稍微没那么忙了,我找了个周末,背着双肩包坐上了西港开往金边的大巴。五个小时的颠簸我一点都不觉得难熬,反而有种去见一个老朋友的期待感。我去之前没告诉她,想给她一个惊喜。到了金边之后在她的大学门口给她发了一条微信:“猜猜我在哪?”
她过了几分钟才回,发了一张教学楼的图片,然后说:“我在上最后一节课,你等我一下。”
我在校门口旁边的冷饮店买了一杯牛油果奶昔,坐在门前的塑料椅子上等她。金边的九月份依然热得要命,街边的摩托车一辆接一辆地呼啸而过,空气中弥漫着青芒果和罗勒的味道。我等了大概四十分钟,期间刷了二十遍朋友圈,把国内朋友发的每一条动态都看了个遍,觉得时间从未过得如此之慢。
然后她来了。
她从校门口走出来的时候,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披散着,肩上的帆布包里塞满了画纸和书。她的视线扫了一圈,看到我的一瞬间,脸上绽开一个巨大的笑容。那个笑容就像阳光穿过云层一样,瞬间把所有的事物都照亮了。她小跑着过来,跑到我面前的时候微微喘着气,脸颊因为运动泛起两团红晕。
“你怎么来金边了?”她问。
“来看你。”我说,然后把牛油果奶昔递给她,“给你买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她接过去吸了一口,眼睛亮晶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牛油果?”
“猜的。”我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猜的,就是觉得她应该喜欢。
那天下午阿婉带我逛了金边的几个地方。我们先去了皇宫,在皇宫广场上看鸽子,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的时候,她举起手机拍照,阳光把她的侧脸照得透明。然后又去了国家博物馆,她对每个展品的来历和故事都了如指掌,一边走一边给我讲解,像一个小导游。我发现她说话的时候有个小习惯,讲到兴头上会下意识地用手比划,手指修长而灵活,指甲剪得整整齐齐,涂着透明的甲油。
傍晚的时候她带我去了湄公河边。河边有一长排的餐厅和酒吧,我们找了一家视野好的坐下来,点了两份烤鱼和两瓶吴哥啤酒。河水在夕阳下泛着金色的光,对岸的村庄隐隐约约地藏在椰林的后面,远处的天空中有几只风筝在飘。她喝了两口啤酒开始有点脸红,话也变得多了起来,跟我聊她在孔子学院学中文时的趣事,说她第一次写毛笔字把墨汁弄了一脸,被同学们笑了好久。
“你呢,”她忽然问我,“你为什么来柬埔寨?”
我喝了一口啤酒,想了想说:“挣钱。”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她歪着头看我,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映着湄公河上最后一缕霞光。“可是你不快乐,”她说,“你挣钱的的时候快乐,可是挣完钱之后不快乐。”
我被她这句话说得一噎,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说得对。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她说出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她说得对。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在数钱的时候,在给家里汇报每个月存了多少钱的时候,我是快乐的。可是夜深人静躺在那张吱呀作响的铁架床上的时候,在刷着手机看别人精彩纷呈的生活的时候,在不知道明天该怎么过或者说知道明天还是跟今天一样过的时候,我心里确实有说不清的空洞。那空洞不大,但它在那里,像一粒硌在鞋里的沙子,不致命,却总让你不舒服。
“你这个人,”我说,“你是不是学画画的,你是学心理学的吧。”
她咯咯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得像风吹过风铃。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鼻梁上会有几道细细的笑纹,那模样让我心里某个地方忽然软了一下,像是一块冰被暖水浇过,从边缘开始慢慢地化。
那天晚上我把阿婉送回宿舍。她在宿舍楼下站了一会儿,好像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笑着说了一声“路上小心”。我说好,你早点休息。我转身走出去几步,她忽然在身后叫了我一声。
“阿杰。”
我回过头。她站在宿舍楼昏黄的灯光下,白裙子被风吹得轻轻飘动,脸上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表情,像是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下次来的时候,”她说,“我带你去看吴哥窟好不好?”
“好。”我说。
回到西港的第二天早上,大军在吃早饭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看。我看他一眼,问他干嘛。他放下筷子,一脸严肃地问我:“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没有的事。”我低头扒饭。
“得了吧你,”大军哼了一声,“你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我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直接上床躺着,翻来覆去地看手机,看一会儿傻笑一会儿。你还说你没谈恋爱?你当我是瞎子啊?”
我放下饭碗,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
大军的表情从八卦变成担忧,他从我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含混不清地说:“阿杰,我跟你说正经的,本地姑娘的事情你要想清楚。咱们是来打工的,不是来长住的,搞不好哪天就走了。你要是真跟人家好了,以后怎么办?你带她回国?你妈能同意你找个柬埔寨的媳妇?要是不带她回国,你走了她怎么办?”
我沉默了。大军的话像一盆冷水浇在我头上,让我从那种晕晕乎乎的甜蜜里清醒了几分。他说得对,我确实没有想过以后。不,不是没有想过,是想都不敢想。我跟阿婉之间隔着的不只是一个国界,还有语言、文化、家庭背景、生活习惯,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东西太多了,多到像我这样一个在工地上搬砖的人根本不敢去数。
可是有些东西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它就在那里,像一颗种子,你已经把它种下去了,你没有办法收回。你只能选择让它发芽或者不发芽,而让它不发芽的唯一办法,就是连土带根一起铲掉。可我舍不得。
我舍不得阿婉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舍不得她歪着头看我的样子,舍不得她叫我“阿杰”时那两个字里带着的软软的口音。我甚至舍不得她跟我说话时会用手比划的那个小习惯,舍不得她讲到自己喜欢的画作时眼睛里亮起来的光。
这些舍不得加起来,就是喜欢。
不,不只是喜欢。
我第二次去金边是一个月之后。这回我没跟她说是惊喜,而是提前一周就约好了。她说要带我去看吴哥窟,我说好,我请了两天假,我们坐大巴去暹粒。
吴哥窟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也震撼得多。我们租了两辆自行车,在吴哥城里骑了一整天。阿婉对吴哥窟的了解让我吃惊,她几乎能说出每一处浮雕的来历和故事,哪个是搅拌乳海,哪个是飞天仙女,哪个是高棉的微笑。她站在巴戎寺那五十四座佛塔前的时候,仰头看着那些四面佛的雕像,阳光从佛塔的间隙里漏下来,落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虔诚而温柔,像在跟千年前的古人对话。
“你知道吗,”她说,声音轻轻的,像是怕惊扰了沉睡在石头里的神灵,“我喜欢吴哥窟不是因为它的伟大,是因为它的残缺。它本来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城市,有寺庙、有宫殿、有广场、有水池,可是现在很多东西都塌了碎了,留下来的只是一些片段。但这些片段已经足够美了,不是吗?”
她转过头看着我,那一刻阳光正好穿过她身后的佛塔,在她脸上投下一片柔和的光。我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冲动,想要握住她的手。我的手在空气中悬了几秒,最终还是缩了回去。
不是不敢,是觉得还不到时候。
那天的晚饭是在暹粒的一家小餐馆吃的,地道的柬埔寨菜,阿摩克鱼、烤牛肉、酸汤,味道浓烈而鲜明,就像这个国家给我的感觉一样。吃到一半的时候阿婉忽然放下筷子,表情变得有些严肃。
“阿杰,”她说,“我想跟你说一件事情。”
“什么事?”我嘴里还嚼着一口鱼,含混地问。
她犹豫了一下,像是在组织语言,然后慢慢地说:“下个月学校放假了,我要回家一趟,回暹粒。我爸爸想让我回去帮他看店,他最的生意不太好,情绪一直不太稳定。”
“你爸做什么生意的?”
“开了一个旅游纪念品商店,卖一些丝巾、银器、木雕什么的。”阿婉垂下眼睛,“这几年暹粒的游客少了很多,生意越来越难做,他心情不好,喝很多酒。”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其实我不太理解,但我想不出更好的回应。
“我跟他说了你的事情。”阿婉忽然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
我手里的筷子顿住了。“你跟他说了?”
“说了。我跟他说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在金边见过几次,他想认识你。”
“他怎么说的?”
阿婉咬了咬嘴唇,那个动作让她看起来忽然年轻了很多,像一个做错了事等着挨批评的小女孩。“他说想见见你。”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不是因为害怕见家长,而是因为我从阿婉的表情里读出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她看起来不像是在邀请我,更像是需要我。她需要我出现在她父亲面前,给她某种力量和支撑。至于是什么力量,我当时还不清楚。
“行啊,”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见就见呗,我又不怕见人。”
她笑了,但那笑容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意味,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更紧了某根弦。
那天晚上回到金边,我在住处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脑子里乱成一锅粥,一会儿想着后天还要赶回西港上工,一会儿想着怎么跟赵哥再请两天假去见阿婉的父亲,一会儿想着柬埔寨这边见家长是个什么规矩,要不要带礼物,带什么礼物。想了一圈发现什么结论都没有,索性不想了,拿起手机给阿婉发了一条消息:“你爸喜欢什么?”
她过了几分钟才回,只有四个字:“喜欢喝酒。”
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还是准的。不对劲不是出在酒上,是出在别的地方。
可我那时候不知道。
我只见到了阿婉的爸爸一面,但那一面就够我记一辈子了。
那是一个周末,我跟赵哥请了两天假,坐了六个小时的大巴从西港赶到暹粒。阿婉提前一天回了家,我们约好在市中心的中央市场门口碰头。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儿等了,穿着一件淡紫色的传统柬埔寨筒裙,头发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脑后,看起来比平时稳重了不少。
“紧张吗?”她问我。
“有点,”我老实交代,“你爸凶不凶?”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但那个笑容里有一些东西让我觉得不太妙。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说明答案大概不是“不凶”。
阿婉父亲开的纪念品商店在暹粒老市场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店面不大,门口摆了几排架子上放着各种丝巾、冰箱贴、木雕佛像之类的东西。我们到的时候店门开着,但里面没人。阿婉带着我穿过店铺,走到后面的一间小屋子里。屋子不大,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吴哥窟照片和一个写着柬埔寨文字的牌匾。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坐在桌后,面前摆了一瓶已经喝了大半的威士忌。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婉的父亲。他姓仁斯梅,名字很复杂,阿婉让我叫他波普——柬埔寨语里叔叔的意思。
波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一些,大概是因为长期饮酒的关系,脸色有些发黄,眼白发红,下巴上冒着一层青色的胡茬。他穿着一件旧旧的格子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胳膊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他看见我进来,没有起身,甚至没有点头,只是抬起眼皮扫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种审视和防备,像在看一件来路不明的商品。
“波普,这是阿杰,我跟你说过的。”阿婉用柬埔寨语说了一句,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波普哼了一声,用柬埔寨语说了一串话,我听不懂,但从语气判断大概不是什么客套话。阿婉的脸色变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正常,转向我用中文翻译道:“我爸爸说欢迎你来,请坐。”
我坐了下来,把带来的礼物放在桌上——两瓶中国白酒,一盒茶叶,还有一些给阿婉带的零食。波普看了一眼那些礼物,表情没什么变化。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仰头喝了个干净,然后才用不太流利的英语问我:“Where are you from in China?”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跟我讲英语。我用磕磕绊绊的英语回答说我来自中国南方的一个省份,然后在柬埔寨打工,做建筑方面的工作。他听了之后没什么反应,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喝了个干净。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小时。波普的态度始终算不上友善,他问了我很多问题,你来柬埔寨多久了,做什么工作,一个月挣多少钱,家里有几口人,父母做什么的,以后打算怎么办。这些问题单拎出来任何一个都合情合理,但组合在一起,再加上他一杯接一杯喝酒的动作,就让整个氛围变得有些微妙。不像是在了解一个女儿的朋友,更像是在审讯一个嫌疑人。
阿婉在旁边给翻译,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脸色越来越难看。有好几次她想打断她父亲的话,都被他用柬埔寨语粗暴地顶了回去。我能看出她在忍耐,手指紧紧地攥着裙角,指节都发白了。
“波普,”我终于在用完我那点可怜的英语词汇量之后开口了,用的是中文,我知道他可能听不懂,但我就是想直接对他说,“我跟阿婉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我尊重她也尊重您,如果您觉得我来得不是时候,我可以先走。”
我说完之后阿婉把它翻译了过去。波普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是不是坐着睡着了。然后他忽然开口说了一句柬埔寨语,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在空气里。阿婉的脸色刷地白了,嘴唇开始发抖。我没有催她翻译,但我从她的表情里读出了那句话的分量。
“他……他说,”阿婉的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说你配不上我,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人攥住了,狠狠地拧了一下。不是因为自尊心受挫,而是因为我看到阿婉眼里那层薄薄的水光,那种在她最亲的人面前被否定、被轻视的感觉,比任何直接的攻击都要伤人。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一时之间什么也说不出来。
波普又喝了一杯酒,然后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扶着墙走了出去。小屋里只剩下我和阿婉两个人。
我看着她,她看着地面,空气沉闷得像暴风雨来临之前。
“对不起,”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我不应该带你来。”
“你道什么歉,”我说,“你爸你还能挑不成?”
她抬起头,眼眶红红的,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她吸了吸鼻子,努力扯出一个笑容,那笑容比哭还让人难受。“我跟他提过你好几次了,他每次都说不行不行。我说你是个好人,他不信。他说中国人都是来柬埔寨骗钱的,骗完了就走,扔下一堆烂摊子。”
“你信吗?”我问她。
“我当然不信。”她看着我,眼神坚定的,“我相信你。可他不信,他说他见过太多了,身边那些朋友的孩子被中国人骗了的多了去了。他没办法相信一个陌生的中国人。”
我沉默了。我没办法责怪波普,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西港的日子里,我确实见过一些不太好的例子——有些中国人来了之后跟本地姑娘好上了,后来工作结束就拍拍屁股走了,连个交代都没有。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多到本地人已经开始对我们这个群体产生了普遍的戒心。我不是那样的人,但波普怎么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
“给我一点时间,”我握着她的手说,“我会证明给你爸看的。”
阿婉看着我,那双黑亮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握紧了我的手,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那天晚上我住在暹粒的一家小旅馆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凌晨两点多的时候阿婉给我发了一条语音,声音很小,像是捂着被子在说话。“阿杰,别想太多了,早点睡。”
“你怎么还没睡?”我回过去。
“睡不着。”
“我也是。”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发了一条语音过来,这回声音里带了一点哭腔。“阿杰,你会一直在这里吗?不会像他们一样走了就不回来了吧?”
我躺在床上看着手机屏幕上那行字,心里酸得像灌了一整瓶醋。我按下语音键,对着话筒说了一句话。很简单的一句话,三个字,我说完之后自己都愣了一下,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我不走。”
语音发出去之后很久没有回应,久到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然后手机终于震了一下,我拿起来看,她回了一个字。
“好。”
就一个字。但那个字里装的东西,大概比我收到的任何一条长长的消息都要重。
回到西港之后的日子变得不太一样了。不是说我和阿婉的关系变了,而是我心里某些东西变了。那种变化说不清楚,就像一棵树在不知不觉中长出了新的根系,原本以为自己只是暂时栖息在这片土地上,现在却发现有些根已经扎进了土里,再拔就会疼。
我开始认真学柬埔寨语了。手机上下了个APP,每天收工之后学一个小时,跟着录音一遍一遍地念那些拗口的音节。大军说我疯了,我说不学会几句柬埔寨语怎么跟老丈人吵架。大军被我逗笑了,笑完又说了一句让我心里不太踏实的话:“你来真的啊?”
“我一直都是真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真不回去了?把你爹妈扔国内不管了?”
我被他问住了。说实话我还真没好好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我不敢想。每次一想到这些现实的问题,脑子就像短路了一样,所有的思路都往死胡同里钻。带阿婉回国?语言不通,文化不同,我妈能接受吗?留在柬埔寨?那我爸妈怎么办?让他们老两口孤零零地待在国内?
这些问题我一个都回答不了,但只要看到阿婉发来的消息,听到她的声音,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就全部烟消云散了。她像一剂迷幻药,让我暂时忘掉现实,只活在跟她有关的每一刻里。
我们开始更频繁地见面。有时候我来金边,有时候她来西港。她来西港的那几次,我带着她去独立海滩散步,去吃当地的小吃摊,去逛附近的寺庙。大军每次看到她来就识相地说要出去找朋友喝酒,走之前冲我挤眉弄眼地竖个大拇指。我有时候觉得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觉得幸福。那种幸福是具体的,是温热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她坐在我床边画画时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是她吃到我做的西红柿炒鸡蛋时微微睁大的眼睛,是她靠在我肩膀上睡着时均匀而绵长的呼吸。
那些日子像柬埔寨的阳光一样灿烂而炽热,我几乎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号,柬埔寨的宋干节——也就是他们的新年。阿婉之前就说过希望我能去她家过节,虽然她爸对我的态度依然不太好,但宋干节是团圆的节日,她想一家人在一起。我想了想答应了,准备了礼物,坐了大半天的车到了暹粒。
我到的时候是四月十二号下午,宋干节的前一天。阿婉在老市场附近的路口等我,看到我的时候笑得很开心,但我注意到她的笑容底下藏着一些疲惫。她瘦了一些,原本就不大的脸显得更小了,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青黑,像是好几天没睡好觉。
“怎么了?”我问她。
“没什么,”她说,“这几天店里有点忙。”
她带着我往她家的方向走。她家在暹粒市区外不远的一个村子里,从老市场骑摩托车要二十多分钟。村子里大多是高脚楼,棕榈叶铺的屋顶,木头柱子撑起来的房子,楼下养鸡养鸭,楼上住人。阿婉家的房子比周围的大一些,也是高脚楼,但用的是铁皮屋顶,看起来比邻居们的房子要好一点。楼下的空地上停着一辆旧摩托车和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堆着一些杂物。
还没走到门口,我就闻到了一股酒味。
波普坐在楼梯上,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杯,里面装着琥珀色的液体。他看到我来了,没有站起来,但也没有像上次那样用眼神攻击我。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低头喝了一口酒,那表情像是在说“你又来了”。
“波普,宋干节快乐。”我用柬埔寨语说了一句,同时递上带来的礼物——这次是两瓶柬埔寨本地产的白酒和一篮水果。
波普接过礼物,点点头算是回应。他用柬埔寨语说了句什么,阿婉翻译道:“我爸爸说进来坐吧。”
我们上了楼。阿婉家的客厅不大,一张木沙发,一张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些零食和水果。墙上挂着阿婉妈妈的照片,是个看起来很温柔的女人,眉眼和阿婉有几分相似。波普在我们对面坐下来,又开始倒酒。阿婉倒了三杯茶过来,给她父亲面前也放了一杯,但他看都没看一眼,只顾着喝酒。
那天的气氛比上次好了一些,但也仅仅是好了一些。波普没有像上次那样问东问西,但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热情。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喝酒,偶尔跟阿婉说几句话,我猜大概是问一些关于我的事情,因为阿婉每次听完都会看我一眼,然后简短地回答几句。从她的表情判断,那些对话的内容大概不算愉快。
傍晚的时候,村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孩子们在巷子里跑来跑去,拿着小水枪互相喷水,大人们在准备宋干节的食物和供品。阿婉说要带我去村里转转,我跟着她下了楼,走在被夕阳染成金色的土路上。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节日特有的热闹和期待,远处的寺庙里传来诵经的声音,低沉而悠远,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来的回音。
“谢谢你来了。”阿婉忽然说。
“谢什么?”
“就是谢谢你来了。”她侧过头看着我,夕阳在她的眼睛里点了两把小小的火,“你不知道这对我说意味着什么。”
“什么?”
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低下头踢了一下路边的小石子。“我从小到大,每次过节都是跟我妈一起过,我妈走了之后,我就不太喜欢过节了。因为我爸一过节就喝酒,一喝酒就发脾气,去年宋干节他把家里的椅子都砸了。”
我握紧了她的手。她的手有点凉,指尖微微发颤。
“今年不一样了,”她说,“今年你在这里。”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来到这个国家、来到这个村子、站在这个黄昏的土路上,并不是一个偶然。所有的巧合,所有的意外,所有的选择,都在把我们推向这一刻。就像一条河,无论中间拐了多少弯,最终都会流向大海。
可我不知道的是,接下来的流向,不是我预想中的任何一个方向。
宋干节当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听到楼下有人在喊。是柬埔寨语的喊声,又快又急,我听不太懂,但从语气判断不是什么好事情。我赶紧爬起来穿好衣服,跑下楼一看,波普正站在院子里,面前站着一个不认识的本地男人,两人正激烈地争论着什么。阿婉站在一边,脸色煞白,两只手紧紧地绞在一起,指关节都捏得发白。
“怎么了?”我问阿婉。
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恐惧。“这个人说我爸欠他钱,今天要来搬东西抵债。”
我愣住了。波普的生意不好,这件事阿婉之前跟我提过,但我没想到已经严重到了欠债的程度。我问欠了多少,阿婉说了一个数字,相当于人民币大概两万多块钱。这个数字不算特别大,但对现在的波普来说,他拿不出来。
波普的嗓门越来越大,那个男人也不甘示弱,两人越吵越凶,几乎要动起手来。阿婉在旁边急得快哭了,一个劲地用柬埔寨语劝,但根本劝不住。我犹豫了几秒钟,上前一步站在波普和那个男人中间,用我蹩脚的柬埔寨语加英语加手势,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波普半年前从一个做生意的朋友那里借了一笔钱,说好了三个月还,但半年过去了本息都没还。那个朋友今天带着人来要账,说不给钱就拉东西。
我问阿婉:“你家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阿婉想了想,说最值钱的就是那辆旧摩托车和楼下那台老式电视机了,加起来也不值几个钱。我看了看波普,他已经喝了不少酒,脸红得像煮熟的虾,说话也不怎么利索了。他明显处于一种又愤怒又羞愧的状态,一半是因为被人逼到了家门口,另一半是因为在女儿和女儿的——姑且算男朋友——面前丢了脸。
我做了个决定。
我说:“我替他还。”
全场安静了两秒钟。阿婉惊讶地看着我,波普也停止了争吵,眼睛直直地盯着我。那个来要账的男人显然听不懂中文,但被突然安静下来的气氛弄糊涂了,来回看着我们几个。
我拿出手机,打开网银,给阿婉看了一眼余额,然后让她跟那个男人说,给我一个小时去市里取钱,让他在这里等着。
阿婉拉了一下我的袖子,小声地用中文说:“阿杰,你不用这样,这是我们家的事。”
“阿婉,”我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说完我跨上波普的那辆旧摩托车,发动了三次才点着火,摇摇晃晃地朝市区开去。在路上我一边骑一边在想自己是不是疯了。两万多块钱对我来说不算小数目,那是我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干了两个多月攒下来的。更荒唐的是,这笔钱我不是借给谁的,是直接替一个不待见我的柬埔寨老头还赌债。不对,不是赌债,是生意上的债——阿婉说的是生意上的债,我希望她没有骗我。
可我转念又一想,这两万多块钱花出去,能换来什么?能换来波普的一点信任,能让阿婉不被别人从家里赶出去,能让她过一个安稳的宋干节。
值了。
我到市区取完钱回来,那个男人还在院子里等着。我把钱当着波普的面递给他,他数了一遍,满意地笑了,拍了拍我的肩膀用柬埔寨语说了句什么,然后带着人走了。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远处传来宋干节游行的音乐声和欢笑声,跟我们这边的气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波普靠在楼梯柱上,酒意已经醒了七八分。他看着我的眼神变了很多,那种审视和防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说不清楚的表情。像是惭愧,又像是感激,又像是一个父亲在面对自己的失败时那种无法言说的窘迫。他张了张嘴,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朝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慢慢地上了楼。
阿婉站在我旁边,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地流着泪,用袖子一下一下地擦。我伸手揽住她的肩膀,她靠过来,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我能感受到她的身体在微微地发抖。
“阿杰,”她的声音闷闷的,“我爸爸他其实……”
“我知道,”我说,“你不用解释。”
她把脸从我肩膀上抬起来,看着我,眼眶红红的,鼻尖也红红的,那模样又狼狈又可爱。“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看着她,认真地说:“因为我想对你好。没有为什么。”
她破涕为笑,用拳头轻轻捶了一下我的胸口。那一拳没什么力气,跟挠痒痒似的。
宋干节的后面几天过得相对平静。波普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不再像之前那样冷着脸了,虽然依然没有表现得多么热情,但至少会主动给我倒杯水,偶尔用他那有限的英语单词跟我聊几句。他甚至在天黑之后主动搬了一箱啤酒出来,跟我坐在阳台上喝了两杯。我们语言不通,大部分时间都在沉默中度过,但这种沉默不再是之前那种带有敌意的沉默,而是一种更舒服的东西。就像两个彼此还不算太熟的人,坐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但都知道对方的存在。
喝完第三罐啤酒的时候,波普忽然开口说了一句柬埔寨语,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慢很重。阿婉从屋里探出头来翻译:“我爸爸说谢谢你。”
就三个字。
没有“你配得上我女儿了”,没有“你们在一起吧”,甚至没有“你是个好人”。只有“谢谢你”三个字,但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我举起啤酒罐,朝他示意了一下。他也举起来,我们碰了碰罐子,各自喝了一大口。宋干节的月亮很圆,挂在铁皮屋顶的上方,月光洒在院子里,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光泽。远处又传来寺庙的诵经声,此起彼伏,像海浪一样一波一波地涌过来。
我以为一切都开始往好的方向走了。我甚至开始计划什么时候正式跟波普提亲,什么时候带阿婉回国见父母,以后是在柬埔寨定居还是回中国发展——这些之前一直不敢想的问题,在那几天里忽然变得不那么可怕了。我甚至开始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我太天真了。
宋干节过后的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护照不见了。
我翻遍了整个房间,翻了上下楼,翻了每一件衣服的每一个口袋,都没有找到。我问阿婉有没有拿,她说没有。我问波普,他一脸茫然地摇头,表情看起来不像在撒谎。我又找了半个小时,把能翻的地方全翻了一遍,护照和钱包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觉得不对劲了。
就在这个时候,波普接到了一个电话。他接起来说了几句,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挂了电话之后他跟阿婉说了一大串柬埔寨语,阿婉听完之后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怎么了?”我问。
阿婉看着我,嘴唇在发抖,声音几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我叔叔说……是我爸爸的一个朋友,就是他……他拿了你的东西,现在把你关起来了。他说你不能走,因为你是中国人,你家里人会拿钱来赎你。”
我一开始以为她在开玩笑。真的,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种柬埔寨式的黑色幽默,是波普为了考验我或者逗我玩的把戏。但当我看到阿婉眼里那种真实的、几乎要溢出来的恐惧时,我终于意识到——这不是玩笑。
有人拿走了我的护照和钱包,要把我关起来,然后向我家人要钱。
在这个异国的村庄里,在一个刚刚开始对我有点好脸色的老丈人家门口,我被软禁了。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突然到我连害怕都来不及,整个人先进入了一种奇特的麻木状态。就像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一闷棍,不会马上感到疼,只会觉得脑子嗡嗡的,视线模糊,世界变得不太真实。
那个拿走我东西的人叫颂吉,是波普的一个远房表弟。宋干节那天我没注意到这个人,但后来阿婉告诉我他那天其实也在,只是站在人群后面没出声。颂吉在暹粒市里开了一家小旅馆,表面上做正经生意,背地里干的什么勾当村子里的人都心知肚明,只是没人敢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盯上了我,大概是打听到了我是中国人,在柬埔寨没有根基,又跟阿婉处对象,觉得这是一条能捞到钱的肥鱼。
我后来才知道,在柬埔寨的一些地方,确实存在这种针对外国人的敲诈手段。他们不会真的伤害你,不会打你骂你威胁你的生命安全,但他们有的是办法让你哪里也去不了,然后等着你的远在中国的家人心急如焚地把钱汇过来。这是一门生意,虽然见不得光,但对某些人来说,这门生意来做。
我被关的地方是颂吉小旅馆二楼的一个房间。房间不大,大概十来个平方,一张单人床,一扇对着巷子的窗户,窗户外加装了铁栏杆。门从外面锁着,用的是那种老式的挂锁,锁头有我半个巴掌大,铜色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屋里有一个简易的卫生间,有水有电,甚至还有一台上世纪的老式电视机,只能收到两个台,一个是柬埔寨语新闻,一个是泰国肥皂剧。
第一天的时候我基本上处于一种懵了的状态。我坐在床边,盯着那扇锁着的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着几个念头。我在想我是怎么落到这个地步的,我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随身物品,发现他们拿走了我的护照和钱包,但没有拿我的手机。这让我既庆幸又困惑,颂吉大概是觉得就算我拿到手机也没用,因为我打不出去——确实,手机信号在这个房间里弱得几乎没有,我举着手机在屋里走了好几圈,只在东南角找到了一格若隐若现的信号,勉强能发出去文字消息,但语音和视频根本别想。
我给大军发了条消息,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大军过了两个小时才回,发了一连串的感叹号,然后说他马上告诉赵哥,让赵哥想办法。我又想给家里打电话,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放弃了。我妈那人心里装不住事,知道了除了干着急什么忙也帮不上。我爸倒是能扛事,但他血压高,我怕他知道了直接躺医院里去。
想来想去,我决定先自己扛着。我告诉自己不会有什么大事,他们只是想要钱,拿了钱就会放人。我是来柬埔寨打工的,不是来送命的,我没有惹过谁,也没有跟谁结过仇,这只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一个倒霉的意外。
可第二天的时候,我的乐观开始崩塌了。
颂吉来见了我一次。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矮胖结实,留着板寸头,穿着一件花衬衫,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粗的金链子。他推开门的动作很随意,像是在打开自己家里的冰箱一样自然。他带着一个年轻男人当翻译,那年轻人的中文讲得居然还不错,据说是以前在金边一家中餐馆打过工。
“林先生,”翻译说,“颂吉先生说你在柬埔寨没有合法手续,他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交给移民局。但你运气好,他不想这么做,他只想帮你的忙。你家里给两万美金,他就帮你拿到合法手续,送你回国。”
两万美金。折合人民币十四万左右。
我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没笑出来。不是觉得好笑,是觉得荒谬。我一个在工地上打工的,半年不吃不喝都攒不出这么多钱。更何况我家里的情况我比谁都清楚,爸妈都是普通工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了点钱,那点钱是要留着养老的,我怎么可能让他们拿出来。
“我没那么多钱。”我说。
翻译跟颂吉说了几句,颂吉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像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个回答。他说了一长串话,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没关系,你慢慢想,不着急。这里吃住都免费,你想住多久住多久。
他笑嘻嘻地走了,门锁啪嗒一声落了锁。
那个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我坐回床边,盯着那扇门,之前那种麻木的感觉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真实而具体的恐惧。不是那种面对暴力和死亡的恐惧,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折磨人的恐惧——我不知道这件事要持续多久,我不知道它会怎么结束,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接下来的几天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段日子。
房间不大,窗户有铁栏杆,门外有锁。每天有人送两次饭,早上一次,傍晚一次,送饭的是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本地男孩,黑黑瘦瘦的,眼睛很大,但从不跟我说话,放下碗就走。饭菜倒是还可以,通常是米饭配炒青菜,偶尔会加一小块煎鱼或者几片猪肉。我不确定这是颂吉安排的还是阿婉拜托人的,但我宁愿相信是后者,因为这样可以让我心里好受一点。
手机信号依然弱得可怜,我每天要花很长时间在房间东南角那个特定的位置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跟外界联系。大军每天给我发消息,告诉我赵哥已经在想办法了,让我再坚持几天。他说赵哥找了几个在柬埔寨有关系的中国商人,正在协调斡旋,让我千万别激怒那些人,生命安全最重要。
我没有告诉阿婉我被关的具体位置,但她显然已经知道了。她每天都会发消息过来,有时是文字,有时是语音。她的声音总是压得很低很低,像是在一个不能被人听到的地方偷偷给我发的。她跟我说她在想办法,她去找了她爸爸,让她爸爸去跟颂吉谈。波普去了,但颂吉根本不给他面子,说这件事跟他没关系,让他少管闲事。波普回来后发了一通脾气,摔了好几个杯子,但也没有办法。
“阿杰,对不起,”阿婉的声音在语音里断断续续的,带着明显的哭腔,“都是因为我,要不是我带你来暹粒,你就不会遇到这些事情。”
我每次听到这种话都特别难受。不是因为我觉得她说的不对,而是因为我觉得她不应该这么想。这不是她的错,也不是她爸爸的错,甚至严格来说也不是颂吉的错——当然颂吉肯定有错——这是命运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一个在异国他乡的、有点过分的玩笑。
“别哭,”我给她回消息,“我没事,吃得好睡得好,你不用担心。”
发完之后我看着那行字,觉得自己虚伪得要命。我吃得好个屁,我每顿饭都食不知味,米饭嚼在嘴里像嚼沙子。我睡得好个屁,我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动静,听到摩托车的声音就觉得是颂吉要来把我送去移民局了,听到狗叫就觉得是有人来救我了,一晚上醒过来七八次,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还在这个铁栏杆后的房间里,心里的失落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淹没了一切。
第四天的时候情况开始起了变化。
起因是我在手机上刷到一个帖子,是一个在柬埔寨生活的中国人发的关于当地法律维权的科普帖。帖子很长,干货不少,我从头到尾仔细读了一遍,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柬埔寨,非法拘禁外国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更重要的是,柬埔寨这几年一直在整顿针对外国人的犯罪行为,政府的态度越来越强硬。我不知道颂吉知不知道这一点,但我猜他大概高估了自己在当地的关系网,低估了这件事可能给他带来的风险。
我把这个信息发给了大军,让他帮我找律师咨询一下。大军很快回复说他联系了一个在金边做生意的华裔律师,律师说如果我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可以帮我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律师还强调了一点:千万不要私下给钱,给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些人尝到甜头了会得寸进尺。
律师的话让我心里有了一点底。
与此同时,阿婉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她说她找到了一个在暹粒省政府工作的远房亲戚,愿意帮忙出面协调。那个亲戚虽然不是多大的官,但在本地说话有些分量,颂吉多少要给几分面子。阿婉说她已经跟那个亲戚谈过了,亲戚答应这两天就去找颂吉谈。
“等着我,”阿婉在语音里说,声音虽然还是发颤的,但多了之前没有的一种坚定,“阿杰,我不管用什么办法,我一定会把你弄出来的。”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眶忽然热了一下。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感动。
在这个语言不通、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在我被关在一个铁栏杆后面的小房间里最无助的时候,一个二十一岁的柬埔寨姑娘在为我奔走。她四处托人,放下脸面去求那些平时根本不怎么来往的亲戚,只为了把我从这个困住我的地方解救出来。
我认识她不过几个月,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一个月,可她在用她能想到的所有办法,用她能找到的所有关系,拼命地救我出来。
而我呢?我能做什么?
我只能在东南角那格若隐若现的手机信号里,给她发一句:“好,我等着你。”
然后继续等待。
剩下的时间该怎么打发,成了我最大的难题。你不能总是坐着,坐着会让你想太多,而想太多是关在房间里最危险的事情——它会像虫子一样一点一点啃噬你的理智和勇气。我开始给自己找事情做,任何能做到的事情都行。
第一天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数房间里的地砖。房间不大,地砖是那种最普通的白色方形瓷砖,三十厘米见方。我从门口开始数,沿着墙根数了一圈,又跳着格数了一遍,反反复复数了十几遍,终于确定了一共是一百八十三块。一百八十三,这个数字我大概这辈子都忘不掉了。
数完地砖我开始研究墙上那些斑驳的痕迹。卫生间的墙上有一片水渍,形状像一片落叶,叶脉的纹路清清楚楚,大概是渗水以后干涸留下的印记。卧室的墙上有一块黑色的霉斑,边缘毛茸茸的,像是一只抽象的蝴蝶。窗户边有几道浅浅的划痕,看起来像是有人用指甲或者什么尖的东西刻上去的,歪歪扭扭的痕迹凑在一起,仔细辨认之下竟然像是柬埔寨语的几个字母。我不知道是谁刻的,也不知道刻的是什么意思,可能是某个之前被关在这里的人留下的暗号,也可能是某个无聊的住客随手涂的鸦。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存在,它让四面白墙不再那么空空荡荡。
除了观察房间本身,我还花了很多时间观察窗外的世界。我的窗户对着一条窄巷子,巷子不宽,大概只能并排走两个人。巷口有一棵很大的凤凰木,树冠撑开像一把巨大的伞,把巷子口遮挡得严严实实。透过铁栏杆的缝隙,我能看到巷子对面的那堵墙,墙头上长着几棵野草,风一吹就晃来晃去,像极了被关在笼子里的我。
每天下午三点左右,会有几个小孩从巷子里跑过。他们的笑声顺着窄巷子传过来,清脆又遥远,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回响。柬埔寨的小孩好像永远在笑,永远在追着跑,不管是光着脚踩在滚烫的土路上,还是骑着比自己还大的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前进,他们脸上始终挂着那种纯真的、没有被生活欺负过的笑容。我每次听到他们的笑声,就会想起自己小时候。那时候我也整天在外面疯跑,从村头跑到村尾,从田埂跳到水渠里,好像整个世界都是我们的游乐场,没有什么东西能困住我们。
可现在呢?现在我被困在这个不到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连窗户都出不去。
第三天的时候,我的心态崩了一次。
没有征兆的,就是忽然之间觉得受不了了。胸闷,喘不过气来,像是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我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从门口走到窗边是七步,从窗边走回门口也是七步。七步长的世界,七步长的牢笼。我走了一圈又一圈,走得腿都软了,还是在走,因为停下来会更难受。
那天晚上的饭我一口都没吃。送饭的男孩照例把碗放在门口就走了,我看着那碗米饭和炒青菜,胃里翻涌着一股恶心。不是因为食物本身,而是因为这种被人控制的感觉让我恶心。我在国内的时候,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但至少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而现在,我的护照在别人手里,我的钱包在别人手里,连我去厕所的时间都是由我自己决定——不,连这个也是别人决定的,因为他们有钥匙,他们随时可以破门而入。
那天深夜阿婉发消息来的时候,我的情绪还没平复。她问我今天怎么样,我说还行。她大概是从我简短的回复里读出了什么,连着发了好几条语音过来。我没有点开听,因为我知道听了之后自己会更难受。我想她,想见她,想抱抱她,想告诉她我没事不用担心。可是我做不到,我被关在这个该死的小房间里,连想跟她打个电话都做不到,只能在那个该死的东南角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发消息,像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我回复说:我没事,你快睡吧。
她回:你不睡我也不睡。
我看着那行字,终于还是点开了她的语音。她的声音很小很轻,像是躺在被窝里偷偷跟我说的,带着那种软软的口音:“阿杰,你还记得吗?上次你来金边的时候,我们坐在湄公河边,你说你看到湄公河的河水就觉得自己特别渺小。我那时候没告诉你,其实我看到你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这个地球上这么多人,能遇到你,我觉得好幸运。”
她说“好幸运”的时候声音有点发抖,不知道是哭了还是在忍眼泪。我闭上眼睛,把手机贴在耳朵上,让自己沉浸在那种熟悉的声音里。在那一刻,在这个七步长七步宽的房间里,我觉得自己不再那么渺小了。
第五天,转机来了。
那天中午,送饭的男孩比平时来得早了一些。他放下碗之后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走掉,而是站在门口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那天中午的饭是米饭、炒空心菜和两块炸鸡块,比之前几天的菜色都要好一些。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某种信号,是好是坏也判断不出来,但至少有人还惦记着我的伙食,这一点让我心里稍微暖了一些。
我正要动筷子的时候,手机在东南角震了一下。我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大军发来的消息,就一句话:“赵哥到了暹粒了,正在跟人谈,别急。”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觉得嘴里的空心菜有味道了,米粒也嚼起来没那么像沙子了。那顿饭我吃得比前几天都快,吃完之后又把炸鸡块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嘬了两遍。我想如果被关在笼子里的鸟终于看到笼门被打开了一条缝,大概就是我现在这种感觉。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听到楼下传来一阵说话声。有颂吉的声音,有翻译的声音,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声——那个男声带着浓重的中国某地方言口音,说普通话的时候有些字咬得不太准,但语气沉稳而有分量,一听就不是普通人。我竖起耳朵听了半天,勉强听出几个关键词,什么“合法手续”“中国大使馆”“法律程序”之类的。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手心开始出汗,耳朵恨不得长出天线来接收楼下每一个微小的声响。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不止一个人的,是好几个人的,踢踢踏踏地往上走,走到二楼的时候停了下来。脚步声在我门口停住了,然后是一阵钥匙碰撞的声音,锁头啪嗒一声打开了。
门被推开的那个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门口站着三个人。第一个是赵哥,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眉头紧锁,看到我的时候表情明显松弛了一些,冲我点了一下头。第二个是翻译,就是之前帮颂吉传话的那个年轻人,这会儿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尴尬,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看我。第三个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国男人,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看起来很斯文,穿着一件亚麻衬衫,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赵哥后来跟我说这个人是他在金边认识的一个华侨商人,姓刘,在柬埔寨做生意做了二十多年,跟当地政府的人很熟,路子很广。
“林杰是吧?”刘先生走进来,打量了我一眼,语气温和但直接,“收拾一下东西,我们走。”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不是什么长篇大论的解释,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营救,就是“收拾一下东西,我们走”九个字。但那一刻,这九个字的重量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句华丽的话。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站起身,把床上那几件衣服塞进双肩包里,手机充电线拔下来卷好,甚至连床头柜上那瓶喝了半瓶的矿泉水都揣进了包里。收拾完这一切前后不超过两分钟,动作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夸张。然后我抬起头,看到赵哥正站在门口等我,脸上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像是在说“你小子这趟可真是给咱长见识了”。
经过楼梯口的时候,我看到了颂吉。他站在楼下的大厅里,靠着柜台,手里夹着一根烟,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他看到我下楼的时候,喷了一口烟,用柬埔寨语对我说了一句话。翻译站在旁边,犹豫了一下没有翻译,但我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了大意——大概是什么“算你运气好”之类的话。我没有看他,也没有回应,径直走向门口。因为我知道看向他也没有意义,这种人不是你瞪他一眼他就会变成好人,也不是你说两句狠话他就会改过自新。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离开,然后忘记。
走出小旅馆大门的那一刻,柬埔寨午后四点多的阳光猛地砸在我身上,刺眼而炽热,像一个滚烫的拥抱。我站在门口闭了闭眼睛,让眼睛适应外面的光线。空气中有热带地区特有的那种味道,混合着汽油、泥土、茉莉花和晚饭的烟火气。巷口的凤凰木开满了火红的花,花瓣落了一地,把巷子口铺成一条红毯。几个小孩蹲在树下弹玻璃珠,看到我出来好奇地抬头看了一眼,又低头继续玩了。
这个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变。
但我变了。
阿婉站在巷口。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棉麻衬衫和一条深蓝色的长裙,头发松松散散地披在肩上,手里抱着一个布袋子。她站在那里,阳光从凤凰木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她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看着我从旅馆里走出来,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像是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松掉了一样,肩膀塌了下来,眼泪也跟着塌了下来,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淌。
我走过去,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面前的时候我张开手臂,她没有犹豫就扑了过来,把脸埋进我的胸口,两只手紧紧地攥着我后背的衣服,攥得指节发白。我抱着她,感受到她的身体在我怀里微微地颤抖,像一只受惊的小鸟终于找到了可以栖息的安全角落。她的眼泪把我的T恤洇湿了一片,温热的,像她这个人一样。
“别哭了,”我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有点哑,“我不是出来了吗?”
她闷闷地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太小,被街上的摩托车声盖住了。我低下头问她说了什么,她把脸从我胸口抬起来,眼睛红红的,鼻尖红红的,嘴唇在发抖,但语气异常的认真:“我说,我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凤吹过来,凤凰木的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一场红色的雨。我伸手接住了一片花瓣,薄薄的,软软的,颜色浓烈得像要滴出血来。阿婉从我手里拿过那片花瓣,小心翼翼地夹进了她布袋里的一个本子里。后来我知道那个本子是她的速写本,在她画的各种风景和静物之间,夹着这片来自暹粒某条无名巷口的凤凰木花瓣。
赵哥和刘先生站在旅馆门口等我们。赵哥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我走到他面前,他对我说了几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
“阿杰,”他说,“我跟颂吉谈的条件是,你的护照和钱包还给你,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他之所以肯放人,不全是因为我们找了人,还因为阿婉她爸爸把自己的摩托车卖了,凑了一笔钱还给颂吉。虽然不多,但给了颂吉一个台阶下。”
我愣住了,转头看向阿婉。她低着头,没有说话。
赵哥又说:“你那个小女朋友,这几天一直在找人帮忙。她爸爸虽然之前对你不太待见,但这次是真的出了力的。你看人的眼光不差,但有些事情你得想清楚了,回去好好想想。”
我点了点头。
从暹粒回西港的大巴上,我靠着车窗,看着窗外的风景在暮色中一帧一帧地向后退去。热带的黄昏总是很短暂,太阳一落山,天色就像被人按了快进键一样迅速地暗下去。远处村庄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来,零零星星的,像散落在黑丝绒上的碎钻石。阿婉坐在我旁边,头靠着我的肩膀,已经睡着了。她的呼吸很轻很匀,睫毛偶尔颤一颤,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梦。
我低头看着她的侧脸。车窗外偶尔有车灯扫进来,在她的脸颊上一闪而过,我能看到她皮肤上细微的绒毛,能看到她耳后那枚小小的黑痣,能看到她嘴角那个若有若无的微笑。她在梦里大概是高兴的,因为我把她从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带了出来?还是因为明天我们又能一起在海滩上散步了?我不知道。
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个柬埔寨姑娘,这个叫阿婉的、爱画画的小姑娘,她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我一件事:爱一个人不是说说而已,是当你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她还会像一只固执的小船,逆流而上,穿越所有的风浪,只为来到你的身边。
大巴到了西港已经是深夜了。我把阿婉送到她住的旅馆门口,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像上次在金边的时候一样,好像想说什么又没说。最后她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飞快地亲了一下,然后红着脸跑进了旅馆。
我站在旅馆门口,摸着被亲过的地方,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傻笑了起来。
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又酸又甜,像极了柬埔寨街头卖的青芒果沾辣椒盐,入口酸涩,回味甘甜,后劲很足。
我在柬埔寨又待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很多事情悄悄地发生了变化。波普对我的态度几乎完全转变了,大概是卖摩托车那件事让他对我有了一种超越长辈对晚辈的认识——他知道我不是那种拍拍屁股就跑路的人,也知道自己的女儿没有看错人。他开始主动跟我说话,虽然大多时候都是阿婉在中间翻译,但他说话的语气从之前的冷淡变成了现在的和气,有时候甚至会邀请我去他家里吃饭,让阿婉做我最喜欢的阿摩克鱼。他戒了酒,或者说戒了大半,至少我在的时候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杯接一杯地往肚子里灌了。
我跟阿婉的关系在这三个月里变得更加稳定和自然。我们不再像热恋期那样每天有说不完的话,而是进入了一种更舒服的状态——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各自忙于手头的事情,偶尔抬头相视一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正轨上运转。她在学校的画室里画画的时候,我会在旁边坐着看书或者学柬埔寨语,画笔在画布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和我翻书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成了那个画室里最常见的背景音乐。有时候她会让我当她的模特,让我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她一笔一笔地把我画进她的画里。那些画里的我,总是比镜子里的我要好看一些,我不知道是她太会画画了,还是她看我的眼光里自带美颜功能。
大军每次看到我跟阿婉在一起都会摇头叹气,说我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我来了柬埔寨之后,整个人变得比以前沉稳了,不再是那个靠着一身蛮力到处闯的愣头青了。
“你小子,”大军拍拍我的肩膀,语气里带着真心的欣慰,“长大了。”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我想起之前在暹粒那个小旅馆里被困的时候,曾经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我当时没有停下来跟阿婉说话,如果我当时没有去金边找她,如果我当时没有来柬埔寨,现在我是不是还在国内那个小县城里,过着那种不痛不痒、不好不坏的日子?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真的是那样,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用尽所有力气把我从困境里拉出来。
二〇一九年八月底,我的签证到期了,也是我跟赵哥合同到期的时间。赵哥问我要不要续签,我说让我想一想。大军已经决定续签了,他在柬埔寨干得不错,挣的钱比在国内多不少,而且他喜欢这边的生活,自由,轻松,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
我想了很久。
临走那天,阿婉来西港送我。她在独立海滩的礁石上坐着,膝盖上放着画板,正在画一幅新的作品。我没有打扰她,站在她身后安静地看着。她画的是海面上的日出,橘红色的光从海天交接的地方漫开来,把整片海域染成了燃烧一样的颜色。
“阿杰,”她忽然开口,没有回头,“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你的时候,我以为你就是一个普通的游客,路过就不会再来了。”
“然后呢?”
她放下画笔,转过身看着我。海风吹起她的头发,那些墨色的发丝在晨光里飘动,像一面小小的旗帜。她的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没见过的表情,平静而笃定,像是一湖不起波澜的水,却知道水底下藏着怎样的汹涌。
“然后你来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她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进我的耳朵里,“你每一次来,我都觉得像一个奇迹。我以为这个世界不会对我这么好,但你来了,而且你来了就不走了。”
我蹲下身,握住她的手。
“阿婉,我要回国了。”我说。
她的手在我掌心里颤了一下,但没有抽回去。她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那双黑亮的眼睛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签证到期了,”我说,“我必须回去一趟。但是我会回来的。”
她没有说话,但我看到她的嘴角慢慢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很好看的弧度。她不说话也能让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大概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到了那个份上。
“你爸那边,”我顿了顿,“我跟他说过了。他说等你毕业了,让我回来跟他谈谈。”
阿婉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假装不在意地移开了视线。“他跟你说了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他跟我说的可多了,”我笑了,“你爸其实挺能聊的,就是以前喝的酒把话都堵住了。现在酒不那么喝了,话也就出来了。”
她轻轻捶了我一下。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她。那是一个小小的牛皮纸信封,里面装着我攒了一段时间的钱,还有一张纸条,上面用歪歪扭扭的柬埔寨语写了一行字。我的柬埔寨语还是不太行,那行字我对着手机词典查了好几遍才确认没有写错。
她打开信封,抽出纸条看了一眼,然后整个人定住了,像被人点了穴一样。过了好几秒,她猛地抬起头看我,眼眶已经红了,嘴唇在发抖。
纸条上写的是:我会回来的。等我。
“你去写的这个?”她指着纸条上的字,声音有些发颤。
“嗯,练了好久。”我说,脸上有点挂不住,“字写得不太好,你别嫌弃。”
她没有嫌弃。
她把纸条紧紧攥在手心里,像攥着这世上最值钱的宝贝。然后她松开手,把纸条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了那个随身携带的速写本的夹层里,和那片凤凰木的花瓣放在一起。她盖上速写本,把它贴在胸口的位置,闭上了眼睛。
海风呼呼地吹着,把她的头发和裙摆都吹得扬起来。远处的海平面上,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个海滩,像一条通往远方的路。我不知道那条路的尽头是什么,但我知道此刻我必须踏上它,因为只有走下去,才会有回来的一天。
机场送别的时候,大军和赵哥都来了。大军破天荒地没跟我贫,只是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兄弟,保重”。赵哥倒是很平静,叮嘱我回去好好休整一下,想清楚了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阿婉站在航站楼外面,逆着光,整个人镶着一层金色的轮廓。她没有哭,笑着朝我挥了挥手。那个笑容干净明亮,像柬埔寨的阳光一样,没有丝毫的阴霾和犹豫。我朝她挥挥手,转身走进了航站楼,没有回头。不是不想回头,是不敢。我怕一回头,看见她站在阳光里笑着挥手的样子,就走不动了。
飞机穿过云层的时候,我从舷窗往下看,柬埔寨的热带丛林在视野里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片模糊的绿,融进了海天的交界处。我闭上眼睛,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阿婉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点口音,叫我的时候总是拖长第一个字:“阿——杰”。
那两个字像一枚小小的船锚,把我这颗漂泊的船,牢牢地系在了一个叫柬埔寨的地方。
阿杰的故事讲完了。
他说完“阿——杰”那两个字之后就沉默了,端起绿豆汤喝了一口,发现绿豆汤早就凉了,放在嘴边没喝,又放下了。我在旁边听得出神,连手里的绿豆汤都忘了喝。
院子里的槐树叶子被风吹得哗啦啦地响,有几片枯叶打着旋儿飘下来,落在我们中间的空地上。我妈不知什么时候又从屋里出来了,拿了一盘切好的西瓜放在桌上,然后假装不经意地坐下来,竖着耳朵听。我看了她一眼,她装作很自然地拿起一块西瓜啃了一口,眼神却一直往阿杰那边瞟。
阿杰倒是没注意到这些。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包皱巴巴的红双喜,抽出一根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望着烟雾缓缓散在午后的阳光里。他的侧脸在烟雾中显得有些模糊,但我还是能看清他嘴角那个淡淡的弧度——不是笑,但也不是别的什么,就是一种很平静很安定的表情,像一个走了很长的路的人终于坐下来歇了一口气。
“所以你准备怎么办?”我问,“还去吗?”
他弹了弹烟灰,没有立刻回答。远处传来谁家收音机里放的戏曲声,咿咿呀呀的,在午后的空气里飘来荡去,和着知了一声接一声的鸣叫,竟然有了一种奇怪的和谐。
“去啊,”他终于开口了,语气平淡得像在说明天吃什么一样,“等过完年就去,签证已经办好了。阿婉明年三月毕业,我答应了要回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
我妈在旁边听到这句话,手里的西瓜差点没拿住。她张了张嘴,大概是条件反射地想说什么反对的话,但最终只是“哎呀”了一声,什么也没说出来。我太了解我妈了,她的“哎呀”可以翻译成很多种意思,但在这件事上,我分明从那一声“哎呀”里听出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接受。就像她当年接受我不上大学出去打工一样,就像她接受我爸戒烟十年又复吸一样,有些东西你阻止不了,就只能接受,然后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它不要出什么大问题。
我知道我妈担心什么。担心我表哥找了个柬埔寨媳妇,以后日子怎么过,语言通不通,两家怎么来往,亲戚们怎么看。但这些担心在我表哥那句“去啊”面前,统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说那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里没有任何的冲动或热血,有的只是一种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的笃定。那种笃定不是“我想这么做”,而是“我决定这么做”。前者是一个孩子的任性和热情,后者是一个男人的担当和选择。
“那阿婉她爸那边呢?”我又问,“上次的事情之后,他还——”
“他啊,”阿杰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一种挺微妙的东西,像是宽容又像是谅解,“他那人吧,就是嘴硬心软。我后来想明白了,当初他不待见我,不是针对我这个人,是担心他女儿被骗。后来出了颂吉那档子事,他看到我那边的情形之后,心里就有数了。你信不信,我走之前他特意做了顿饭,跟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阿杰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模仿了一遍波普当时那个表情,粗声粗气地用那不靠谱的柬埔寨语说了一句什么,然后自己翻译道:“他说,‘你要是真有心,就回去把事办了再回来’。”
我和我妈同时愣了一下,然后同时笑了起来。这个转折来得有点突然,但又好像水到渠成。一个父亲,用他的方式——虽然别扭、粗粝、跟温柔毫不沾边——承认了一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对他女儿的真心。
“那你爸妈那边呢?”我妈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阿杰看了我妈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点求饶的味道,像是在说“姑妈您就别问了”。我妈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哼了一声说:“我问都不能问了?我侄子的婚事我还不能关心关心了?”
阿杰叹了口气,正了正神色说:“跟我爸妈说了,没说太多细节,就说在那边认识了一个姑娘,人家挺好的,想继续处着。我妈当时就哭了,我爸倒是没说什么,就说了一句‘你自己想清楚就行’。”
“你妈肯定担心。”我妈点了点头,深有同感的样子。
“我知道。”阿杰说,“但我想好了,等我下次回来,带阿婉一起回来见他们。见了面就知道了,什么样的姑娘,值不值得,见了面比我说什么都管用。”
我看着阿杰说话时的样子,忽然觉得他跟半年前不一样了。半年前他从县城走的时候,还是一个浑身带着少年气的小伙子,眼睛里全是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和一膀子使不完的力气。现在的他眼神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说不上来是什么,大概是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沉淀下来的东西。一个男人,在异国他乡爱上一个姑娘,被姑娘的父亲嫌弃过,被人关了整整一个礼拜,最后靠着自己的坚持和姑娘一家的帮助脱了困。这些经历像砂纸一样,把这个年轻人身上那些毛躁的东西一点一点磨掉了,磨出一种温润而沉稳的光泽。
我想这个人大概不会后悔。不管以后他跟阿婉能不能走到最后,不管这段感情会把他带到哪里,他都不会后悔。因为有些事情,做了可能会后悔,但不做一定会遗憾。后悔和遗憾的区别在于,后悔是因为结果不理想,遗憾是因为连结果都没有见过。而阿杰是那种宁愿要一个不理想的结果,也不要一辈子活在“如果当初”里的人。
阿杰又在裤兜里摸了一下,这回掏出来的不是红双喜,而是一张折叠过很多次的照片。他把照片展开,放在桌上。照片上是一个柬埔寨姑娘,坐在海边的礁石上,膝盖上放着画板,侧脸对着镜头,海风吹着她的头发。她的皮肤是那种健康的蜜色,五官不算精致,但组合在一起有一种说不清的好看。照片右下角有一行用圆珠笔写的柬埔寨文字,弯弯曲曲的,我一个都不认识。
“阿婉写的,”阿杰说,“她的柬文名字。”
“写的什么?”我妈凑过来看了一眼,当然是看不懂的。
阿杰看着那行弯弯曲曲的文字,嘴角弯起一个弧度。
“意思是,”他说,“海的那一边。”
我反复琢磨着这三个字。海的那一边——她在柬埔寨,他在中国,中间隔着的确实是一片海。但海的那一边,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关于距离和等待的隐喻。她把自己写成了海的那一边,那他就是海的这一边。两个地方之间隔着水,隔着国界,隔着语言和文化,隔着家庭和世俗的眼光。这些隔阂太多了,多到数都数不过来。
但阿杰把它折好,重新放进了口袋里。
也许有一天,这片海会变得不那么宽。也许有一天,他们会站在同一边的海岸上,看着同一片海。也许不会。但至少现在,他在努力地泅渡,而她已经在海的那一边支起了灯塔,用画笔蘸着颜料,一笔一笔地在天空中画出一个太阳。
阳光透过槐树叶子的缝隙,落在阿杰的手背上,落在那张照片上阿婉的笑容里。知了还在不知疲倦地叫着,像在替这个秋天唱着没有尽头的歌。我妈终于拿起一块西瓜吃了起来,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什么,大概是“这个姑娘看起来挺精神的”之类的话。
我没听清。因为我忽然想起阿杰故事开始时问我的那个问题——你相信缘分吗?
当时我没有回答。现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我相信。
就像我相信潮水会按时涨落,季风会如期而来,凤凰木会在最热的季节开出最红的花。有些事情不是人力可以安排或者阻止的,它们就那样发生了,自然而然地,无可避免地,像一颗种子落入泥土,在某个清晨悄然破土,然后在雨露和阳光中慢慢生长,最终长成一棵无法拔除的大树。
阿杰把最后一块西瓜吃完,抹了抹嘴,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他说他要去睡个午觉,这几天倒时差没睡好。他趿拉着拖鞋往屋里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
“对了,阿婉让我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不是写东西的吗,她画了一幅画,名字叫《海的那一边》,想让你给她配一段文字。”
我想了想,说好,我写。
他笑了,点了点头,拉开门走进了屋里。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听到他在屋里哼起了一首歌,调子很耳熟,是柬埔寨当地的一首民谣,他在西港的时候经常听当地人唱。那首歌的旋律简单而悠扬,像湄公河的水一样,不急不缓,不慌不忙,朝着远方缓缓流去。
我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坐到西瓜皮被我妈收走了,坐到槐树下的光线从金色变成了灰色,坐到第一颗星星从东边的天空探出头来。我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在空白的页面上打了几个字。
海的那一边。
然后我看着这五个字发呆,脑子里浮现出阿婉在礁石上画海的画面,浮现出阿杰坐在旅馆铁栏杆后面等着日出的画面,浮现出凤凰木的花瓣在暹粒的巷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的画面。
最后我没有写一个字。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不需要我去配什么文字,它已经在那里了,完整而动人,像一块经历了风吹雨打的石头,不需要任何雕琢和修饰。
它只需要被人记住。
我记住你了,阿杰。
也记住你了,海的那一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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