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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评选结果
GOO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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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由《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
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各申报主体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64个案例。
参与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的评委共计53位。除联合主办单位代表外,均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破产法研究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者。本着多元化的原则,秘书处对评委会构成做了微调,往届评委中有部分未继续参评。本届评委会构成中,有接近五分之一的评委系首次参评。入选案例由全部评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规则,经过共计三轮投票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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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过程
根据事先设定的评审规则,当选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需获得半数以上评委支持;第一轮投票得票数在前20名但未当选的案例,获得提名奖。
(一)第一轮投票
在第一轮投票中,有3个案例获得半数以上评委支持,确定当选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第1-3名。
本轮第20-26名并列7票。为避免提名奖名额浪费,这7个案例进入第二轮投票,由评委7选1作为最后一个提名奖案例。
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在6票及以下的案例,自然淘汰。
(二)第二轮投票
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数在第4-26名的案例,进入第二轮评审。
根据第二轮投票结果,有3个案例获得半数以上评委的支持,确定当选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第4-6名。
在第二轮投票中,有4个案例获得25票,得票数靠前但均未过半,进入第三轮。
(三)第三轮投票
在第三轮评选中,按照过半数原则,由评委直接确认第6-10名当选案例。
评选结果
恭喜以下10个案例,获评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1.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2.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等677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3.全国首例涉港跨境破产和解案
4.恒大汽车南沙基地协同重整案
5.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6.全国首批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案
7.金科股份、重庆金科协调审理重整案
8.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9.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协同破产重整案
10.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破产清算案
01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33票
申报主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简介: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为苏宁集团非上市板块核心主体,以商业不动产为主业,并同时开展商业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业务,关联企业近三百家,遍布全国21个省区市、57个城市,负债规模约2500亿元、债权人近万名。
2025年1月,南京中院裁定分别受理3家核心公司的重整申请;4月,裁定相关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9月重整计划草案获各表决组通过;12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全程仅历时337天。
本案是江苏迄今审结规模最大的重整案件,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商业不动产企业重整案、2025年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重整案。本案通过分类处置、引入资源、动态调整的重组策略,兼顾即期利益清偿与持续价值创造;对信托架构及机制进行了创新性优化及完善,充分维护债权人利益;并实现了债务风险化解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顺利保住苏宁品牌价值与就业岗位,为大型商业地产民企法治化重整提供了典型样本。
02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等677家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首轮得票数:32票
申报主体:上海破产法庭、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简介:明天控股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在实际控制人肖某操控下,形成超1600家公司的“明天系”,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引发金融风险。且“明天系”中部分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情形。
2024年,最高法指定上海三中院集中管辖“明天系”非金融企业合并破产案件;2025年,该院分三批裁定批准677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后历经9个月的资产清查、债权人会议、财产分配等工作,2025年12月,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本案是目前我国体量最大、结构最复杂的民营资本集团合并破产案。并且,本案密切衔接金融风险处置与刑事执行问题,创新适用实质合并规则与破产服务信托,以府院联动高效归集资产,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为超大型企业集团破产、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树立了司法标杆。
03
全国首例涉港跨境破产和解案
首轮得票数:31票
申报主体:厦门破产法庭
简介:某渊公司2020年在香港注册成立,2023年被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强制清盘令。该公司内地主要财产为880万元保险赔偿款。2024年12月,香港高等法院致函厦门中院,请求司法协助;2025年1月,清盘人申请认可香港清盘程序并在内地履职。厦门中院受理本案,并通知某渊公司内地唯一债权人,该债权人对清盘人申请事项提出异议。后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清盘人、某渊公司及其内地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2025年4月,清盘人以当事人和解为由,向厦门法院撤回认可香港破产程序申请。
本案系全国首例涉港跨境破产和解案,在无充分规范指引与类案参考下,以执破衔接促成实质解纷,有效探索了内地与香港破产规则的衔接路径,为跨境破产纠纷化解提供可复制经验,彰显了“一国两制”背景下跨境司法协作的突出价值。
04
恒大汽车南沙基地协同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26票,第二轮得票数:40票
申报主体:广州破产法庭
简介: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汽车”)系恒大集团旗下核心新能源汽车生产平台,在广州南沙拥有约122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完整整车生产线,设计年产能可观。2021年起受集团债务风险与行业调整影响,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2024年8月,广州中院依法裁定恒大汽车重整。后经公开招募投资人、制定重整计划等程序,最终各表决组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6月,法院裁定批准恒大汽车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5年12月,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本案系目前恒大集团风险出清工作中首宗适用重整程序并重整成功的案件。案件通过创新采用协同重整、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减资事项以打消投资顾虑、依法撤销债务人无偿担保行为等做法,在集行业转折期、集团风险外溢、地方产业战略、超大规模债权结构及高舆论敏感度于一体的特殊背景下顺利依法、有序、高效完成重整工作,充分体现了法院审判与管理人履职的专业性,也彰显了破产制度对宏观经济治理能力的有力支撑。
05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24票,第二轮得票数:33票
申报主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简介: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系国内家居龙头上市企业美凯龙(A+H股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高峰时集团总资产超2000亿元。受重资产运营模式和房地产行业下行等因素影响,红星控股陷入债务困境,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6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浦东法院于2024年7月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期间根据红星控股申请,在详细制定自行管理规则的前提下,准许红星控股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继续营业。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同时推进招募外部投资人和债务人自救,最终重整计划草案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2025年6月,浦东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本案在无投资人参与的背景下,浦东法院指导管理人和债务人最大限度释放集团企业内在价值和资产远期价值,深入挖掘并合理分配偿债资源,平衡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利益,为我国大型民营控股集团开展“自救式单体重整”进行了有益探索,设计了风险隔离、分类处置、债权人携手自救以及市场化对赌的可复制方案,为大型复杂企业集团的重整脱困提供了范本。
06
全国首批个人破产债务人
清偿能力评估案
首轮得票数:22票,第二轮得票数:26票
申报主体: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简介:陈某某、刘某某夫妻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因经营负债约75万元,月收入合计15000余元,无大额财产;韦某某离异并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因生活及抚养负债约90万元,月收入约10000元,无大额财产。三人均诚信良好,无法五年内全额清偿本金。深圳中院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后,委托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开展清偿能力评估。该署通过组织债务人面谈、跨部门数据核查、管理人调查及多领域专家评估等方式形成专家评估意见。法院采纳该意见后,依法强制裁定批准相关重整计划,并调低偿债本金。
本案系全国首批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案件,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机制,填补制度空白,形成全国示范案例;首次推动法院裁定减免偿还金融机构本金,破解个人破产程序推进难题,为诚实而不幸债务人提供经济再生路径,为国家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地方样本。
07
金科股份、重庆金科
协调审理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18票,第二轮得票数:25票,第三轮得票数:53票
申报主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简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系全国知名大型房地产上市民企,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系金科股份全资子公司。受行业下行等因素影响,金科系企业出现债务违约、诉讼集中等风险。2024年4月,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两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24年4月,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两公司重整申请,并根据申请决定对两公司协同重整、协调审理;后又经申请和审查,准许两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2025年2月,两公司重整计划经表决通过。5月,重庆五中院分别裁定批准两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本案创新大型上市房企集团协同审理重整模式,实现“保主体”与“保交楼”深度融合,构建高效府院联动与全流程廉政风控体系,以服务信托盘活资产、提升债权人受偿率,成功化解千亿级债务风险,为房地产行业司法重整与风险处置提供了重要的实践范本。
08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
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9票,第二轮得票数:25票,第三轮得票数:53票
申报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简介: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集团”)系宁夏大型民营石油炼化企业,后因多年经营亏损、贷款无力清偿、到期票据不能按时兑付等原因陷入债务风险。宝塔集团及下属公司债务总体规模约1500亿元、涉及债权人12000余户,在全国造成严重影响。
2024年3月,银川中院裁定宝塔集团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10月,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通过。2024年12月,银川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5年12月,银川中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本案系宁夏迄今最为复杂的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创新构建“现金+双信托收益权”清偿模式,嵌套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有效化解资产盘活难题。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企业运营、投资人招募、维稳保障、职工权益保障、金融机构沟通等方面创造重整有利条件,高效化解涉众风险,为运营极度困难且涉众风险极高的大型集团重整提供了有效借鉴。
09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
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协同
破产重整案
首轮得票数:12票,第二轮得票数:25票,第三轮得票数:52票
申报主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简介: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控股”)系其关联公司。2021年受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价格波动、自身经营策略等因素影响,正邦系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下属上市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2022年10月至12月,南昌中院陆续启动正邦系13家企业的(预)重整程序。案件审理期间,相关行政、司法部门成立风险化解工作专班,高效指导、协调管理人推动重整工作。2023年7月,正邦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正邦科技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及最高法同意重整批复,正式转入重整;同月确定重整投资人。10月,债权人高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3月,南昌中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4月,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全部达成。
本案在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同步重整并在重整方案层面有效勾稽释放资源价值、国资通过受让民营银行股权方式化解衍生金融风险、上市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可转债风险、妥善处置“养户贷”涉农贷款风险等方面开创多个先例;并高效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了对大型民营企业的有效救治。是对破产案件中重大矛盾纠纷有效调处的典型案例。
10
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等四公司破产清算案
首轮得票数:9票,第二轮得票数:25票,第三轮得票数:51票
申报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简介: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四公司”)曾构建了覆盖湖北的家电销售、售后及配套服务连锁体系,为湖北家电市场核心经营主体。受集团经营风险传导、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四公司资金链断裂、全面停业,涉及400余名职工债权、200余名普通债权人,债务关系复杂。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陆续裁定受理国美四公司“执行转破产”申请,将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统一纳入破产程序处理。在法院指导与支持下,面对资产调查与接管难度大、职工债权调查障碍多等问题,本案管理人在6个月内完成资产接管调查、债权审查、职工债权核查等核心工作。2025年6月至7月,法院裁定宣告国美四公司破产,并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案高效打通执转破衔接堵点,创新职工债权自主申报及主动调查的双轨模式,大幅提升职工债权清偿率;探索连锁企业跨区域破产协同机制,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范式;推动及时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兼具司法示范价值与社会意义。
以上所有信息均依据申报材料提炼整理
谨向以上经典案例申报机构致以热烈祝贺!
感谢各联合主办单位共襄盛举,共同组织完成本次高质量的评选。
感谢53位评委百忙中抽出时间,详细阅读所有申报材料,并严格依据自身的专业判断,选出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及提名案例。
感谢秘书处各位同学加班加点,高质量完成归档、计票、发布等工作。
感谢各申报机构对此次评选的大力支持,无论是否入选经典案例或提名案例,每个案件办理团队的努力都值得致敬。
如需进一步了解评审相关事宜,请致函:insolcase@126.com。
2025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秘书处
2026年4月26日
预告
提名案例评选结果将于2026年4月27日(周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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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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