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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塾远愁过市,家贫梦买书”,买书,曾经是古人的梦想,对嗜书之人来说,甚至可以形诸梦境。书,是知识唯一的载体,卖书,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在出售知识。从汉代抄写图书售卖的写手,到印刷时代刻印图书出卖的书商,再到现代的出版公司,街道上大大小小的书店,穿巷走街大声叫卖的书贩。
卖书是一门生意,但又不同于其他的生意,不仅是因为书卷香掩盖了铜臭气,更因为卖书的种种方法,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也别具特色。洛阳纸贵、千金买琴的作者自我推销术,到书商的营销广告,官方授权,名人效应,独家销售,未删足本,几乎今天的所有图书营销手段,早在数百年前,迷人的书商老祖宗们就早已试遍。
进入新时代,网络购物,电子下单,直播带货,新的卖书手段更加变化出奇。面对AI热潮的强势袭来,传统图书行业也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在这个获取知识的方式不再局限于书本的新媒体时代,又该如何卖掉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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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4月24日专题《如何卖掉一本书》B02-03版。
B01「主题」如何卖掉一本书
B02-03「主题」如何卖掉一本书
B04「主题」营销编辑:以复合型手艺,将书送达更多读者
B05「主题」书店人:在算法年代坚守人工筛选
B06「主题」读书博主:分享的前提是我们自己被打动
B07「主题」买书人:落在时光里的购书散记
B08「中文学术书摘」《大鼻子情圣》被时代抛弃的爱情故事
“卖书嘞!卖书嘞!”
你肯定没听过这样的吆喝声。即使是在能把便利店大促销广告改编成报菜名一样的单口相声,连放一个下午不重样的天津,无论是书店还是书摊,也不会传出过这样的吆喝声。卖书不吆喝,这似乎是所谓“老老年间”就已流传下来的传统。京味作家刘一达在回忆老北京的书市时就曾写道:
“老京城有句话:‘干什么,吆喝什么。’这句话搁在一般的买卖上好办,卖布的吆喝布,卖菜的吆喝菜,要是把它用在卖书上,可就有点儿难了。书店里摆着成千上万册书,怎么个吆喝法?所以卖书的是不讲吆喝的”。
因为书的品种太多,所以就不讲吆喝——听起来似乎有理,但细想却似是而非,品种多从来不是大声宣传的阻碍,这个道理就连天桥下贩卖影视光盘的小贩都懂得,他筐中怀里各色影视剧集的光盘品种并不下于一个书摊,但他依然能亮开嗓子如数家珍,把顾客吸引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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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四川乐山,一名在小儿书摊上专心的男孩儿,傅杰明摄。
卖书不吆喝,或许答案就藏在书本身里面——书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当你翻开一本书时,那些声音就会像被磁铁唤醒了活力的铁屑一样,纷纷聚集到你的脑畔,你会听到月光下戈壁中青色的细沙被夜风吹拂的窃窃私语,会听到集市上摩肩接踵的人潮发出的喧嚷与吵闹,会听到战场上铁与血撞击时的金戈铁马与战后荒原上的咒骂与恸哭,你会听到林荫下石壆中流淌的溪泉发出的低声幽咽,也会听到骄阳下清凉的池塘里发出的嬉笑欢歌——书是移动的眸子在脑海中哼唱的歌曲,它不需要任何人为它配音,它是只属于你自己心中的声音。
好吧,我承认,上面这段纯属是一位爱书人对书罗曼蒂克的想象——一本书,如果只是摆在那里,它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如果没有目光与它相遇,如果没有一双好奇的手翻开它,那么它永远只能保持沉默。书需要被看到,需要被翻开,需要被阅读,不然它就和一堆印了黑色墨块的白纸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尽管书被尊称为所谓精神食粮,但它最好是像米面菜肉这样的物质食粮一样成为人一日不可或缺的日常所需,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价值。书需要被卖掉,卖给那些会打开书翻看的人。
这就需要那些卖书的家伙。
撰文丨李夏恩
卖书的家伙们
卖书这个词总是莫名地带有一种沉静的智性气质,漂浮着些许悲悯的氤氲。克里斯托弗·莫利在《车轮上的帕纳索斯》中描写的那个流动书商米夫林先生就是个典型,他的夫子自道几乎可以被卖书人奉为堂皇圭臬:
“当你卖给人一本书,你卖出的不仅是十二盎司的纸、墨和胶水,还售出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爱情、友情、幽默、夜航船。书里什么都装得下,装得下天空,装得下大地,我指的是在一本真正的书里。天哪!要是我卖的不是书,是面包、肉或扫帚,人们会跑出来迎接我,迫不及待地买走我带去的东西。而我现在拉的货是永恒的救赎。没错,对他们渺小痛苦的灵魂的救赎。但想让他们明白这一点太难了。”
卖书人犹如知识的布道者,用一本本书敲开对方心门,将一个个书中新天新地装进原本封闭的心灵里,似乎再没有什么比卖书更加高尚的职业了。这个职业甚至给人感觉有些不食人间烟火。
关于卖书这个职业最早的笑话就流露出这一点,这则笑话来自于一千年前的北宋时期,大名鼎鼎的文人苏东坡的弟子张耒所讲。恰如张耒所言,宋代正值印刷时代的初曙,许多卖书人都是文士出身,“近时印书盛行,而鬻书者往往士人,躬自负担”,有一名士人罄尽家中所有,约百余千,买书打算运到汴京出售,结果在路上遇到另一名士人,很喜欢他卖的书,却“贫不能得”,这位士人家中刚好有数件古铜器打算出售,而卖书人刚好也有蒐藏古物的雅嗜,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尽以随行之书换数十铜器”。士人拉着一车古铜器回到家中,自然招致了妻子的一通责骂:
“你换得他这个,几时近得饭吃?”
那士人反唇相讥道:
“他换得我那个,也则几时近得饭吃?”
书既是与古物一样的文雅之物,卖书人自然也该是爱书的文雅之人。哪怕不知“几时近得饭吃”,情怀也不能有丝毫变改。卖书人摆出的形象也自然是一派文雅之相。明代书商余象斗是第一个把自己的形象印在书上的书商。这位刊刻了大量通俗演义小说的晚明出版家在自家出版物上的形象全然是一派文人雅士的姿态,背倚江天渔钓题材的屏风,宛如南宋马夏笔下的清雅真迹。头戴唐巾,身穿圆领袍服,摆明了自己的缙绅身份。几案上手不释卷,身旁红袖添香,园中假山秀颀,池里凫鸭自得,墙内梅枝横斜,童仆烹茶扫叶,可谓最理想的文士之境,是卖书人的自我标榜的人造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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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书商余象斗在自家出版的畅销书《仰止子详考古今名家润色诗林正宗》的扉页插图上描绘自己形象的行乐图,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图书上刻印出版商自己形象的插图。
“如果你从未在一间二手书店工作过的话,你会很容易把那里想象成为天堂:温文尔雅的年长绅士们久久徜徉浏览着小牛皮封面的对开本书籍”,曾做过二手书店店员的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以他“奥威尔式”的冷峻毫不留情地戳破了这一覆盖了卖书人身上的和煦光环,在他的眼里,“许多来我们书店的人是那些到哪儿都不受欢迎的家伙,但在书店里却享受着特别的待遇”,有亲切的老太太想找一本她连名字也记不起的书,或是身上带着陈年面包屑味道的糟老头子上门兜售一钱不值的烂书,以及订了一大堆书却不知来掏钱买走的偏执狂,口头订书“让他们产生了自己真的掏钱买了书的幻觉”。虽然卖掉一本经典作家的书,比如莎士比亚或是狄更斯的著作很容易,但其实买书者只是从三四手的渠道道听途说来这个作者的名字,于是买一本来充门面,而他们真正喜欢读的书却是一堆“每年读过的书页足以覆盖四分之三英亩土地”的垃圾读物。
当然,买书人与卖书人也是互相成就,“大部分书商其实不看书”,卖书只是一门“挺有人文品味的生意,俗也俗不到哪儿去”,在书店里工作的那段日子显然让这位日后以写书名著于世的小说家对书产生了一种近乎偏执的嫌恶,闻到旧书的气味,脑海里“不禁就会浮现出那些偏执狂顾客和死苍蝇的样子”。
“一个卖书人编织了种种关于书的谎言,这让他对书籍倒足了胃口”,卖书作为一种职业产生的倦怠感诚然会让人迁怒于书本身,而卖书人与买书人之间也确实存在一种隐而不彰的矛盾:买书人总是希望书店像座随处是书的童话公园,而对卖书人来说,这却意味着大量的书滞销在店里,生意堪忧。奥威尔的批评诚然像把小刀划开了绣花枕头,但里面露出的卖书的真相却并非皆是败絮:卖书人确实编造了关于书的种种谎言,但目的却并非尽然是自欺欺人,为了驱赶职业倦怠的魔鬼需要一套光荣美好的说辞来说服自己,让自己能继续将书卖到成千上万的读者的手中——卖书虽然目的还是为了钱,但读书的所获却绝非金钱可以衡量。
卖书人是知识的掮客,知识不等于金钱,但知识可以交换金钱,为了获得金钱,卖书人会在金钱的驱动下将书卖给任何潜在的读者,尤其是那些普罗大众。生活在明中期的文士也是藏书家叶盛,在他的《水东日记》中如此描述自己的见闻:“今书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书,南人喜谈如汉小王光武、蔡伯喈邕、杨六使文广,北人喜谈如继母大贤等事甚多。农工商贩,抄写绘画,家畜而人有之;痴呆女妇,尤所酷好。”生活在晚明时代的赵琦美,也提到那些苏州的书贩子是如何向升斗百姓推销书摊上的小说演义:
“吴中廛市闹处,辄有书籍列入檐蔀下,谓之“书摊子”,所鬻者悉小说、门事、唱本之类。所谓门事,皆闺中儿女子之所唱说也,或有一二遗编断简,如玄珠坠地,间为罔象得之。美每从吴门过,必于书摊子上觅书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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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随马戛尔尼使团来华的英国画家威廉·亚历山大绘制的中国书贩的形象。
清初的戏剧《桃花扇》中曾经活画出一个卖书人的模样,比起奥威尔笔下的书店店员,可能更像是一个现代的卖书老板:
“在下金陵三山街书客蔡益所的便是。天下书籍之富,无过俺金陵;这金陵书铺之多,无过俺三山街;这三山街书客之大,无过俺蔡益所。(指介)你看十三经、廿一史、九流三教、诸子百家、腐烂时文、新奇小说,上下充箱盈架,高低列肆连楼。不但兴南贩北,积古堆今,而且严批妙选,精刻善印。俺蔡益所既射了贸易诗书之利,又收了流传文字之功;凭他进士举人,见俺作揖拱手,好不体面。”
要买就买我的书
“我的背包和你的大桌子一样大, 我刮过粥罐,睡过马厩。”
不是所有的卖书人都像金陵大书商蔡益所那样,端坐在柜台后面,身后是满满当当的书架,微笑着看那些顾客一手拿书一手从荷包里把钱掏出来。亚历山大·威尔逊就是一名没有固定柜台的流动书贩,他原本是英国佩斯利工厂的一名工人,因为写了一首讽刺雇主剥削的诗歌而被判入狱,出狱后,他干起了卖书的行当。他没有开店的本钱,只能当个流动书贩。背着“和你的大桌子一样大”的背包,翻山越岭,走城串乡,他的卖书经历常常像一场冒险经历,有一次,他“从一个积雪的斜坡上摔了下来,为了保命,他不得不割断背包,后来花了整整一刻钟的时间才把背包找回来”。
为了牟利,卖书人要想方设法扩大读者群,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无不成为卖书的目标。卖书人的努力,让书本从知识精英的专享成为了大众读者的日常用品。在中国,自17世纪起,福建长汀四堡乡就逐渐成为了中国最大的通俗启蒙书籍的出版销售中心,整个四堡乡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早的出版集团,“刷就发版,几半天下”,他们销售的网络南抵大陆的最南端的广东雷州府,西至云贵,北至湖北无常,东至苏州,为了卖书,他们摸索出了一个编织绵密的水陆运输网络,可以连结起全国的市场。
而在更大的书籍销售中心,苏州、杭州、南京这样的重要城市,卖书的方法更多,销售网络更加发达。甚至出现了一种名为“书船”的流动书店,这些书船会满载各种类型的书籍,沿着水运网络,便捷地将书发送到各地销售。读者们也可以拜托这些书船上的书商帮助他们访求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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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船,出自晚明刊刻的《萝轩变古笺谱》。
甚至一个有刻印手艺的卖书人也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书籍流转的小枢纽,19世纪下半叶来华的麦都思(W H. Medhurst)惊讶地发现,中国的印刷工人是如何随时随地快捷便利地为在地民众提供书籍:
“在中国,印刷工人的所有装备由刻刀、雕版和刷子组成,他们可以背着它们一同走街串巷,如有需要,他可以就地购买纸张和墨烟,不管身在何处,只要借一张桌子,他就可以发卖上百册或数十册(根据他所能处理的数量)印刷书。他们用的纸张很薄,但价格低廉,十张二十寸见方的纸张,才卖半个便士。这个因素与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使中国人有可能以极低的价格为彼此提供书籍。”
就在麦都思夸赞中国卖书低廉便捷的销售成本时,同时期的欧洲的卖书同行也不遑多让,流动书贩是19世纪法国乡村一道最熟悉的风景。一位典型的流动书贩来自比利牛斯,“每天徒步30公里,带一件备用衬衫和一篮40公斤的书”,在1848年革命前夕,法国单是得到许可的流动书贩就有超过3000名,他们的生意支撑起数家专业出版社,让超过900万卷的小册子、杂志和历书流通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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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欧洲的流动书贩。
他们销售的书许多是廉价的用粗糙的蓝色糖纸装订的小书,因此被称为“蓝皮书”,就像阅读史家马丁·里昂所说的那样,这些蓝皮书是“一座传统文学的宝库,几个世纪以来维持着法国农村的大众想象”。
尽管中国的卖书同行固守着卖书不语真君子的优良传统,但西洋走街串巷的书贩却不在意大声吼出自己背包篮子里的书名,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学家亨利·梅因(Henry Mayhew)记录下了19世纪伦敦书贩“清脆、快速”的叫卖声:
“拜伦!拜伦勋爵最新最好的诗作。六便士!六便士!八便士!我接受一先令以下的出价。八便士就可以买到一个勋爵写的诗——成交!你的,库珀先生!出版于第三大街第六大道的作品,就印在背面呢!比拜伦更厉害——库珀的作品。没有出价者吗?谢谢,先生。一号到六号,——你的,先生。年轻人——《年轻人的夜思》。生,死,不朽——伟大的主题!”
无论是有声的叫卖,还是无声的推销,对卖掉一本书来说,都至关重要。毕竟书不会自己伸出双手来捕获读者,只能依靠卖书人的技巧来吸引读者掏出他们的钱袋。卖书广告自然必不可少。
在所有的卖书营销广告中,名人效应占据着永恒的至高宝座,装帧、设计、版式、质感都要卑躬屈膝地排在它的后面,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买书就像谈恋爱一样,总要先听一听他的名声才决定是否愿意和他交往,封面的作者姓名不仅代表着他对这本书的内容负责,更意味着他用自己的名声为这本书的质量做担保。
不得不承认,人名常常比书的内容更能吸引买家。即使是名作家如果不署上自己广为人知的姓名,那么他的大作很可能还没上印厂就被卖书商直接退回了。20世纪80年代的畅销书作者多丽丝·莱辛就曾经挑战过名人效应,她故意用“简·索莫斯”的笔名把自己的新作投给那些追着她屁股求稿的各大出版社,得到的结果是无一例外的退稿,其中一位出版社的审稿人通知尤为让她郁闷——他评价这部书稿“太让人郁闷了”。
名人效应像个魔咒,印在书封上的名字甚至会取代作者本人。今天的读者大概率没听过阳俊之这个名字,他的作品在今天一篇也没有流传下来,不过在公元六世纪的北朝末期,他可是当时大名鼎鼎的畅销书作家,他“多作六言歌辞,淫荡而拙,世俗流传”,可谓今天“擦边文学”的老前辈,其作品在市面上以《阳五伴侣》之名“写而卖之,在市不绝”,其畅销程度更会令一众作者和出版商眼红。一次,阳俊之在书市上看到贩售的自己作品有错误,于是就拿来当面指正,却遭到了书贩的呵斥:
“阳五,古之贤人,作此《伴侣》。君何所知,轻敢议论!”
书贩的斥责让这位作者“大喜”,连忙回说自己“有集十卷,虽家兄亦不知吾是才士。”——对一位作者最好的夸赞不是来自于亲朋好友对自己作品的赞赏,而是陌生人对批评声音的驳斥。卖书人完全不认得作者,也并不了解自己所卖书籍的内容正误,但是对他而言,卖书卖得就是这个人名,比起作者和内容本身,人名显然更加重要。
因此,也就不难想象图书史上有那么多冒名顶替的营销行为了。晚明时代的文士同时也是作者和出版商的张自烈曾经从南京去到图书出版中心建阳,在那里,他惊讶地发现当地出版的许多四书评注那些所谓的“名家”全都是冒名伪造。他更注意到,这些伪托名家的四书评注特意不往那些被冒名的名家所在的城市发货,由于这些被冒名的名家中不少身在南京,所以他在南京时从未见过这些“傍名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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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近代的出版、文化与权力:16—17世纪》
作者:周启荣
译者:张志强 等 / 夏维中 等校 / 张志强 / 夏维中
版本: 商务印书馆,2023年6月
同一时期的欧洲卖书同行在傍名人方面也不遑多让,也更加明目张胆。圣艾弗勒蒙是当时享誉欧洲文化界的名人,他喜欢高谈阔论,妙语连珠,他的短文与隽语格言都倍受世人欢迎,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一位巴黎书商告诉他的一位雇佣写手:“再写几篇圣艾弗勒蒙的文章”。
作者可以冒名伪造,古代先贤自然也可以拿来营销。“三重伟大的赫耳墨斯 ”(Hermes Trismegistus)这个名字,对西洋炼金术的爱好者来说,是祖师爷级别的至高存在,这位据传是远古时代的智者,既是神的使者,也是伟大的炼金术士,被认为是掌管宇宙真知的奥秘,拥有古老而神秘的智慧。而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的读者来说,这个名字更是通向黑暗时代之前古典时代辉煌灿烂大门的钥匙,无论是传承有序的残篇,还是借他挂名的书籍,都相当畅销。但如何能在一众同类著作中特立突出,当时的出版商自然也会想方设法大力宣传,于是,在15世纪罗马出版商弗朗切斯科·罗兰代罗就在他编校的《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文集》的第一页以作者之名编造了一篇辞藻华丽的广告词:
“致正在翻阅此书的你,无论你是何人,无论你是语法学家、演说家、哲学家还是神学家,本人即是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我的无边知识和神性光芒曾令埃及人和蛮族大开眼界,也曾赢得古代基督徒中的神学家的赞叹和欣赏。因此,若买下此书阅读,你将受益匪浅。本书售价低廉,却将为读者诸君提供乐趣和裨益。”
这样的卖书广告虽然不免自吹自擂,但对待读者还算客气,是企图用知识的光芒来诱捕读者像趋光的蚊蝇一样自投罗网,但有些广告则是用近乎威胁的说辞将作者赶进买书的罗网当中。17世纪的畅销书作家,也是知名出版商的李渔,就以近乎道德绑架的方式为他自己的新书撰写广告词:
“吾之书成之后,普天下之人无一人不买,无一人不读,所不买不读者,惟道学先生耳。然而真道学先生未有不买不读者,独有一种假道学,要以方正欺人,不敢买去读耳。抑又有说,彼虽不敢自买,未必不倩人代买而读之,虽不敢明读,未必不背人私读耳。”
要么做光明正大买这本书的君子,要么做背人偷摸买这本书的伪道学,留给读者的路就只有这两条,所以,还是乖乖掏出钱包买书吧。好在李渔的书确实如他所吹嘘的那样质量很高,直到今天,这位四百年前的讥诮而率性的畅销作家依然有成千上万的读者拥趸,只是他恐怕再难从棺材里爬出来向出版社索取高额版税了——毕竟,版权期已经过了三个世纪了。
我是个卖书的,我只卖书
毫无疑问,卖书人唯利是图,但利益——很可能只是微薄的利益,驱使着他们翻山越岭,跨河过海,步履不停地将书卖到读者手中,有时甚至会冒着巨大的风险。
危险的风暴在1768年9月24日降临在让·凯雷尔和他的妻子玛丽亚·苏斯的头上,他们被巴黎地方法院判刑,戴着镣铐,身上挂着“淫邪诽谤传播者”罪名的牌子,在码头和市场上游街示众。之后,凯雷尔和一位名叫让-巴伯蒂斯塔·卓斯朗德的同案犯在右肩上被烙上“GAL”(划桨刑)的字样,扔进牢里。凯雷尔被判五年监禁,之后驱逐出境,而他的妻子则被关进另一座监狱里监禁五年。
他们之所以遭受如此惨重的刑罚,并非是因为他们犯下盗劫伤人之类的刑事重罪,更不是他们脖子上挂着的牌子上所谓的传播淫邪诽谤的罪名,他们真正的罪状,是贩卖那些批判揭露法国王室和教会黑幕的小册子:《被揭穿的教会》《阿拉斯的蜡烛》等等这些让他们横遭囹圄之灾的小册子,都出自当时地下的启蒙文人之手,这些以启蒙民智自诩的作者或唇枪舌剑,或义愤填膺,共同的目的是将自己手中的笔化作毒刺,向公众戳破旧制度故作威严实则专横的假面。
卖书人很清楚这些书会带来的风险,光是运输这些书就危险重重,搬运的驮夫一旦被当局抓到,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上断头台。
考虑到此时距离法国大革命爆发还有30年,启蒙哲人点亮的星星之火要经过一代人的时间才能引爆燎原,这些冒险出售地下小册子的卖书人绝大多数看不到他们贩卖的小册子里鼓吹的革命之光的来临,自己就很可能先被旧制度的风暴吞没,他们的行为无异于逆风执炬,但纵然如此,书商们还是坐牢断头终不悔。原因,就像是一位从卢丹的地下书库给流动书贩供货的书商保罗·马尔赫布所说的:
“流动书贩极热衷于获得这些书,他们卖这类书比其他书赚钱多,因为他们可以漫天要价,根据公众对一本书的渴求程度可以多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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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
作者: [美] 罗伯特·达恩顿
译者: 郑国强译 / 洪庆明校
版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23年8月
卖书人追逐的铜臭之味却在各地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这样的故事自然不仅发生在法国大革命的前夜,辛亥革命前,中国的书贩也冒着不下于百年前法国同行的风险,将《猛回头》《警世钟》《革命军》这些革命党人的著作卖到城乡街巷。
抗战时期沦为“孤岛”的上海书贩,所表现出的勇气和机智,更会让他们的前辈所赞叹,在日伪当局暴虐的高压下,他们将抗战书报,改头换面,偷运出来,送到读者的手中。一位笔名槐青的作者,在《抗战以来的文化街头》中让一名书摊上的伙计讲述自己是如何把刊登抗战前线消息的《良友》偷运出来:
“由‘瘪三’乔装成小贩,担着箩担,上面铺着水果或花生米等,里面便装满着书,就这样一次次逐渐偷出来的。最初偷的人不知这些书的价值,称着斤两当作旧货卖的,后来知道这些书很有销路,于是论本或者按照定价一折发售”,尽管书贩自己如是说,但就像作者觉察到的那样,“我想‘瘪三’和小偷决不会搬出这许多书,这里面或者有其他原因的,但总之这是一件冒险的勾当”。
这篇文章刊登在1937年11月11日的上海《申报》上,正是上海沦陷的当天,没人知道这些冒险把抗战图书偷运贩售的“瘪三”和小偷将来的命运如何,更没有人记下他们的名字。
毕竟,他只是卖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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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巷书摊》,郑野夫绘,1949年。
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道理诚然如此,读到一本好书,确实没必要知道是谁把这本书卖给了你。但就像没有母鸡你就吃不上鸡蛋一样,没有那些卖书的人,或许你就会与一本好书失之交臂——虽然你很清楚,当你盯着书页时,他正盯着你的钱包。
但还是那句话,书不会自己长腿跑来找你,祂是神龛里冷漠的神祇,宁可在岁月间饱尝尘土的滋味,也不会主动去寻找祂的信徒;她是外表冷漠的恋人,她永远不会投怀送抱,只会安坐那里,等你用热恋去打开她的心房。
人与书之间的相遇不存在彼此的找寻,主动的永远只有人。正因如此,才会有卖书人这样的中间人,他们将神灵请下神龛,用金钱铺就知识通往尘世的道路。他一手交钱一手交书,将恋人的手牵到了读者的手中。
书店里打开的书架上,地摊上摆放的书堆里,那些书永远是主角,而他们甘愿作为陪衬。书永远沉默,发出声响的只有卖书人的声音:
“你看了这么半天,要不然,买本吧……”
本文为独家原创文章。作者:李夏恩;编辑:宫子 罗东;校对:吴兴发 赵琳 刘军。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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