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选择账期支付图方便,但若逾期未付,需承担不小法律代价。近日,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韩某通过APP分期购买两部苹果手机后逾期付款,最终被判支付剩余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为消费者敲响警钟。
该案案号(2026)粤1426民初263号,原告为广西某有限公司(曾用名桂林某有限公司、柳州某有限公司),被告为平远县女子韩某(1995年生)。案件于2026年2月10日立案,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3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韩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法院查明,2025年8月31日、11月3日,韩某通过某满堂APP,先后与当时名为桂林某有限公司的原告签订两份《商品服务协议》,分别购买黑色iPhone16Pro 256G(售价12638元)、深蓝色iPhone17Pro 256G(售价14299元),合计货款26937元,约定付款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3月1日。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通过顺丰速运将手机寄往韩某指定的肇庆市端州区地址,物流显示,iPhone16Pro于8月31日寄出、9月1日由其同事签收;iPhone17Pro于11月3日寄出、11月5日由其本人签收。
但韩某未按约定足额付款:第一份协议仅支付12132.48元,自2025年11月16日逾期,欠付505.52元;第二份协议仅支付5433.62元,自11月21日逾期,欠付8865.38元,合计欠付9370.9元。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提起诉讼。
原告诉请:韩某支付剩余货款9370.9元、截至2025年12月24日的违约金102.05元(后续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承担律师费、差旅费2000元及诉讼费。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交付义务,韩某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金,按协议约定的3.3‱/天标准计算,原告诉请符合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关于律师费,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维权相关费用,原告提交证据证实实际支付律师费1300元,法院支持该部分,对超出部分不予认可。
最终法院终审判决:韩某于判决生效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9370.9元、截至2025年12月24日的违约金102.05元(后续按约定计至清偿之日)、律师费1300元;案件受理费43元由韩某负担,直接支付原告。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中,账期、分期支付虽缓解资金压力,但需严守付款期限;电子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约需承担欠款、违约金、律师费等额外成本。来源:平远县人民法院(2026)粤1426民初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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