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毒品,比毒品管得还严!普瑞巴林、右美沙芬全面“加锁”
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禁毒委联合发布通告 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含右美沙芬)被“加锁”管理 禁止网售、禁止现金交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一次限购5个最小包装 不是毒品,却享受着“准麻精药品”级别的监管待遇 为什么?因为滥用它们,真的会“上头”
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一则重磅通告。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手,对两种常见药——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和愈美制剂(含有右美沙芬和愈创甘油醚),实施全方位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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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药,不是毒品。但它们的监管力度,已经逼近甚至超过部分麻精药品。
禁止网络零售、禁止现金交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一次限购5个最小包装、购买需实名登记、药店专人专柜专册管理……
这不是“小题大做”,是因为滥用它们的人,越来越多。
一、被严管的两种药,到底是什么?
普瑞巴林,原本是用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和广泛性焦虑障碍的处方药。在正常医疗用途下,它是患者的“救命药”。但滥用者发现,大剂量服用普瑞巴林会产生类似大麻或苯二氮䓬类药物的“上头”效果,包括欣快感、放松感、镇静、言语不清、共济失调等。高剂量滥用可能导致意识模糊、癫痫发作、呼吸抑制,甚至昏迷和死亡。
右美沙芬,是常见的镇咳药成分,愈美制剂正是含右美沙芬的复方感冒药。在常规剂量下,它是止咳良药。但一次性摄入大剂量右美沙芬(通常超过120毫克,相当于一次性服用推荐剂量的6-8倍),会产生与氯胺酮(K粉)类似的解离效应,包括幻觉、欣快感、时间感知扭曲、人格解体等。
它们不是毒品,但滥用的后果,和毒品一样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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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是毒品,为什么管得比毒品还严?
很多人不理解:既然不是毒品,为什么要动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联合发文?
答案在通告的发布单位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这份通告的核心目的,是“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
近年来的滥用监测数据显示,普瑞巴林和右美沙芬的滥用问题正在抬头。在年轻人群体中,网上流传着“嗑药”攻略,教唆一次性吞服十几二十片普瑞巴林或右美沙芬片剂,以达到“上头”效果。这些药物获取相对容易、价格低廉、尚未被列为毒品,被一些人视为“合法替代品”。
“不是毒品”不等于“没有危害”。当一种药物的滥用风险高到一定程度,即使它没有被列入毒品目录,监管也必须升级。
三、新规核心:五大“紧箍咒”
根据通告,从即日起,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和愈美制剂(含右美沙芬)将面临全方位的严格管控:
管控环节
具体要求
生产端
生产愈美制剂所需右美沙芬原料药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
流通端
禁止现金交易;批发企业销售时必须核实购买方资质,跟踪药品到货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
销售端
禁止通过网络零售或变相零售
;药店必须设置销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购药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处方与限量
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追溯管理
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普通人还能买到这些药吗?会受影响吗?
如果你是正常患者,遵医嘱使用,基本不受影响。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普瑞巴林,拿着处方去药店买,没问题——只是需要实名登记。
如果你是普通感冒,去药店买感冒药,含右美沙芬的非处方愈美制剂,一次只能买5个最小包装(一般是5盒),需要实名登记,未成年人不能买。
受影响的是那些试图大量囤积、非法倒卖、滥用的行为。 这些新规,就是要堵住他们获取药品的通道。
五、给药店老板的紧急提醒
通告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违反规定的,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调查。
药店老板们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立即下架:检查线上店铺,普瑞巴林和含右美沙芬的愈美制剂必须全部下架,禁止网络销售
- 专柜专册:线下药店必须设置销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购药者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 凭方销售: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留存备查
- 限购5盒:非处方药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 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如遇同一人频繁多次购买、大量购买等情况,应拒绝销售并向药监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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