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近年来,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据统计,2025年,全区共查处涉商标侵权案件527宗,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然而,在高压监管态势下,少数不法商家为规避监管,转而打起了仿冒外观的“擦边球”。近期,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手表商家仿冒知名爆款产品外观的案件,当事人虽使用自有商标,但因刻意模仿知名品牌产品“小绿表”外观装潢,最终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依法处罚。该案为心存侥幸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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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
案件事实:自有商标难掩仿冒本质
近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某知名品牌手表权利人举报,反映一商家生产销售的手表仿冒其爆款“小绿表”外观,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实,涉事商家为快速提升销量,在产品上使用自有注册商标,但刻意仿冒该知名品牌爆款“小绿表”的整体外观造型、结构设计、视觉装潢等核心要素,除商标标识不同外,产品外观与正品高度近似,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足以引人误认为该产品与正品品牌存在特定联系。
当事人认知偏差:误以为“仿外观不侵权”
当事人在调查中坦言,此前通过监管部门普法宣传,已知晓冒用他人商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特意使用自有商标,却误以为模仿爆款产品外观不构成违法,试图借此“傍爆款”提升销量。经执法人员现场普法教育后,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主动配合调查并承诺今后严格依法合规经营。
法律红线:仿冒外观亦属不正当竞争
从法律来看,即便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只要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外观、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即构成混淆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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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
监管提醒:坚守原创与合规底线
诚信为立业之基,创新为长久之道。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勿抱有“仿外观不侵权”的侥幸心理,应主动拒绝抄袭仿冒、拒绝“傍名牌”“搭便车”,坚守原创设计与合规经营底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外观高度近似的仿冒产品,请及时保留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下一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外观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力保护知识产权与原创设计,坚决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采写 新快报记者李应华 通讯员陈金玲、谢世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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