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主要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关键业务与事项。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构成的治理结构,并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等一系列措施管理风险,重点关注了行业政策、药品降价、产品质量安全及投融资等风险。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控执行。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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