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缴存职工
重磅公积金新政来了
为减轻住房消费压力
保障安居需求
我市优化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政策
租房、物业费、购房
提取范围放宽、额度上调
贷款最高额度提升
多孩家庭额外优待
新政5月1日正式施行
速看!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压力,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型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助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调整租房提取范围和额度。一是拓宽租房提取范围。本人及配偶无房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认定范围由我市行政区域调整为工作地所在县区。即:我市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工作地所在县区(源城区含市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二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我市缴存人租赁商业住房,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由每户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二)支持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我市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自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按该住房物业管理费实际支出计算,每户每月不超过300元。每年限提取一次,可按间隔月数累计提取。
(三)调整购房提取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其中,贷款购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全款购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方缴存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为二孩家庭的,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5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10万元。
(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房地所在县区(源城区含市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唯一自有产权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1日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
1.租房提取无房认定范围有什么新变化?
无房认定范围从全市调整为本市工作地所在县区(源城区含市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
如:您在和平县工作,只要您及配偶在和平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即使您在我市其他县区有房产,也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2.租房提取额度提高了多少?能累计提取吗?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商业住房的,租房提取金额由原来的每户每月1000 元提高到1200元。可按月提取,也可以多月累计提取,从提取申请往前推算,最多可累计12个月。
3.政策调整后租房提取材料有变化吗?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的,无变化,已实现“零材料”,工作时间内“秒办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地所在县区无房且租房的,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岗位、地址及工作起始时间等信息),并加盖缴存单位印章。
4.河源市外的房子可以提取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夫妻双方拥有多套住房的,本人及配偶仅限提取同一套住房物业管理费,不区分市内和市外。
5.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度怎么计算?
按实际物业费支出计算,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每年限提取一次,可按间隔月数累计提取。首次办理的,提取金额为本政策实施之月起至申请办理期间总额。
如:您于2024年开始按306元/月支付物业费,于2026年6月份首次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为600元(间隔2个月,按提取限额300元/月计算);假设2026年7月起物业费标准下调为280元/月,下一次计划在2027年7月份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为3640元(间隔13个月,按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6.支付物业管理费每年提取一次怎么计算?
从今年5月起,您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的月份为政策实施起至提取月份,往后,间隔一年提取一次。
如您在2026年5月份办理了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下一次需到2027年5月份后才能再次申办。
7.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供以下4项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本人一类银行卡,③物业费支付发票,④《不动产权证书》或《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或《不动产档案查阅答复书》。若该住房登记在您配偶名下,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8.租房提取和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可以同时申请吗?
可以。租房提取与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不冲突,只要您符合提取条件,均可申请提取。
9.子女购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可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所购住房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售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
10.子女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有时限要求吗?
有。需在认购环节申请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确认书》,锁定提取金额。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网签备案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用于支付购房款。
11.子女购房已结清房款,办理房产证,父母还能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子女购房父母提取公积金仅支持直接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前已结清房款,办理房产证,父母不能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
12.办理购房提取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冲突,只要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办理。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13.夫妻双方在不同城市缴存公积金,申请贷款时按单方还是双方额度计算?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按双方缴存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4.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作怎样调整?
所购住房为缴存人家庭在购房地所在县区(源城区含市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唯一自有产权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如:假设您在龙川县有一套自住住房,但在源城区无房产,现实际在源城区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15.我之前在源城区买过一套房但已出售,现计划在源城区贷款购房,能否按首套房认定?
可以。住房套数认定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结果为准。只要您在拟购房的县区无房产记录(自有宅基地上所建住房可核减),即符合首套房认定条件。
16.我和我爱人都在河源缴公积金,名下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我市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7.我爱人名下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没结清,我可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本人或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均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若您确需贷款购房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结清已有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源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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