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双旗镇客栈 (我们在这个尘世上的时日不多,不值得浪费时间去取悦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
纪元:初级职称二十六年,中级职称二年。
教育生态之内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再发。如果不是心也瞎了的圣母婊,应该会看到宁夏银川西夏区“12岁未成年人拒绝借电动三轮车,遭群殴、搜家”一事,就连央视也下场进行了报道——经联合调查组查明,西夏区某小学12岁学生被殴打情况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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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共涉及中小学生9人:其中6名学生动手打人,2人拍摄视频,1人现场围观。
事发3月21日,受害小学生骑着自家电动三轮车外出玩耍,遇到多名小学生向其“借车”,在被拒绝之后,一共9名未成年人在兴泾镇一小区和一处街头公园两个地方,对这名受害者进行了两轮肆无忌惮的辱骂和拳打脚踢的殴打,并被拍摄视频记录。
辱骂、殴打、拍摄视频之后,部分施暴者还胁迫受害者,进入其家中搜刮财物——受害者家长当时没有发现财物失窃,得知自己孩子被霸凌的数日之后,才惊觉朋友存放在自己家中的电动工具和一些现金不见踪影,进而第二次报警。
关于“入室抢劫”,大概是因为这些未成年人相当有反侦察意识,懂得躲开监控摄像头,所以证据不大充分,所以大家可以去看官方的通稿,上面载明:还在做笔录,暂未刑事立案。
我们可以猜测,本着证据充分确实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入室抢劫”的罪名很难被查实,这些未成年人大概率不会留下影响其人生的档案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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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处理结果显示:只有1名15岁的打人学生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不予执行),并予以训诫,对未满14周岁的其余8人出具《责令(家属)严加管教决定书》并予以训诫。涉事学生所在学校依据校规校纪对其分别给予记过、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并同步开展法治教育。
咱先不提这个处罚是不是足够严厉和能够落到实处,以及这个处罚的屁股是不是坐歪了屁股(要求学校方面提供各种矫治措施),我只想问一问在座的每一个对抗教育、对抗教师,口口声声想让自己孩子成为“弱肉强食”禽兽法则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习得者的学生家长们,请你们告诉我:这件事,是不是如你们所愿,让你们满心欢喜?——你们就是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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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事中,那九名未成年人就是按照你们的训诫,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先是以貌似文明的“借车”为借口保护自己,想要抢夺并使用受害者的电动三轮车;在被拒绝之后,他们马上毫不吃亏地即时还以颜色;而后又避开监控摄像头,进入受害者家中,搜刮财物!——长期以来,你们鼓噪着,要的就是这样的少年郎,不是吗?!
在未成年人霸凌问题面前,我历来的态度都是:没有一个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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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前,教师群体对学生群体的惩戒基本不受学生家长的质疑。
因为有教师群体有惩戒权在手,他们可以在校园里打击潜在霸凌施加者的嚣张气焰,让潜在的被霸凌者非常有底气,使那句“我要把这件事告诉老师”既有杀伤力,所以当年即便未成年人群体之间有殴斗,也仅限于品性恶劣未成年人群体之间的自我消耗,并不会光明正大地如这般去无底线地欺负一个本来没有什么交集的未成年人——本次事件中的9名未成年人,只有一人和被害人是同校同学,其余几名未成年人来自于不同学校之间。
可是而今的未成年人霸凌问题呈现出无底线、无特定对象的特点。霸凌施加者表现得丝毫不知羞耻,有恃无恐,并且懂得像品行极度败坏的成年人一样试图去掩饰自己的不法行为——就像本次霸凌事件中,施暴方在“入室抢劫”过程中,懂得避开监控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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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这种层出不穷的未成年人之间的霸凌问题?这是一个全社会的认知问题。
如果全社会的人们都像我评论区里上蹿下跳,表现极为抢眼的名为“千山之雨”的学生家长那样,竟然恬不知耻地说出:“未成年人之间的霸凌,即便发生在校园之外,那也是教师群体的责任,和学生父母没有一点关系”(我有这个人的留言截图,言之凿凿。但是,我嫌麻烦,不像翻出来,贴图上传),那么,未成年人霸凌问题几乎无解,也就只能坐视一到两代人的时间自然清洗:等到这一批极端的学生家长群体厌倦了“他还是个孩子”的现代版心灵毒鸡汤的味道,被成长起来的那些不应该高高在上的人们伤害到无法忍受,或许人们才会幡然醒悟吧?
毕竟,人类从历史中吸取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吸取什么教训。在教育孩子方面也是如此:人们先是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几十年,培养出一批社会基石;再放任自己的孩子几十年,培养出一批八旗子弟,循环往复地重建和破坏,仅此而已,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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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全社会都要改变自己的认知,不能把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当自己孩子有错的时候,一定要给自己孩子以深刻的教训,不能袒护、不能护短,因为你是第一监护人,你不能只管生,不管教养!
其次,请给教师们松松绑,让他们有菩萨心肠,也有金刚手段——不能在教师教育那些潜在霸凌者的时候,你们群起而攻之!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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