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发布专项意见,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万良、靳黎娜、秦雪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告,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的要求,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报告及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处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其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该专项意见将与公司年度报告一同披露。此举是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运作的常规举措,旨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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