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徐昕律师大案团队介入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近百农民因耕种土地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后,本系列案件先后取得重大突破。自去年末至今, 目前已成功获得近十起无罪结果,其中包括最近4月份取得的三件不起诉决定以及一件检方撤回起诉的案件。
高某龙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辩护人:郑世保律师
被不起诉人高某龙,男,1979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
本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侦查终结,以高某龙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25年7月10日移送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5年12月3日、2026年1月4日两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6年2月2日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
经依法审查,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6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高某龙作出不起诉决定。
十年四度涉刑,农民老门终于等来无罪
辩护人:夏海龙律师
老门,系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农民,是徐昕律师、郝毅律师牵头援助的此次耕地案当事人之一。
从2016年至今的十年时间里,老门因同一罪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竟先后被刑事立案四次,至少经历了五次重大刑事程序。其经历,堪称该系列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缩影,极为魔幻。
- 第一次(2016-2017)
2016年10月底, 老门 被当地吉文森林公安刑事立案。2017年5月底,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其非法开垦、占用农用地40余亩,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同年,公诉机关提起抗诉后又撤回抗诉。
- 第二次(2018-2019)
2018年10月,同样的罪名、同一个公安机关,很可能因为同样的地块, 老门 第二次被立案。2019年,再次被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5万元,但这次获得了缓刑。
- 第三次(2021)
2021年8月, 老门 第三次被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实刑),并处罚金5.5万元。
- 第四次立案与无罪(2025-2026)
2025年4月,吉文森林公安第四次对 老门 立案,指控其非法占用农用地100余亩。
就在老门第四次被刑事立案后,徐昕律师团队介入了该系列案,夏海龙律师成为老门的辩护人。
2026年4月,在案件历经一年后,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对老门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得益于律师团队细致扎实的前期工作,十年内第四次踏入刑事程序的农民老门,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清白与无罪判决。
依法审查,证据不足终获不起诉
辩护人:宁宇律师
当事人刁某(女),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农民,系此次徐昕律师、郝毅律师牵头援助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当事人之一,由宁宇律师辩护。
2025年6月,刁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内蒙古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移送起诉意见书认定,刁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吉文森工公司红花尔基林场相关林班内,雇佣他人非法开垦林地61.5亩(属公益林)用于种植农作物。
案件移送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补充侦查后依然未能填补证据链条的缺口。检察院最终认定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于2026年4月13日正式对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通过律师强有力的专业辩护工作与持续的沟通交涉,在法律程序内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峰回路转,张某非法占地案检方终撤诉
辩护人:李耀辉律师、郝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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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徐昕律师、郝毅律师、王任飞律师等各位律师前期的大量工作,才为如今的无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今年以来的多份无罪文书可以看出,该系列案件中“证据不足”这个最致命的漏洞,终于被司法机关正视,除了这几位终获无罪的乡亲们之外,当地上百位、甚至数以百计沉默的乡亲们,也在日夜期盼能早一点安安心心的种地!
4月18日,徐昕律师第四期大案刑辩研讨班正在上海举办,鄂伦春的两位农民代表,不远往返上万里,驾车两天来到上海,只为了亲自向徐昕律师等各位律师送上感谢的锦旗。
不禁令人遐想这一路驶向东南是怎样的一幅画面——从大兴安岭到东南沿海,从冰天雪地到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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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部分文章:
(徐昕律师、郝毅律师为佟某辩护庭审旁听记)
(《新京报》对本案的报道)
(夏海龙辩护的老门的故事)
(一位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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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
夏海龙律师
联系方式:156184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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