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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的的“马王之争”,时任蓝魁的马以王金平涉入关说,下令蓝营考纪会开掉王金平的蓝籍。考纪会于当年9月11日正式对王金平除名,王金平随即向地院提出假处分,9月13日地院就裁准保留蓝籍的假处分,让王金平得以留任议事机构龙头宝座。之后台地在第二年的3月19日判王金平胜出,认为蓝营考纪会不是依正常比例原则组成,不能取代会员大会执行除名权限,撤销蓝籍的决议无效。蓝营不服再次提出告诉之后,同年9月26日王金平在第二次裁决中仍胜出,当时马依旧对王金平不依不饶,第三度提出告诉,但其后马由于蓝军在当年的选战惨败,不得不辞去蓝魁一职,而在朱立伦接任之后,于一五年的2月25日撤销告诉,全案也正式宣告划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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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全案的关键其实就是当初的「假处分」,让他不至于丧失立法龙头的资格,才有足够的能量和马、蓝营对决。北院裁准「假处分」的主要理由是,如不准许假处分,将对王金平的立院龙头及蓝委身份,造成「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急迫损害,未来即便胜出也无法弥补。除此之外,马于王两位重要位置上的负责人的角色,是否能以“马一句话就否决王”的方式处理,也是当时外界议论的焦点。虽然王金平掌控的立院并不能对马有督查权,但马却实质掌控行政权,而行政机构正好是立院制衡的对象,若马可以透过蓝营内部的惩处,任意拔掉议事机构负责人,影响非同小可。
相形之下,李贞秀的问题就小得多,没有「立院龙头」的身份,是否够得上「重大」损害就有争议。李贞秀是在4月13日被白营除籍,白营发函“中选会”、“中选会”发函立院、立院注销其白委名籍都在同一天完成。立院并于17日公告许忠信递补不分区白委,将于22日正式上任。而李贞秀直到17日才提出「假处分」的申请,此时「假处分」的标的虽然是李贞秀的白籍,但所谓「无法弥补的急迫损害」—李贞秀的民代资格,已经不存在了。在这样情况下,李贞秀未来「假处分」裁准的可能性并不高,未来只有打恢复白籍的讼事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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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白营这次开掉李贞秀白籍是有点小题大作,除名的理由当中,最严重的指责是「公职不可交易化」,但这跟白营启动“除名李贞秀”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在答辩甚至是协商的过程才衍生出的东西,最终却成为除名李贞秀的主要理由。不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至少有点倒果为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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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之争」时,岛内的规章还未完备,当时北院》 认定开掉王金平的程序不合规,如今新规对除籍只有概略的规定—「各阵营应设专责单位,处理章程之解释、成员之纪律处分、除名处分及救济事项」。 即便白营开掉李贞秀的理由再薄弱,也未必能够胜出恢复白籍,更遑论之后的损害赔偿。况且,事情闹到今天这一步,李贞秀还真的「重创白营形象」,如今要再开掉李贞秀一百次,白营内部之前对李贞秀还抱有同情之心的人,此时应该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合适、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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