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根据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次级债券,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发行期间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规定处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批复要求及股东会授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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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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