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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银川一小学生拒借车遭9人群殴搜家”的新闻登上热搜。据报道,3月21日,宁夏银川西夏区12岁小学生小泽(化名)骑电动三轮车外出,因拒绝借车遭到9名中小学生持续殴打、辱骂、拍视频。遭施暴者胁迫小泽打开家门,进入其家中翻找财物。经诊断,小泽头部、胸部多处损伤,至今不敢返校,而9名施暴者中8人因未满14岁未被行政处罚,仅1人被行政拘留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案件的初步处理结果引发争议:不少网友直言“孩子不能白打”,质疑“未成年难道是免罪金牌?”这样的情绪并非对法律的不理解,恰恰是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出从轻、免罚规定,初衷是给犯错的孩子留下改过空间。但这份善意,绝不能成为施暴者的挡箭牌,更不能让受害者的权益沦为空谈。
9名孩子围殴、侮辱同龄伙伴,还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翻找财物,其行为已远超普通顽童打闹,性质恶劣。若仅以“年龄小”为由不给予实质性惩戒,对受害者的创伤视而不见,法律的公平如何体现?更值得警惕的是,“犯了错也不用担责”的错误示范,会变相诱导其他未成年人效仿恶性行为,最终害了更多孩子。
当地警方的初步处理确实符合现行法律条文,但公众的诉求绝非要求“法外重判”,而是期待更有约束力的矫正措施:对施暴者不能仅停留在“责令监护人管教”的要求,应配套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强制措施,同时明确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必要时追究监护失当的责任。
目前,受害人的母亲已就“入室抢劫”报案,公众在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小泽的伤害不能被忽视,公众的合理关切也应该被回应:让施暴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慰藉,才是真正守住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守住社会公平正义。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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