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于网络
精彩内容
“娆丫头,你听婶子说,这回这个对象条件是真的好。”
“要不是我跟你妈是几十年的老姐妹,这么好的事,我说什么也不会便宜外人。”
吴琳芳拉着沈清娆的手,嘴里的话跟倒豆子似的说个不停。
沈清娆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着遮住了眼睛里的情绪,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看着像在发呆。
吴琳芳看她这副样子,心里头那点硬气一下子就软了,声音也放低了些:
“我的好闺女,婶子知道你心里苦。可你想想你现在家里的情况,嫁个军人,那不就等于多份保障吗?”
“等下见着人了,你机灵点好好表现,争取早点把这事给定下来,你爸妈也能少操点心。”
沈清娆这才像是被拉回了神,她慢慢抬起头看向吴琳芳,轻轻“嗯”了一声。
就这一抬头,吴琳芳的心都跟着跳了一下。
我的老天爷,这姑娘也太好看了!
十八九岁的年纪,皮肤比那刚剥了壳的鸡蛋还嫩,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眉眼精致,唇红齿白,哪儿都长得恰到好处。
特别是那双眼睛,眸子黑幽幽、水汪汪的,看人一眼,魂儿都快被勾走了。
这长相,放以前那得叫“狐狸精”。
可偏偏她眼神里头干净极了,一点儿妖里妖气的感觉都没有,反倒让人觉得惊艳,多看两眼都怕唐突了佳人。
吴琳芳活了半辈子,自认见过的姑娘不少,可这么标致的,还真是头一个。
她赶紧稳了稳心神,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姑娘长得是真好,可身份也真是要命。
要是今天这门亲事成不了,就她这模样,以后还不知道要遭多大的罪……
真是可惜了。
两人边说边走,不一会儿就到了国营饭店的门口。
“人我给你约好了,就在里头。”
吴琳芳指了指饭店,细细交代:“是个当兵的,长得高高大大的,模样也周正。你进去,看见穿军装的就是他了。”
“婶子还有点事要办就不陪你进去了,我这个老婆子在旁边,你们说话也不方便。等你相看完了,我再来接你。”
沈清娆心里知道,吴婶子这是怕她进去了,万一对方不乐意,场面尴尬,吴婶子在场也不好收场。
她点了点头,轻声应下:“好的,婶子,您去忙吧。”
看着吴琳芳匆匆离开的背影,沈清娆站在国营饭店门口,抬头看着那块写着“国营饭店”的大字招牌,心里长长叹了口气。
谁能想到,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外科主刀医生,就因为连着做了几台大手术,累得在值班室里打了个盹,再睁眼就到了这个地方。
一九六七年,一个让她光是想想就头皮发麻的年份。
更要命的是,她还穿成了一个资本家小姐,简直就是顶着“头号目标”四个大字在脑门上。
沈家是当地有名的医药大户,开了好几家药铺,说是资本家那是一点儿都不冤枉。
前几天,就因为这成分问题,他们家被人给举报了。
这年头,一旦被举报,哪还有好果子吃?
沈清娆估摸着,家里那份下放的文件,这两天就该下来了。
原主从小就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女,哪里受过这种打击?
一听说全家可能要被下放去农村,当场就吓病了。接连几天高烧不退,就这么一命呜呼,才让她这个倒霉蛋穿了过来。
她这身体刚好一点,沈父沈母就急得火烧眉毛,到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好不容易才通过吴琳芳这条线,找到了这么一门亲事,对方还是个军人。
沈父沈母就盼着能赶紧把女儿嫁出去,找个靠山,免得跟着他们下乡受苦。
说实话,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女性,沈清娆打心底里抗拒这种为了生存而草草把自己嫁掉的买卖。
可一想到原主父母那愁白了的头发和通红的眼睛,她就说不出拒绝的话。
来都来了,就当是为了让那对可怜的父母安安心吧。
沈清娆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才迈步走进了国营饭店。
她一进去,整个饭店瞬间就安静了。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落在了她身上。
有惊艳的,有好奇的,还有毫不掩饰的议论声:
“哎,你看那姑娘,长得真俊。”
“是啊,跟画里走出来的一样,谁家的闺女啊?”
“我活了半辈子,还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闺女……”
对于这种万众瞩目的场面,沈清娆早就习惯了。
上辈子她就是医院里有名的大美女,追她的人能从门诊排到住院部。
她面色如常,眼神平静在饭店里扫了一圈。
饭点时间,饭店里人不少,大都是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有说有笑。
只有在最角落的一个位置,单独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背对着门口,看不清长相,但光看那挺得笔直的坐姿,还有那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旧军装,就能确定他是个军人。
应该就是他了。
沈清娆心里想着,脚下没停,径直朝着那个角落走了过去。
她走到桌边,轻轻开口:“你好,请问是……”
话还没问完,想着反正也就他一个人,沈清娆干脆直接在男人对面坐了下来。
男人似乎没想到会有人过来,更没想到有人会直接坐在他对面,下意识诧异抬头。
当两人四目相对时,男人眼中有一抹惊艳之色,一闪而过。
这姑娘,也太美了……
与此同时,沈清娆也看清了男人的脸。
男人脸上那道从眉骨一直延伸到下巴的狭长伤疤,让她心里猛地一惊——那道疤痕像一条丑陋的蜈蚣,狰狞地盘踞在男人左边脸上,从眉骨上方开始,斜斜划过脸颊,一直延伸到下巴边缘。
因为伤口很深,愈合后留下的疤痕组织有些凸起,颜色也比周围皮肤要深一些,让原本英俊的脸庞平添了几分凶狠。
再加上男人此刻神情有些冷峻,眉头微蹙,整个人看起来就更不好惹了。
沈清娆在看到那道疤的瞬间,心里确实惊了一下。
但也仅仅是惊了一下而已。
她是谁?
她可是外科医生。
上辈子在手术台上,她见过的场面可比这个吓人多了。
因为口腔癌整个脸颊都烂穿的病人,被机器绞断半边脸的工人,她都亲手缝合过。
相比之下,眼前这个男人脸上的疤虽然看着吓人,但从医学角度来看,伤口处理得还算干净,愈合得也不错,至少……
比那些血肉模糊的场面要美观太多了。
她很快镇定了下来,目光平静看着男人。
男人似乎也在打量她,眼神里除了最初的惊艳,还有一丝探究。
他没有说话,只是那么静静看着她。
沈清娆见他不说话,心里猜想这人大概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
也好,省得东拉西扯,说些有的没的耽误时间。
她今天来的目的,一半是为了应付父母,另一半,其实是想把这门亲事给搅黄了。
她不想嫁人,更不想一个人去什么部队随军,把年迈的父母丢下。
她虽然不是原主,但占了人家的身体,父母对她也很上心,总得知恩图报才是。
沈清娆很清楚,这个年代被下放的人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父母去受那种苦?
所以,她决定开门见山,直接把话说清楚。
“你好,我叫沈清娆,清澈的清,妖娆的娆……”
她先做了个自我介绍,不等对方回应继续道:“我的情况,可能媒人也跟你说了一些,但我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当面跟你说清楚比较好。”
她顿了顿,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往下说:
“我们家是资本家,这个成分你应该知道意味着什么。前几天我们家刚被人举报了,下放的文件估计很快就会下来。也就是说,我要是嫁给你,非但不能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成为你的一个污点。”
她看着男人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极其认真。
“你是个军人,前途无量。但如果你娶了我这个资本家的女儿,你的背景审查那一关就很难过。以后你在部队里的晋升,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说不定,你还会因为我被部队处分,甚至是被迫退伍。”
沈清娆说得非常直白,甚至可以说是现实。
她把所有最坏的可能性都摆在了台面上,目的就是想让这个男人知难而退,主动放弃这门亲事。
这样一来,她回去也好跟父母交代,不是她不想嫁,是人家嫌弃她的成分,不愿意娶。
然后她就可以顺理成章提出,要跟父母一起下乡,一家人在一起也有个照应。
傅砚旌在沈清娆出现的第一眼,就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就像是书里画里走出来的人……
不,比画里的人还要好看。
她站在他面前时,他甚至觉得整个饭店的光都聚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当她坐在他对面,开口跟他打招呼的时候,那声音清清脆脆的,像山泉水滴在石头上,好听得让他脑子都有点发懵,一时间竟然什么都听不见了……
清澈的清,妖娆的娆……
名字真好听,和她的美貌很相配。
直到沈清娆开始说她家里的情况,说什么资本家,什么会影响他的仕途,他才猛地反应过来。
眼前的这个漂亮姑娘,把他当成她的相亲对象了。
她认错人了。
傅砚旌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他下意识偏过头,扫了一眼饭店里。
除了他,确实没有第二个穿着军装,又是一个人坐着的人了。
怪不得她会认错。
他刚想开口解释,告诉她认错人了。
可话还没说出口,窗口那边传来服务员的大嗓门:
“三十七号,红烧肉跟白米饭好了!”
那是他点的菜。
到了嘴边的话,就这么被他咽了回去。
他站起身去窗口端菜的时候,心里其实还在犹豫。
可当他端着那盘冒着热气,香气扑鼻的红烧肉和两碗白米饭回来时,看着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眼神清澈,没有一丝嫌弃和害怕的沈清娆,他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连自己都觉得大胆的念头。
他把饭菜在桌上摆好,然后默默把旁边那副干净的空碗筷,放在了沈清娆的面前。
“先吃饭吧。”
他声音有些低沉,听不出什么情绪。
“等会儿再聊。”
沈清娆确实饿了。
原主这两天大病初愈,一直喝的是清汤寡水的白粥,嘴里淡得什么味道都没有。
现在看着眼前这盘油光锃亮,色泽红润的红烧肉,还有那粒粒分明的白米饭,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她也没客气,温声和傅砚旌道了句“谢谢”,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红烧肉。
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带着丝丝甜味,是她喜欢的口味。
沈清娆吃得很慢,小口小口地,动作优雅得像是在品尝什么山珍海味。再加上她那张脸,真真是赏心悦目,一举一动都让人挪不开眼。
傅砚旌本来就话少,吃饭的速度很快,但吃相并不难看,反而有种军人特有的爽快利落。
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一碗饭,放下碗筷本想等沈清娆。没想到他刚放下,沈清娆匆匆扒完饭,也跟着放下了筷子。
“吃饱了?”
傅砚旌看她慢条斯理地拿出手帕擦嘴,微微拧眉。
“再多吃点,不着急。”
沈清娆端起手边的水杯,对他笑了笑:“吃饱了,谢谢。”
吃八分饱,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吃得太撑,胃会不舒服。
更何况,这还是在相亲对象的面前,总不好表现得像个饿死鬼投胎。
傅砚旌看着她纤细的手腕,心里想着就吃这么点,难怪这么瘦,风一吹就倒了似的。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只是默默看着她。
沈清娆喝水的时候,隐约听见隔壁桌的两个女人在小声议论他们。
“你看那俩人,应该是来相亲的吧?”
“那姑娘刚才不是说了嘛,男的是她相亲对象。”
“应该是了。不过,这姑娘长得跟天仙似的,那男的……刚才他回头我看了一眼,脸上那道疤吓死个人,也太不般配了吧?”
“可不是嘛,可惜了这么俊的姑娘了。”
沈清娆听着这些话,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傅砚旌。
他正微微皱着眉,不知道是不是也听到了那些议论,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她放下水杯主动开口,声音不大,却足够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我找对象只看人品,不在乎长相。”
说着,她还俏皮地冲他眨了眨眼睛。
“毕竟,容貌我自己有就行了。人品好的男人,可比好看的脸难找多了。”
她这话说得坦荡又带着点小幽默,傅砚旌听完,紧锁的眉头不自觉地松开了,嘴角甚至还忍不住微微上扬了一下。
他看着她,沉声问道:“你真的不怕我?很多人看见我脸上的疤,都吓得不敢跟我说话。”
“怕什么?”沈清娆反问,“容貌丑陋,总比人心丑陋要好得多。更何况……”
她看着他那道疤,然后目光移到他完好的右半边脸,语气极其认真:
“我不觉得你丑。去掉这道疤,你其实长得很帅气。”
这话她是发自内心的。
这男人的五官底子是真的好,眉骨高,鼻梁挺,下颚线清晰,是那种非常周正英气的长相。
要不是被这道疤给毁了,绝对是个大帅哥。
傅砚旌看着她真诚的眼神,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嫌弃和同情,只有平静和欣赏。
那一刻,他心里那个大胆的念头,变得前所未有的坚定。
他突然笑了,这一笑,冲淡了脸上的冷峻和凶狠,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柔和了不少。
“你不介意我的容貌,我也不介意你家的成分。”
他看着她,一字一句,说得异常清晰。
“我们,挺般配的。”
沈清娆愣住了。
什么……意思?
这是……相亲成功了?
沈清娆彻底懵了。
他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她刚才那番话,又是资本家成分,又是影响前途的,正常人听了,不都应该立马划清界限,敬而远之吗?
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挺般配的”?
这人是脑子不好使,还是耳朵不好使?
不等沈清娆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对面的男人已经开始自报家门了。
“我叫傅砚旌,二十六岁。”
他看着她,眼神格外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老家是黑省农村的,父母都还在。家里有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了,还有一个弟弟在老家务农。成分是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
“我自己目前在南边海岛的部队任职,是个团长。因为部队任务重,离家也远,平时很少有时间能回老家。”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目光灼灼看着沈清娆。
“所以,如果我们结婚,你可能需要跟我一起去海岛随军。那边的生活条件,可能没有雁城这么好,会比较艰苦。”
“部队的工资待遇还不错,一个月有一百多块的工资和各种票证,养活你肯定是没问题的,就算你不工作,我们也能生活得很好。”
傅砚旌把自己的情况介绍得清清楚楚,条理分明。
沈清娆听得一愣一愣的,脑子还没完全转过来。
团长?
二十六岁的团长?
这在部队里,算是年轻有为了吧?
而且听他说的家庭情况,父母健在,姐姐出嫁,弟弟务农,典型的农村家庭,成分好得不能再好。
这样的条件,放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姑娘们抢着要的香饽饽。
可他……为什么要看上自己这个资本家小姐?
图什么?
图她家快要被抄了,还是图她会连累他?
沈清娆觉得这事儿处处不对劲,而且“傅砚旌”这个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傅砚旌又开口了,语气比刚才要沉重一些。
“但是,我也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跟你说清楚。”
他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我有两个儿子。”
“轰”的一声,沈清娆感觉脑子像是被炸了一下。
什么?
两个儿子?
她猛地抬起头,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傅砚旌。
媒人吴婶子可没跟她说过这个情况啊!
只说对方是个军人,条件好,可没说对方是个二婚还带俩娃的啊!
“你……你结过婚?”
沈清娆下意识问出口,问完又觉得有点冒昧。
傅砚旌摇了摇头,声音有些低沉:“没有,我没结过婚。”
没结过婚,哪来的两个儿子?
沈清娆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狗血剧情。
傅砚旌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主动解释道:“这两个孩子不是我亲生的,他们是我战友的遗孤。”
“我那个战友,是为了救我牺牲的。他走了以后,孩子妈受不了守寡的苦,觉得两个孩子是拖油瓶耽误她再嫁,没过多久就丢下孩子跑了,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沈清娆听得心里一揪,忍不住问:“那……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呢?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傅砚旌摇了摇头,眼神黯淡下来。
“战友从小就没爹,他妈一个人把他拉扯大。接受不了他牺牲的消息,人一下子就垮了,没多久也跟着去了。至于孩子的外公外婆,早就不来往了。所以,这两个孩子现在只能由我来照顾。”
他顿了顿,补充道:“大的那个今年六岁,小的三岁。都很懂事,也很听话,能自己吃饭穿衣,还能帮忙做点简单的家务。”
沈清娆彻底沉默了。
她上辈子在医院见多了生离死别,但听到这样的故事,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酸楚。
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像他这样条件的男人,会沦落到需要相亲的地步。
一个未婚男人,带着两个不是亲生的孩子,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他还是个军人,常年不在家,怎么照顾孩子?
她心里对傅砚旌,除了最初的好奇,又多了几分敬佩。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很淳朴,讲义气,有责任心。
但像他这样,愿意为了一个承诺,扛起这么大一个担子的男人,绝对是凤毛麟角。
这种事,别说别人了,换做是她自己都未必能做得到。
傅砚旌见她半天不说话,以为她是介意这件事,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的笑。
“我之前也相过几次亲,那些姑娘一听说我这个情况,扭头就走了。你介意也很正常,毕竟,我这张脸就够吓人的了,还要让你接受两个孩子,确实是太强人所难了。”
“不,我不是介意。”
沈清娆立刻摇头,很认真地看着他。
“我是很佩服你。你是一个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男人。未婚抚养两个战友的遗孤,这不是随便哪个男人都能做得到的。”
她顿了顿,继续道:“而且,我也很喜欢小孩子,不介意养两个孩子。只是……”
她有自己的顾虑。
沈清娆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他。
“实不相瞒,我今天来相亲,其实是抱着把事情搅黄的心思来的。我想……跟着我爸妈一起下乡。”
傅砚旌闻言,有些诧异看着她。
“下乡?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你不害怕?”
他见过太多城里人对下乡的恐惧和抗拒。
“我知道,正因为我知道,我才更要跟着去。”
沈清娆叹了口气,“被下放到乡下的那些人,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当地的村民排挤,当成异类。我爸妈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怎么能放心让他们两个老人家去受那种罪?”
“如果我跟着一起去,至少还能帮他们分担一些。一家人在一起,总比分开要好。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能一起扛。”
傅砚旌在听到这番话时,心里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没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却能如此有孝心,有担当。
他看沈清娆的眼神变得愈发深邃:“你的想法,跟你父母说过吗?”
沈清娆摇了摇头:“还没来得及说。”
傅砚旌了然。
“如果他们知道你的想法,并且愿意让你跟着他们一起下乡,他们今天就不会让你出来相亲了。”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果然,沈清娆的肩膀垮了下来。
傅砚旌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先回去,好好跟你父母商量一下。把你的想法,原原本本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听了之后,同意让你跟着他们一起下乡,那我们今天的相亲,就当没发生过。”
“但如果……”
他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一丝她看不懂的情绪。
“如果他们不同意,如果你还是需要找一个人带你离开这里……”
“我愿意娶你。”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颗石子投入了沈清娆平静的心湖,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明天早上这个时间,还是在这里。如果你来了,我就带你走。如果你没来,我就当……我们没有缘分。”
说完,他深深看了她一眼,端起水杯不再多说什么。
沈清娆坐在原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心里五味杂陈。
他说,他愿意娶她。
他说,他会在这里等她。
这个男人从外貌到人品,几乎完全符合她对理想伴侣的所有想象。
可是……家人……
她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就置父母于不顾。
沈清娆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时,眼神已经恢复了清明。
“傅同志,今天谢谢你,至于你刚刚说的……”
她顿了顿,还是有些不忍心直接拒绝,只能委婉道:
“我再考虑考虑,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
随后,沈清娆站起身,对傅砚旌微微笑了笑,直接迈步离开了。
傅砚旌的好意,她心领了。但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要回家,去说服父母带她一起下乡。
直到沈清娆离开,那股萦绕在他身边若有若无的香气渐渐淡去后,傅砚旌那颗因为沈清娆而狂跳不已的心,才慢慢平复下来。
他微微回头,目光紧紧盯着沈清娆离开的纤细身影。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他只知道,他不想就这么错过她。
而她没有停留,径直走出了国营饭店的大门。直到再也看不见,傅砚旌才收回视线。
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只因为紧张而微微握紧的手,手心里已经沁出了一层薄汗。
明天……她会来吗?
沈清娆一走出饭店门口,就看见吴琳芳正焦急等在不远处的屋檐下,不停伸长了脖子往这边看。
一看见沈清娆出来,吴琳芳眼睛一亮,立马小跑着迎了上来。
“哎哟,我的好闺女,你可算出来了!”
她拉着沈清娆的手,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脸上堆满了笑。
“怎么样?聊得怎么样?对方人还行吧?”
沈清娆想到刚才和傅砚旌的对话,心里还有些乱,只是含糊应道:
“嗯,聊得挺好的,人也……挺不错的。”
“哎呀,那就好!那就好!”
吴琳芳一听这话,喜上眉梢,觉得这门亲事十有八九是稳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还忍不住往饭店里头瞥了一眼,压低了声音对沈清娆道:
“我刚才在门口偷偷看了一眼,那小伙子长得可真俊,高高大大的,跟你一起那叫一个郎才女貌,般配得很!”
沈清娆下意识回头,顺着吴琳芳的视线往里看。
饭店里人来人往,这个角度,正好看见傅砚旌完好的右半张脸。
利落的下颌线绷出冷硬的弧度,从高挺的鼻梁到抿紧的薄唇,每一寸轮廓都像被精心雕琢过,带着股野性的凌厉。
眉骨微挑,落下一小片阴影,遮住眼底翻涌的情绪,只露出纤长的睫羽,晦暗不明又极具吸引力。
沈清娆的脑海里,下意识浮现出他浅笑时的模样,也忍不住笑了笑:
“嗯,确实……长得挺俊俏的。”
吴琳芳见她这副小女儿家的娇羞模样,心里那块大石头算是彻底落了地。
看来这姑娘是真看上眼了,这事儿成了!
“行了行了,既然你们俩都满意,那这事就好办了。”
吴琳芳拍了拍沈清娆的手,“咱们赶紧回去,跟你爸妈好好说说。回头我也去跟男方那边通个气,让他们家抓紧时间来提亲,争取早点把领证的日子给定下来,你也就能早点安心了。”
沈清娆听到吴琳芳的话,舒展的眉眼又微微拧了起来。
结不结婚,还说不准呢。
如果她能说服爸妈让她跟着一起下乡,那这婚她就不会结了。
但这话她现在没法跟吴琳芳说,只能点点头,跟着吴琳芳一起往家里走。
沈清娆前脚刚走,后脚一个穿着同样军装,但看起来要年轻许多的小伙子就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国营饭店。
他进门就四处张望,很快就锁定了坐在角落里傅砚旌。
可等他跑到桌边,就看见桌上那盘几乎被吃光了的红烧肉,和两个空了的饭碗。
“哎?哥?”
年轻小伙顿时发出一声哀嚎。
“不是吧!哥!你不是说好了请我吃饭的吗?怎么不等我就自己先吃了?我都快饿死了!”
这位年轻小伙是傅砚旌在雁城的朋友,孟晓天。
孟晓天一屁股在沈清娆刚才坐过的位置上坐下,准备化悲愤为食欲,把剩下的饭菜都给包圆了。
可他刚拿起筷子,就发现有点不对劲。
桌上除了傅砚旌用过的那副碗筷,还摆着一副明显被动过的碗筷,旁边的水杯里,水也只剩下一半。
“咦?”他纳闷地挠了挠头,“哥,你刚才跟谁一起吃饭呢?”
傅砚旌喝水的动作顿了一下,淡淡地回了两个字:
“朋友。”
“朋友?”
孟晓天更好奇了,他凑近了些,贼兮兮地追问:
“哥,你在这雁城,除了我,还有别的熟人?我怎么不知道?男的女的啊?”
傅砚旌眉头一挑,若无其事将水杯搁在桌上。
“刚刚认识的。”
“刚刚认识的就一起吃饭了?”
孟晓天还想再问,傅砚旌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吃完饭你去火车站,把我的票改成明天下午的。”
“啊?”孟晓天一愣,“哥,不是说好了今天下午就走的吗?票都买好了。”
“明早有点事。”傅砚旌言简意赅。
孟晓天更纳闷了。
“你的任务不是已经完成了吗?上面还催着你赶紧归队呢。你还能有什么事啊?”
傅砚旌不想多说,只是抬了抬下巴,示意了一下窗口的方向。
“想吃什么自己去点,我请客。”
一听到“请客”两个字,孟晓天的眼睛立马就亮了,刚才的那些疑问瞬间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好嘞!就知道我哥最疼我了!”
他咧着嘴笑得像个二傻子,“改!别说改到明天了,就是改到下个月都行!我巴不得你天天在这儿不走呢,这样我就天天有肉吃了!”
说完,他把碗筷一放直奔窗口,扯着嗓子喊:
“服务员!来一份红烧肉!要大份的!”
傅砚旌看着他那没出息的样子,无奈摇了摇头,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上面确实催他回去催得很急。
这次出来本就是秘密任务,不宜久留。无故推迟一天归队,回去免不了要挨一顿骂,说不定还要写检讨。
可是……
他脑海里又浮现出沈清娆那张干净漂亮的脸,和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让他动了心的姑娘,对方还不嫌弃他这张吓人的脸。
他不想就这么错过了。
骂就骂吧,检讨就检讨吧。
值了。
一回到沈家,吴琳芳就拉着沈父沈母,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刚才的情景。
“哎呀,你们是没看见,清娆跟那谢家的小子,聊得可好了,俩人都有那个意思!我瞧着啊,这事儿是板上钉钉了!”
“等会儿我就让谢家那边过来提亲,我看后天就是个好日子,咱们争取让他们把证给领了!”
原本垂眼坐在一旁的沈清娆,听到吴琳芳这番话,整个人都愣住了。
谢家?
她疑惑看向吴琳芳,脱口而出:“吴婶子,您说什么?谢家?”
吴琳芳被她问得一愣:“是啊,谢家啊。那小伙子叫谢齐南,听说以前跟你还是一个高中的呢,一个班的。”
“人家一听说相亲对象是你,二话不说立马跟部队请了假就赶回来了。你是不知道,他对你……”
“不对!”
沈清娆立刻打断了她的话,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又有些哭笑不得。
“吴婶子,我今天相亲的那个人,他不姓谢。”
“他姓傅,叫傅砚旌。”
这话一出,屋子里的三个人全都愣住了。
吴琳芳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沈父沈母也面面相觑。
“傅砚旌?”吴琳芳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谁啊?不认识啊?”
她猛地一拍大腿,这才反应过来,急得差点跳起来:
“哎哟我的好闺女!你……你是不是搞错了?”
“我不是跟你说得清清楚楚的吗?对方叫谢齐南!我让你进去就找那个最高最壮,看起来像个军人的,你怎么还能找错人呢?”
沈清娆也觉得很不好意思,脸颊微微发烫。
“对不起,吴婶子,我……我之前在门口的时候,有点走神,没……没听清楚名字。”
“不过,”她解释道,“我进去的时候,饭店里就只有一个穿军装的,就是傅砚旌,我没看到谢齐南啊。”
她对谢齐南这个名字,其实有点印象。
好像是原主高中的同班同学,长得高高大大的,眉清目秀,是个很斯文的男孩子。但他们俩在学校的时候,几乎没怎么说过话。
如果早知道是谢齐南,她肯定不会认错人。
沈父沈母听到这里,也感觉出不对劲了。
“琳芳啊,”沈母拉着吴琳芳的手,语气急切,“不是约好了今天中午在国营饭店吗?那谢齐南,他怎么没去啊?那孩子去哪儿了?”
与此同时,城西的一处普通民居里。
谢母正手忙脚乱地帮着儿子谢齐南收拾行李。
“齐南啊,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谢母一边把几件换洗的衣服叠好塞进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里,一边絮絮叨叨问道:
“不是说好了,今天跟沈家那闺女见个面,要是谈得拢,就赶紧把证给领了,然后带她一起去琼岛随军吗?”
“怎么这还没见面呢,你就要收拾东西回部队了?”
谢齐南正在往包里塞一双解放鞋,听到母亲的问话,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抬起头,脸上挤出一个笑容,但那笑意却没到达眼底:
“妈,部队里临时来了紧急任务,我必须马上归队。相亲的事,只能先放一放了。”
“您这几天先去乡下姥姥家住一段时间,等我那边安顿好了,过段时间再接您过去随军。”
“这么急?”
谢母有些不放心,“那你跟沈家那边打过招呼没有?人家姑娘今天肯定等着呢,你这说不去就不去,也太不礼貌了。”
谢齐南拿行李的动作又是一顿,他避开母亲的视线,恢复了平静的语气:
“来不及了,妈,我先送您去车站。沈家那边……我会找机会去解释的。”
谢母见儿子说得坚决,以为真的是部队有什么天大的急事,也没再多问。
毕竟在她们这些家属心里,部队的任务永远是第一位的。
她叹了口气,拿起早就收拾好的一个小包袱,急匆匆锁上门,跟着儿子一起出门了。
当吴琳芳气喘吁吁赶到谢家时,谢家大门紧闭。
“谢家大嫂!开门呐!我是吴琳芳!”
她在门口喊了好几声,里面都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有。
旁边一个正在门口择菜的邻居探出头来,对吴琳芳道:
“别喊了,人早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吴琳芳心里一沉。
“说是回乡下娘家去了。”
邻居撇了撇嘴,“我刚才看见他们娘俩了,大包小包地提着,看那架势,短时间里是不会回来了。”
吴琳芳找不到人,心里又气又急,只能掉头又跑回沈家去报信。
沈父沈母听了吴琳芳带回来的消息,都摸不着头脑。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沈母一脸不敢置信。
“不是都说得好好的吗?怎么约好了相亲,人却跑到乡下去了?”
沈清娆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会不会是……因为我们家现在的情况,他们反悔了?”
毕竟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谁家不是对他们沈家避之不及?生怕被牵连进去,惹上一身骚。
谢家临阵退缩,倒也合情合理。
“不可能!”
吴琳芳想都没想就摇头否认了。
“我早就跟谢齐南他妈把你们家的情况说得一清二楚了!是谢齐南那孩子亲自回电话说的不介意,我才敢安排这次相亲的。”
“那孩子虽然我好几年没见了,但从小看着就是个好的,不会做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那他为什么没来?”沈清娆疑惑反问。
吴琳芳也答不上来,只能一个劲地摇头。
“我也不知道啊,真是奇了怪了……”
她刚想说,或许谢齐南是真的有什么十万火急的军务给耽搁了,沈父却突然开口打断了她。
“琳芳啊,天不早了,今天这事也真是辛苦你了。”
沈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红包,递了过去。
“这是说好的谢媒礼,你拿着。”
吴琳芳哪里肯收,连连摆手。
“这事儿没办成,我哪能收你的钱啊!”
“拿着吧,一码归一码。”
沈母走过来,强行把红包塞进了吴琳芳的手里。
“不管成不成,你这跑前跑后的,我们都记在心里。清娆这孩子的事,以后还得麻烦你多费心。”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吴琳芳再推辞就显得矫情了。
她叹了口气,收下红包,又安慰了沈家两口子几句,保证会继续帮沈清娆留意合适的相亲对象,这才拖着疲惫的步子离开了。
送走了吴琳芳,屋子里只剩下沈清娆和沈父沈母三个人。
刚才还强撑着精神的沈母,一下子就垮了。
她看着女儿,一脸愁容:“要不是不想你和你哥跟着我们去乡下受苦,我们也不会早早登报和你们断绝了关系。”
“现在少安已经被送去大西北参军了。虽然那边条件苦了点,但好歹是保住了,我们也算放了半个心。可你……”
“你一个女孩子家,从小就长得扎眼,现在越长越……唉,在这个时候,有这么一副样貌,真不是什么好事,太容易被人给盯上了。”
沈母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他们夫妻俩为了女儿的婚事,愁得头发都白了好几圈。
好不容易托人找到了谢齐南这个军人背景的相亲对象,想着只要今天见个面,过两天把证一领,女儿就能跟着去随军。
有了军嫂这个身份护着,他们也就彻底安心了。毕竟,跟着他们下乡,那才是真正的进了火坑。
万一他们两个老的护不住女儿,那毁掉的,就是女儿的一辈子啊。
可谁能想到,约好的相亲,人竟然没去……
眼看着下放的文书这两天就要下来了,沈母越想越绝望,一把抱住女儿,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沈清娆上辈子是个孤儿,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沉甸甸的亲情。
被沈母这么抱着,听着她压抑的哭声,她的心也跟着一软,眼眶也有些发热。
她更不想和这对真心疼爱自己的父母分开了。
“妈,您别哭了。”
她轻轻拍着沈母的背,语气轻柔地安慰:
“他不来就不来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大不了我跟你们一起下乡!我想跟你们在一起!”
现在是1967年,作为后世人,沈清娆很清楚这场变动会在1976年结束。
所以,只要熬过这几年,沈家很快就能平反。
可她不知道,这句话像是点燃了炸药桶一般,让一直沉默不语的沈父,突然猛地一拍桌子,怒喝出声:
“胡闹!”
“你知道下乡意味着什么吗?你以为是去游山玩水吗?”
沈父气得胸口剧烈起伏,脸憋得通红。
“我们这些被下放的,跟那些自愿下乡的知青不一样!我们是阶级敌人,是地位最低的那一等!到了乡下,是个人都能上来踩一脚!”
“我早就托人打听过了,去年第一批被下放的那些人,到了乡下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干最脏最累的活!很多人刚去没多久,就病死、累死了!”
“我们俩活了大半辈子了,死了也就算了,可你呢?你才多大?你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我们绝对不能让你跟着我们去受那个罪!”
看着父亲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和母亲满是泪痕的脸,沈清娆也红了眼眶。
“那……那我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就非得被下放吗?”
沈父沈母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晚了。”
沈父颓然地摆了摆手。
“那封举报信,早就被送上去了。现在,谁也改变不了了。”
他站起身,重重叹道:“琦玉,你今天收拾收拾东西吧,早做准备。我再出去一趟,找找老朋友,看看有没有别的法子,能把清娆留下来……”
沈清娆看着父亲在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十岁的背影,和一旁满脸愁容的母亲,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
靠别人,是靠不住了。
她必须想办法,救自己的父母,也救自己。
沈清娆扶着精神恍惚的沈母上楼回了房间,帮她一起收拾准备带去乡下的行李。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这个年代被下放的人,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几乎什么都不能带走。
家里的金银细软,但凡值钱点儿的东西,早就被沈父沈母提前藏匿或者送人了。
沈母一边叠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服,一边唉声叹气。
沈清娆在一旁帮忙,无意中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古色古香的檀木首饰盒。她有些好奇,伸手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面,并没有什么珠光宝气的首饰,只安安静静躺着一块用红绳穿着的翡翠玉佩。
那是一块平安扣样式的玉佩,质地温润,色泽通透,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泛着淡淡的莹光。
在看到那块玉佩的瞬间,沈清娆的心猛地一跳。
这块玉佩……
她上辈子,也有一块一模一样的平安扣玉佩。
那是她从一个地摊上淘来的,因为觉得有眼缘就一直贴身戴着,从不离身,直到她穿越前。
难道……
沈母见她盯着玉佩发呆,以为她是喜欢,便擦了擦眼泪拿起玉佩。
“这是你外婆留下来的遗物,是块老坑的玻璃种,值钱着呢。本来是想留着给你当嫁妆的,现在……”
“唉,这东西也不能带去乡下,免得惹人眼红。既然你喜欢,就给你吧。”
她说着,把玉佩塞到了沈清娆的手里,又叮嘱道:“你可得收好了,贴身放着,千万别轻易拿出来给别人看见,知道吗?”
沈清娆握着手中温润的玉佩,心里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本来还想跟沈母说,父亲这次出门,八成还是找不到人帮忙,她最后还是得跟着他们一起下乡。
但看着沈母那张憔悴的脸,她又不忍心再开口打击她了。
“嗯,我知道了,妈。”
她乖巧点了点头,把玉佩收了起来。
沈母能带走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完了。她叹了口气,起身去厨房准备晚饭。
沈清娆趁着这个空档,立刻回了自己的房间,并且把门反锁了。
她找出一根绣花针,没有丝毫犹豫,对着自己的指尖就扎了下去。
一滴鲜红的血珠,瞬间从指尖冒了出来。
她紧张盯着手中的玉佩,将那滴血,小心翼翼抹在了玉佩上。
上辈子,她的那块玉佩,其实是一个内有乾坤的神奇空间。
里面不仅能储存各种物资,还有一眼能生死人、肉白骨的灵泉,和一片能加速草药生长的药田。
她现在就赌一把,赌这块玉佩,就是她前世的那块。
如果赌赢了,那她和父母的命运,或许就能改写!
当那滴血珠接触到玉佩的瞬间,奇迹发生了。
血液并没有停留在玉佩表面,而是像被海绵吸走的水一样,瞬间融入了玉佩之中。
紧接着,玉佩发出一阵温和的白光。
沈清娆只觉得眼前一白,下一秒,整个人就出现在了一个完全陌生,却又莫名熟悉的地方。
这里,就是她的空间!
空间和她记忆中的样子差不多,一眼灵泉,一片药田。
只是,她前世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种满了各种珍稀草药的药田,此刻已经变得荒芜一片,连根草都看不见了。
不过,在药田的旁边,却多出了一栋她从未见过的,古色古香的四层小楼。
她怀着好奇心,推开小楼的门走了进去。
一楼的陈设,让她惊得差点叫出声来。
这里竟然是她前世花重金购置的大平层!
全套的智能家居,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应有尽有,所有的一切,都和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她又顺着楼梯上了二楼,推开门一看,更是目瞪口呆。
二楼,竟然是她在医院的专属实验室,各种最先进的精密仪器,整整齐齐摆放在那里。
三楼,是她的无菌手术室。
而四楼,是她的小仓库,不过看起来比之前大了好几倍。
前世因为工作太忙,她平时很少有时间去逛超市,再加上有空间这个囤货神器,所以她养成了习惯,每次采购都会一次性买很多东西。
吃的、用的、穿的,全都分门别类囤在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
没想到,这些东西竟然也跟着她一起穿越了过来,此刻正整整齐齐摆放在四楼的货架上。
沈清娆看着满货架的物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可惜了!
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她肯定会把整个超市都给搬进来!
尤其是在这个连卫生巾都还没普及,妇女们还在用着既不卫生也不方便的月经带的年代,她这种有洁癖的人,简直无法想象没有卫生巾的日子该怎么过。
她走到一个货架前,随手拿起一包她最常用的牌子的卫生巾。
可就在她拿开那包卫生巾的瞬间,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原本空出来的位置,竟然凭空又多出了一包一模一样的卫生巾!
沈清娆愣住了。
她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想:难道……这里的东西,用完了会自动补上?
那岂不是意味着,这里的所有物资,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她又跑到旁边的食品区,拿了一袋薯片,一盒饼干,一瓶可乐。
果然,那些被她拿空的位置,在她转身的瞬间,就又被新的一模一样的商品给填满了。
这个发现,让沈清娆兴奋得差点原地跳起来。
她又接连去了其他的楼层,发现无论是实验室的耗材,还是手术室的药品,甚至是她大平层里冰箱里的食物,只要被她拿走,马上就会有一份新的补充上来。
唯一的遗憾是,她平时工作太忙,对穿着打扮没什么要求。衣柜里除了几套白大褂和几套简单的休闲服,剩下的空间,基本都被她用来囤纸巾了。
不过,想到原主那个爱美的性子,衣柜里肯定有不少漂亮衣服,到时候都收进空间里,也足够她穿了。
沈清娆激动地在空间里转了好几圈,心里激动不已。
在这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拥有这么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空间,她还愁什么?怕什么?
她兴奋地跑到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喝了一口。
泉水清冽甘甜,一入口,就化作一股暖流,瞬间流遍四肢百骸。
刚才因为扎手指留下的伤口瞬间愈合,整个人一下子变得神清气爽,身体也感觉轻盈了不少。
灵泉的功效也没变,还是那个味儿!
上辈子,她就是靠着这灵泉水,救活了不少被医院判了死刑的病人。
“咚咚咚——”
“小娆,出来吃饭了!”
正想到这里,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是沈母在叫她吃饭。
沈清娆心下一惊,一个闪身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那块神奇的玉佩,还被她紧紧捏在手里。
“诶!妈,我马上来!”
她应了一声沈母,立马把玉佩挂在脖子上,仔细塞进了衣领里,才起身打开了房门。
餐厅饭桌上,气氛异常沉闷。
沈父坐在主位上,满脸愁容,手里拿着筷子却迟迟没有动一下,显然是食不下咽。
沈母看着忧心忡忡的丈夫,也吃不下。
“怎么样?找到人帮忙了吗?”
沈父神色沉重摇了摇头,声音里满是疲惫和失望:
“没用。之前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现在一听我们家的事,要么直接把我拒之门外,要么就干脆装作不在家,连面都不肯见。”
他说着,自嘲地笑了一声:“想想也是,我们沈家现在大难临头,谁还愿意跟我们扯上关系?都怕被连累啊。”
听了这话,一向温婉贤淑的沈母,突然“啪”的一声,猛地一拍桌子。
“什么朋友!都是一群白眼狼!”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激动不已。
“想当初,他们哪个没得过我们沈家的好处?现在我们家有难了,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你交的都是些什么狐朋狗友!”
“眼看着下放的文书就要下来了,就这两天的事。要是娆娆的婚事还没个着落,难道真要让她跟着我们去乡下吃那种苦吗?”
想到自己那娇滴滴养大的女儿,要去那个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人欺负的地方,沈母的心就跟被刀割一样。
说着说着,眼圈又红了。
沈清娆赶紧起身,坐到沈母身边,轻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
“妈,您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可不值当。”
她又转头对沈父道:“爸,您也多少吃点东西,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怎么行。”
“咚咚咚——”
就在这时,外面院门被人敲响了。
一家三口都愣住了,相互对视了一眼。
这么晚了,谁还会上门来?
沈父放下筷子,起身出去开门。
门一开,进来的是沈父的发小,赵启明。
赵启明和沈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关系一直很好。
这些年,靠着沈父的帮衬和拉扯,赵家也做了点小生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赵启明一进来,脸上就堆满了热情的笑容,但他的目光却第一时间落在了沈清娆的身上,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眼。
那眼神,怎么说呢,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估量和算计,让人很不舒服。
沈清娆心头一凛,生出了一股警惕。
但她面上不显,还是按照原主的习惯,礼貌性喊了一声:“赵叔叔。”
“哎,清娆真是越来越乖巧了。”
赵启明看着沈清娆,连连点头,笑呵呵道:“比我们家那个疯丫头,可强太多了。”
沈母立马接了句场面话:“哪里哪里,我们家娆娆平时也很骄纵,都是被我们给宠坏了。”
随后,她又状似不经意问了一句:“对了,启明啊,怎么就你一个人来了?美兰和梦妮呢?”
赵启明是沈父的发小,他的老婆徐美兰,自然也就是沈母的好姐妹。
两家关系一直很亲近,原主沈清娆和赵启明的女儿赵梦妮,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别提了。”
赵启明一屁股在饭桌边坐下,叹了口气。
“我那丈母娘前几天病了,美兰不放心,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去照顾了,恐怕这两天是没办法过来送你们了。”
沈父见赵启明这个时候还愿意登门,心里很是感动,连忙招呼他:
“老赵,来得正好,快,坐下一起吃点。”
“我吃过了。”
赵启明摆了摆手,然后一脸神秘凑到沈父面前。
“老沈,我今天来,是给你们家报喜来了。”
“喜事?”
沈父一脸茫然,“我们家现在这个情况,哪还有什么喜事?”
赵启明不答反问:“清娆今天,是不是去相亲了?”
沈父沈母对视一眼,点了点头,有些丧气。
“是去了,但是……没成。”
“唉,我就知道!”
赵启明一拍大腿,一副早就料到的表情。
“你们家现在这个情况,人家躲都来不及,谁还敢跟你们家扯上关系?想给清娆找个好对象,难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要多真诚有多真诚,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真心为侄女前途担忧的好长辈。
但他那双眼睛,却时不时地往沈清娆身上瞟。
那眼神,就像是在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让沈清娆浑身上下都感到一阵恶寒。
沈父沈母正为这事发愁,压根就没注意到赵启明神情里的异样。
沈母叹气道:“可不是嘛。我们现在也不求别的,就想找个有背景的,能护住清娆,让她别跟着我们下乡受苦就行了。”
“哎!”
赵启明等的就是这句话,他立刻接上话茬。
“要说有背景,能护住清娆的,我还真有一个人选!”
“在咱们这雁城,那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只要他肯点头,别说护住清娆了,就是让你们两口子不用下乡,那都是一句话的事!”
沈父沈母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异口同声问道:“谁?是谁?”
赵启明得意笑了笑,缓缓吐出了一个名字:
“秦大川。”
听到这个名字,沈父沈母脸上的喜色瞬间凝固,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尤其是沈父,他噌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指着赵启明的鼻子,厉声喝道:
“不行!绝对不行!”
沈清娆虽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嫁人,但看到父亲如此激烈的反应,心里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个秦大川,到底是什么人?
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搜寻了一圈,发现根本就没这个人。
但能让一向温和的父亲气成这样,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父沈母的反应,似乎完全在赵启明的意料之中。
他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慢条斯理地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才不紧不慢开口:
“老沈,你先别激动,听我把话说完。”
“秦大川是什么人,你比我清楚。他现在可是咱们雁城革委会的主任,整个雁城的批斗大会,都归他管。这权力有多大,不用我多说了吧?”
“你想想,只要清娆嫁给了他,成了秦主任的家属,那你们家的成分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到时候,别说下乡了,说不定秦主任一句话,你们家还能恢复以前的风光呢!”
沈清娆挑了挑眉。
革委会主任?权力这么大?
那是不是可以……利用一下?
沈清娆心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听见沈父怒喝出声:
“赵启明!”
沈父气得浑身发抖,指着门口的方向,下了逐客令。
“你今天要是来给我送行的,我沈君柏欢迎!但你要是来给那个秦大川做媒人的,那就请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我告诉你,我沈君柏就是带着女儿一起下乡,也绝对不会把她推进那个火坑!”
赵启明和沈父认识了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被他这么指着鼻子骂,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也有些挂不住了。
但他还是强忍着怒气,站起身,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老沈,你怎么就不明白我的苦心呢?”
“我也是看在我们几十年发小的份上,也是真心把清娆当亲侄女看待,才好不容易托关系,搭上了秦主任这条线!”
“清娆今年才刚十八,如花似玉的年纪,要是真的跟着你们下乡,那这辈子可就全毁了!你忍心吗?”
“我知道,你对秦大川有偏见。但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是非常时期!保命要紧啊!”
“我言尽于此,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后天,下放的文书就要下来了。是让清娆嫁给秦主任,全家留在雁城,还是带着她一起去乡下受苦,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说完,赵启明也不等沈父回话,气冲冲地一甩袖子,负气离开了。
看着发小伤心离去的背影,沈父的脸上闪过一丝内疚。
可一旁的沈母却气得不行,指着门口就骂开了:
“这个赵启明,一辈子就没做过一件靠谱的事!”
“那个秦大川要是真有那么好,他怎么不把他自己的宝贝女儿赵梦妮嫁过去?非要把咱们家娆娆往火坑里推!安的什么心!”
沈父叹了口气,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唉,你也不能这么说,老赵他……他也是一片好心。毕竟现在这个情况,除了他,也确实没人愿意帮我们了。”
“你还帮他说话?”
沈母气得饭也吃不下了,一脸怒气。
“难道你真想把女儿嫁给那个秦大川?我告诉你沈君柏,我就是死,也绝对不会把女儿嫁给那种人!”
说完,她也气冲冲地起身,直接上楼回房了。
屋子里,只剩下沈父一个人,坐在原地唉声叹气。
沈清娆听着楼上传来砰砰作响的关门声,又看了看一脸颓丧的父亲,走过去轻声问道:
“爸,那个秦大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您和妈都这么生气?”
沈父抬起头,看着女儿清澈干净的眼睛,脸上满是痛苦和挣扎。
他张了张嘴,好半天才发出沙哑的声音:
“小娆啊,这个秦大川……他不是个东西。”
沈父的声音很低,像是在压抑着巨大的愤怒。
“他年轻的时候就是街上的小混混,不学无术,整天打架斗殴。后来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赶上这年头,靠着一张会说的嘴,到处钻营,左右逢源,竟然让他爬到了革委会主任的位置。”
说到这里,沈父的拳头都握紧了。
“这都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这个人……他前后娶过两个老婆。”
沈父顿了顿,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寒意。
“两个老婆,都死了。对外说是病死的,可街坊邻居谁不知道?都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他有家暴的毛病,喝了酒就打老婆,下手没轻没重的。第一个老婆就是这么被打死的,第二个老婆受不了,上吊自杀了。”
沈清娆心里一沉。
家暴,还打死了两个。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家暴了,这是故意伤害致死,是人渣中的人渣!
难怪父母反应这么大。
“你放心,小娆。”
沈父看着她,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爸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绝对不会让你跳进那个火坑。我们就是一家人死在一起,也绝不让你去受那种罪!”
说完,他也摆了摆手,说吃不下饭,起身上楼进了房间,大概是去安慰沈母了。
沈清娆一个人坐在饭桌前,听着楼上父母房间里隐约传来的压抑的争吵和哭泣声,心里五味杂陈。
他们都在为她的前程操心,为她的未来担忧。
这份沉甸甸的爱,哪怕她不是原主,都感觉到了温暖和感动。
也正因为如此,她更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去乡下吃苦。
沈清娆的脑子飞速运转起来。
嫁给秦大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她宁愿死,也不会嫁给那种人渣。
但是……赵启明有句话说得没错。
这个秦大川,现在是雁城革委会的主任,手握大权。
如果能利用他,说不定真的能保住父母,让他们不用下乡。
怎么利用?
那就得先摸清楚这个秦大川的底细。
一个靠钻营爬上去的小混混,屁股底下肯定不干净。只要抓到他的把柄,就不怕他不听话。
沈清娆心里有了计较,便不再多想。
她站起身,看着桌上几乎没动过的饭菜,叹了口气。
她简单吃了几口饭填饱肚子,然后把碗筷都收拾干净。想到父母都没怎么吃饭,她转身进了厨房,淘了些小米,打算给他们熬点养胃的粥。
父母年纪大了,身体本来就不好,过两天真要下乡,那身体肯定吃不消。
她一边熬粥,一边从空间里引出一些灵泉水,悄悄加进了锅里。
做完这些,她又提着水桶,把家里那个大水缸里的水全都倒掉,然后装满了空间里的灵泉水。
这两天,就让他们喝这个水,吃加了灵泉水的饭,好好把身子养一养。
等小米粥熬得又香又糯,她盛了两碗,配上沈母之前做的小菜,上楼端到了父母的房门口。
“咚咚咚。”
她轻轻敲了敲门。
很快,门从里面打开了,是沈父。
他看起来更憔悴了,眼眶红红的。
“爸,我熬了点粥,您和妈吃点再睡吧。”
沈清娆把托盘递过去。
她往里看了一眼,沈母已经躺在床上了,正背对着门口,肩膀一抽一抽的,似乎还在哭。
沈清娆没进去,只是轻声安抚了父亲几句,叮嘱他吃完饭早点休息,别想太多。
沈父接过托盘,点了点头,关上了门。
门刚关上,屋里就传来沈母带着哭腔的声音:
“是小娆吗?”
“是她,给我们送粥来了。”
沈父的声音温柔了些,“快起来,吃点东西再睡。女儿亲手熬的。”
沈母一听是女儿熬的粥,立刻就从床上坐了起来。
要知道,原主从小被他们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熬粥了,连厨房都没进过几次。
夫妻俩端起碗,用勺子舀了一口。
小米粥入口,一股难以言喻的清香和甘甜瞬间在味蕾上散开。
粥熬得火候正好,米粒软烂,汤汁浓稠,顺着喉咙滑下去,一股暖意立刻从胃里升起,流遍全身。
“这……这粥真好喝。”
沈母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这是咱们女儿熬的?我怎么不知道她还有这手艺?”
“是啊,真香。”
沈父也忍不住又喝了一大口,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心里的郁结瞬间被这碗热粥给冲散了。
这是他们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小米粥。
一碗粥下肚,沈母感觉身体舒服多了,但一想到女儿的婚事还没着落,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
“你看咱们女儿,现在多懂事啊……可她的婚事……”
沈父也沉默了,心里既为女儿的懂事而感动,又为自己护不住女儿而自责。
他拍了拍妻子的手,轻声道:“别想了,快睡吧。明天……我再出去一趟,总会有办法的。”
夫妻俩简单洗漱完,很快就吹了灯。
沈清娆送完粥后就一直在自己房间里,竖着耳朵听着隔壁的动静。直到父母房间彻底没了声响,她才从床上下来。
她换上一身从空间里找出来的深色休闲服,这种衣服在这个年代不常见,但胜在贴身方便,颜色也不显眼。
做好准备后,她悄悄打开房门,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家门,消失在沉沉的夜色里。
她的目标很明确——革委会。
她要去会一会那个,所谓的秦主任。
夜晚,雁城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昏黄的路灯在夜风中摇曳。
沈清娆按照原主的记忆,熟门熟路穿过几条小巷,很快就来到了位于城中心街道尽头的革委会办公室。
那是一排青砖瓦房,墙上刷着红色的标语,门口挂着一块写着“雁城革命委员会”的木牌子,大门敞开。
沈清娆站在门口往里看了看,现在是晚上八点多了,天黑得透透的。
按理说,这个点革委会办公室早就下班了,但最里那间办公室的窗户里,还透出昏黄的灯光。
看来,里面有人。
沈清娆观察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没人之后,借着墙角的阴影,一点点往那间办公室的窗台摸了过去。
刚走到亮着灯的办公室窗台下,她就听见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其中一个声音她很熟悉,是赵启明。
沈清娆眉心一皱,这么晚了,赵启明怎么会在这里?
她屏住呼吸,悄悄把头探出一点点,透过窗户的缝隙往里看。
只见赵启明正背对着窗户,点头哈腰地跟一个人说着话。
那个人坐在赵启明对面的椅子上,刚好被赵启明高大的身子给挡住了,看不清长相。
只听赵启明用一种极其谄媚的语气道:“秦主任,您交代的事,我都办妥了。”
秦主任?
沈清娆的眼睛眯了起来。
看来,椅子上坐着的那个就是秦大川了。
她立刻把耳朵贴得更近了些,凝神细听。
只听赵启明继续道:“今天沈清娆和谢家那小子的相亲,我已经给搅黄了。我让人传话给谢家,就说沈清娆是您看上的人,谁敢抢谁就得死!”
“谢家那小子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立马就带着他妈连夜回乡下躲着去了,根本就没敢露面。”
他说得洋洋得意,像是在邀功。
窗外的沈清娆,心头猛地一冷。
原来是这样。
她就说,谢齐南好端端的,怎么会连个招呼都不打就临阵脱逃?
原来是赵启明和这个秦大川在背后搞的鬼!
这个赵启明,果然有问题!
她强压下心头的怒火,继续听下去。
赵启明又道:“搅黄了相亲之后,我就去了沈家探口风。”
“秦主任,您是不知道,沈君柏那个老顽固,犟得很!我一提您,他就跟我吹胡子瞪眼的,宁愿带着沈清娆一起下乡,也不同意把女儿嫁过来。”
“您说,这可怎么办?”
沈清娆听到这里,对赵启明的厌恶又加深了几分。
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人!
在她父母面前装得一副好心肠,背地里却把他们当傻子一样耍!
这时,屋里传来一个粗嘎难听的声音,带着一股子不耐烦的匪气。
“哼!沈君柏?他不识好歹!”
这应该就是秦大川的声音了。
只听他冷哼一声:“他以为他是个什么东西?老子看上他女儿,是他们沈家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他要是不肯,老子就直接上门去抢人!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这话说的,霸道又蛮横。
赵启明却连忙劝道:“哎哟,秦主任,使不得,使不得啊!”
“这强抢民女的事,传出去不好听。再说,沈君柏那人,看着文文弱弱的,其实性子刚得很。您要是真上门去抢人,把他逼急了,他跟您拼个鱼死网破,那咱们……咱们的计划,不就全泡汤了吗?”
计划?
沈清娆眉头一皱。
他们到底有什么计划?
难道不只是想娶她这么简单?
秦大川听着似乎有些烦躁:“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倒是说说,到底要怎么才行?”
赵启明嘿嘿笑了两声,声音压得更低了些,凑到秦大川耳边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
因为他声音太小,沈清娆听得断断续续,只隐约听到了“下放文书”、“上门”、“逼他就范”之类的词。
她正想再凑近一点,听得更清楚些,屋里的秦大川却突然站了起来。
他正好面对着窗户的方向,沈清娆怕被发现,来不及看清他的长相,就连忙把头缩了回去,整个人紧紧贴在冰冷的墙壁上,心跳得飞快。
随后,她听见一阵脚步声,正朝着窗户这边走了过来。
她被发现了?
沈清娆心里一惊,下意识刚想往空间里面躲,那脚步声却在离窗户不远处停了下来。
紧接着,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声音,是秦大川在说话:
“赵启明,你小子不会是联合沈君柏,一起来坑老子吧?”
“我可告诉你,市长孟新民那个老家伙,最近盯我盯得紧。这件事要是被他抓住了把柄,我他妈就全完了!”
赵启明一听,立刻赌咒发誓地解释起来:
“哎哟喂,秦主任!您这是说的哪里话!给沈家安罪名的举报信,那可都是我亲手写的!我怎么可能跟沈家一起害您呢?”
“我这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您好啊!”
窗外的沈清娆听到这句话,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举报信……竟然是赵启明写的!
是这个被父亲当成亲兄弟一样对待的白眼狼,亲手把他们一家推下了深渊!
这个畜生!
沈清娆气得浑身发抖,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里。
她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把赵启明那张虚伪的脸给撕烂!
但是,理智告诉她不能冲动。
现在冲进去,不仅报不了仇,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要想揭穿赵启明的真面目,把他和秦大川一起送进地狱,她需要更多的证据。
沈清娆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继续往下听。
这时,赵启明已经压低了声音,开始给秦大川分析起来:
“秦主任,您想啊,咱们这革委会成立还不到一年。虽然名头响,说话有人听,可实际上呢?没钱没粮,根基不稳啊。”
“市里管粮食的粮库,管煤炭的煤场,那些真正关系到老百姓吃饭取暖的命根子,全都还攥在市长孟新民的手里。他不肯放手,咱们就动不了。”
“咱们要想把权力从他手里夺过来,获得老百姓的支持,就得做点实事。最直接的,就是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可咱们哪来那么多钱和粮食?所以啊,就只能从那些资本家身上想办法了。”
秦大川不耐烦打断他:“你他妈说这些废话干什么?直接说重点!”
赵启明嘿嘿一笑:“重点就是沈家。咱们一开始的计划,就是把沈家打成资本家,把他们家的财产都没收了,充当咱们的革命经费。可是没想到,沈君柏那个老狐狸,早就把大部分家产都藏起来了,谁也不知道在哪儿。”
“他手里剩下的那些,说是要留着给沈清娆当嫁妆。所以,我才给您出了这么个主意。只要您娶了沈清娆,那份嫁妆,不就顺理成章成了您的了?”
“这还只是其一。”
赵启明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阴险。
“其二,沈君柏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只要把沈清娆捏在咱们手里,还怕他不乖乖把藏起来的家产都吐出来吗?”
“我太了解他了,不拿住他的软肋,他嘴硬得很。沈清娆,就是他最大的软肋!”
听到这里,沈清娆总算全明白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
举报,下放,搅黄相亲,逼婚……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图谋他们沈家的财产!
而这个主意,竟然是赵启明这个吃里扒外的畜生出的!
秦大川被赵启明说服了,粗嘎的嗓子里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
“好!好你个赵启明,脑子转得够快!行,就按你说的办!”
他一拍桌子,恶狠狠道:“明天,老子亲自去一趟沈家!他沈君柏要是还不知好歹,就别怪老子不讲情面了!”
赵启明连忙又拍了几句马屁,什么“秦主任英明神武”,什么“沈家能攀上您是天大的福气”,听得沈清娆阵阵反胃。
眼看他们聊得差不多了,沈清娆不想再听这些污言秽语,准备悄悄离开。
可她刚一动,脚下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好像是一块松掉的砖头,发出了“咔哒”一声轻响。
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谁在外面?!”
屋里的秦大川和赵启明几乎同时厉喝出声!
沈清娆心里一紧,暗道不好。
她下意识往旁边看,周围空荡荡的,连个能藏身的树丛都没有。
眼看着屋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就要走到门口了。
沈清娆来不及多想,心念一动,整个人瞬间消失在原地,闪身进了空间。
沈清娆刚进空间,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见外面传来“吱呀”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拉开了。
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喵呜——”
就在这时,一声凄厉的猫叫划破了夜空。
沈清娆心里一动,这只猫来得太是时候了!
只听空间外赵启明松了口气,道:“嗨,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只野猫。这大半夜的,吓我一跳。”
秦大川似乎还是不放心,在外面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才骂骂咧咧道:
“他妈的,一只破猫,也敢来吓唬老子!”
他似乎很担心刚才的密谋被人听了去,开始赶赵启明走人:
“行了,今天太晚了,你先回去吧。明天一早,你跟我一起去沈家,我倒要看看,沈君柏那个老东西是想要钱,还是要他女儿的命!”
“好嘞!秦主任您放心,明天我一定早早去您家门口候着。”
赵启明语气谄媚地应下,然后脚步声就渐渐远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窗户被关上的声音,然后是锁门的声音。
沈清娆在空间里又等了几分钟,确定外面彻底没了动静,才从空间里闪身出来。
她悄悄走到窗边,透过玻璃窗往里看,办公室里已经空无一人,灯也熄了。
看来秦大川也走了。
没有了赵启明的遮挡,沈清娆刚才其实已经看清了秦大川的长相,只是当时情况紧急,没来得及细看。
现在回想起来,她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
怎么说呢?
沈清娆本来觉得,赵启明那种尖嘴猴腮的样子,已经算是标准的小人长相了。
可跟秦大川一比,赵启明简直称得上是眉清目秀!
那个秦大川,长得实在是……太辣眼睛了。
脸盘又宽又扁,就跟被平底锅狠狠拍过一样,五官全都挤在脸的中间,毫无章法可言。眉毛粗乱,像两条黑色的毛毛虫,横在额头上。
眼睛一大一小,大的那只眼白多得吓人,瞳孔却小得像个针尖,看人时总透着一股阴恻恻的寒光;小的那只则几乎眯成了一条缝,不仔细看都找不到。鼻头肥大得不成比例,上面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黑头,看着就让人恶心。
最可怕的是他的嘴,又大又厚,像两条发面馒头挂在脸上,嘴唇因为干裂起了很多死皮,一张嘴说话,就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
那模样,多看一眼都觉得是对自己眼睛的折磨。
饶是沈清娆这种见惯了各种人体畸形和病变的外科医生,回想起那张脸,都忍不住一阵反胃。
她闪身回到空间里,跑到灵泉边,捧起泉水狠狠漱了漱口,又喝了好几大口,才把那股恶心的感觉压下去。
没办法,她活了两辈子,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挑战人类审美极限的人。
她现在都有点佩服赵启明了。
对着那么一张脸,他是怎么能面不改色拍出那么多马屁的?
这心理素质,也太强大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外面又传来一阵响动,好像是院子大门被锁上的声音。
秦大川彻底离开了?
沈清娆赶紧从空间里出来,悄悄跟了上去。
她倒要看看,这个丑八怪住在什么地方。
出了革委会的大门,秦大川并没有往居民区的方向走,而是拐进了旁边一条黑漆漆的小巷。
沈清娆远远跟在后面,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只见秦大川七拐八拐,最后停在了街角一栋看起来颇为气派的大宅子门前。
这栋宅子沈清娆有印象。
从原主的记忆里,她知道这宅子以前是城里一个大地主的。
前不久,那地主全家被批斗,连夜被赶去乡下改造了,宅子也被革委会给查封了。
封条都还贴在门上呢。
秦大川来这里干什么?
沈清娆正纳闷着,就见秦大川鬼鬼祟祟四下看了一眼,然后从兜里摸出一串钥匙,熟练地打开了宅子大门上的锁。
他推开门闪身进去,然后又格外谨慎地把门从里面给反锁上了。
沈清娆走到宅子门前,看着那两三米高的院墙,眼睛眯了眯。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蒙在脸上,只露出一双清亮的眼睛。
随后,她后退了几步,一个三两步的冲刺,脚在墙上用力一蹬,双手扒住墙头,腰腹一使劲,整个人就轻巧翻了进去。
前世,沈清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会去练习古武。
一来是为了强身健体,应付高强度的工作;二来,也是为了防身。
刚才在空间里,她又喝了不少灵泉水,原主这副娇滴滴的小姐身子,体质已经被改善了不少。
翻个墙而已,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刚跳进院子里,她就看见秦大川正推开正屋的门,走了进去。
她立刻放轻了脚步,像一只没有声音的狸猫,悄悄跟了过去。
正屋的门没有关严实,虚掩着一条缝。
沈清娆凑到门缝前,轻轻往里推开一点。
屋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件破破烂烂的家具,蒙着厚厚的灰尘。
看来这地主家被抄家的时候,抄得很彻底,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剩下。
可是……秦大川人呢?
沈清娆皱起了眉头。
她明明亲眼看着他进了这间屋子,而且屋里只有一扇门,窗户也都关得死死的,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了?
沈清娆心里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以前那些大户人家,为了藏匿财宝或者躲避灾祸,都喜欢在家里修建暗室或者地道。
难道……这屋里有密室?
秦大川进了密室?
想到这里,沈清娆不再犹豫,闪身进了屋子。
她开始在屋里仔细摸索起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墙壁、地板、家具……她都一一敲过、检查过。
就在她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的目光落在了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那面墙壁,似乎和其他的墙壁有些不一样。
她正想上前仔细看看,面前的墙壁却突然“咔哒”一声,缓缓向一侧移动开来。
秦大川要出来了!
沈清娆心里一惊,想也不想,立刻闪身进了空间。
她刚进空间,就听见秦大川一边往外走,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囔着:
“宝贝疙瘩们,都先在这里委屈几天。等老子把沈家的那笔嫁妆弄到手,再把你们一起运走。到时候,老子的任务就算完成,要去享受荣华富贵了!嘿嘿……”
任务?他有什么任务?
沈清娆正好奇着,秦大川却不说话了。
紧接着,她听到一阵轻微的轰隆声响,像是什么摩擦着地面,随后“吱呀”一声,正屋大门被打开又关上了。
屋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沈清娆在空间里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外面再也没有任何动静才闪身出来。
她走到院子里,正好听见大门外传来落锁的声音。
看来,秦大川今晚是不会再回来了。
这正好方便了她。
沈清娆回到正屋,目光灼灼地盯着刚才那面移动过的墙壁。
毫无疑问,密室就在这面墙的后面。
可是,开关在哪里?
她在屋里来回转悠着,仔细观察着每一处细节。
屋子里空荡荡的,实在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就在她一筹莫展时,目光突然被墙壁上一样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个嵌在墙壁里的铜制烛台。
在华国的传统建筑和装饰里,但凡是成对出现的东西,都讲究一个对称和好事成双。
比如门前的石狮子,屋里的花瓶,墙上的挂画,都是成双成对的。
可这间屋子里,这么大一面墙却只孤零零地嵌着这么一个烛台,看起来非常奇怪。
事出反常必有妖。
沈清娆心下一动,走到烛台前,伸出手试探性转动了一下那个烛台。
“咔嚓——”
一声轻微的机括声响起。
紧接着,她面前的墙壁从中间缓缓向两侧移开,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足以容纳两个人并肩通过的石门。
密室找到了!
沈清娆心头一喜,毫不犹豫走了进去。
石门后面是一条向下的台阶,黑漆漆的,深不见底,空气中隐约还散发着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
沈清娆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强光手电筒,打开后,小心翼翼顺着台阶往下走。
台阶不长,走了大概二三十级就到了底。
下面是一处非常宽敞的地下室,或者说,是一个巨大的地窖。
空气中弥漫着尘土和木头箱子霉湿的气味。
沈清娆用手电筒在地窖里扫了一圈,只一眼,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这偌大的地窖里,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种大小不一的木头箱子,从地面一直堆到天花板,几乎把整个地窖都给塞满了。
这得有多少东西?
她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大箱子前,伸手掀开了箱盖。
“哗啦——”
一片耀眼的金光瞬间从箱子里迸发出来,晃得她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等适应了光线她才看清,箱子里装的,竟然是满满一箱码得整整齐齐的大黄鱼!
沈清娆的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她上辈子虽然不缺钱,但也从没见过这么多金条堆在一起的场面,这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强了。
她压下心头的震惊,又接连打开了旁边的几个箱子。
有的箱子里装的是各种古董字画,卷轴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有的箱子里装的是各色珠宝玉器,翡翠、玛瑙、珍珠、宝石,在手电筒的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还有的箱子里,装满了各种金银首饰、古董摆件……
看得沈清娆目瞪口呆。
这个秦大川,到底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光是这里的这些东西,价值就无法估量!
她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上了锁的小皮箱。从空间里拿出工具,三两下就撬开了锁。
皮箱里没有金银珠宝,只有几本厚厚的册子和一沓信件。
沈清娆拿起最上面的一本册子,翻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一本账册。
上面用工整的字迹,详细记录了地窖里每一个箱子里物品的数量、种类,甚至还备注了这些东西的由来。
无一例外,全都是秦大川利用革委会主任的职权,在批斗那些地主、资本家时,私下里收缴上来的。
按理说,这些收缴上来的“革命战果”都应该上报充公,可他却把它们全都偷偷藏在了这里。
他在信里说,要等人来把这些东西一起运走。
运到哪里去?给谁?
沈清娆心里升起一个极其不好的预感。
她放下账本,拿起了那沓信件。
信封上没有署名,也没有地址,看起来非常神秘。
她拆开其中一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信上的内容,让她如坠冰窟,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这竟然是秦大川和敌特势力来往的密信!
信里,一个代号叫“黑熊”的人,不断给秦大川下达着各种指令。
包括要批斗哪一家地主,要没收哪些特定的财产,以及得手后要如何将这些财产进行转移……
信里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原来,秦大川不仅仅是一个贪婪腐败的革委会主任!
他竟然还是一个潜伏在革命队伍内部,为敌特势力卖命的间谍!
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贼!
他搜刮的这些民脂民膏,最终的目的竟然是想把它们全都转移出境,送到敌人的手里!
“砰!”
沈清娆气得浑身发抖,一拳狠狠砸在了旁边的箱子上。
难怪!
难怪他能从一个小混混,一路爬到革委会主任的位置!
背后要是没有敌特势力的扶持,凭他那个猪脑子怎么可能做得到!
她前世熟读历史,知道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国内有大量的珍贵文物和财富,因为各种原因流失海外,至今都未能追回。
每一次在国外的博物馆里,看到那些本该属于华夏的瑰宝,被当作战利品一样陈列在异国他乡的展柜里,每一个华夏人的心里都是滴着血的。
希望国宝能早日回家,是所有华国人共同的心愿。
而现在,眼前这些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这些凝聚了华夏几千年文明的文物瑰宝,如果落到秦大川的手里,最终的下场就是被偷偷运出国外,流落他乡!
不行!绝对不行!
这些东西,既然被她发现了,就绝不能让它们落到敌人的手里!
沈清娆看着眼前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心里瞬间做出了决定。
现在这种局势,就算她把这些东西交出去,恐怕也保不住多少,说不定还会被其他像秦大川一样的蛀虫给私吞了。
与其这样,不如……暂时由她来保管。
等将来局势稳定了,天下太平,她再把这些国宝,原封不动地还给国家。
至于秦大川……
沈清娆将那本致命的账册,和那些通敌的密信,小心翼翼收进了空间里,单独存放。
有了这些铁证,她要让秦大川这个卖国贼,死无葬身之地!
做完这一切,沈清娆看着满地窖的宝贝,不再有丝毫犹豫。
她站在地窖中央,深吸一口气,心念一动。
“收!”
随着她一声令下,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那些堆积如山的木头箱子,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操控着,一个接一个凭空消失在原地。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原本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地窖,就变得空空如也,连一片纸都没剩下。
沈清娆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遗漏之后,才满意转身离开了密室。
她按照原样关上石门,转动烛台,将一切恢复原状。
做完这一切,她才发现宅子的大门已经被秦大川从外面锁上了。
不过,这难不倒她。
她再次来到院子里,故技重施,干净利落地翻墙而出。
此时,夜已经很深了,街上静悄悄的。
沈清娆辨认了一下方向,没有回家,而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快步走去。
秦大川那么谨慎地把宝贝都藏在了这里,想必家里也没留什么东西。秦家她就懒得去了。
她现在要去市长家。
既然秦大川之前说市长孟新民是他的死对头,那这些能要了秦大川命的罪证,交到孟新民的手里,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市长家住在市政府大院附近,以前原主和朋友路过的时候,听附近唠嗑的大婶们提起过,是那一带唯一一栋半旧的二层小楼,很好辨认。
沈清娆根据原主的记忆,一路摸索着过去。
没想到,中途无意间路过了赵启明家。
赵家住在一个普通的居民大杂院里,此刻,院子里黑漆漆的,只有赵家那间屋子的窗户,还透出微弱的灯光。
这么晚了还没睡?
想到赵启明那张令人作呕的嘴脸,想到他伙同秦大川,对自己家做的那些龌龊事,沈清娆的脚步顿住了。
既然路过了,哪有空手而归的道理?
今天晚上,她就要先从赵家这群白眼狼身上收点利息!
她身形一闪,悄无声息地融入了院子的阴影里。
番茄小说搜索《清娆灵泉》免费观看下文~[送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