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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三月初文案三,也称“上巳节”,无论从民俗还是宗教角度,都蕴含着纪委深邃的文化特色,沿袭千年不变,这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本期文案,关乎“农历三月初三”编者查阅典籍文献,重在正本清源科普一个节日的纯粹性及其原滋原味的文化内涵,文案不涉迷信,在乎正确的文化导向,请各位理性阅读。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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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礼》的上巳祓禊与祭祀
农历三月初三这个传统节日早在先秦时期,见《诗经·郑风·溱洧》。诗中描绘了郑国青年男女于溱水与洧水之畔,手持兰草(“蕑”),相邀出游、嬉戏赠物的生动场景:“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此诗非仅风月之辞,实为上巳节原始民俗。其中“秉蕑”即手持香草,“赠之以勺药”(芍药)为定情信物,其“勺药”谐音“约”,暗含相约之意,上巳节作为早期男女社交、求偶甚至“奔者不禁”。这与《周礼·春官·女巫》中“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的描述形成互证,表明祓禊并非民间自发行为,而是由官方指定的女巫主持的国家性祭祀活动。所谓“祓”,意为祓除灾祸;“禊”,意为洁净身体;“衅浴”则指以香草(如兰草、艾草)之汁液涂身或沐浴,以驱除冬日积聚的“宿垢疢”(陈年病气与不祥之气)。《论语·先进》中孔子所言“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虽为个人志向之述,却被后世广泛引为上巳祓禊的典范,其“浴乎沂”即指在沂水边进行的洁净仪式,与《诗经》所载同源异流,共同构建了上巳节“临水洁身”的核心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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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踏青 郊游 (图源网络侵删)
祓禊仪式常与“祭祀禖”紧密结合。高禖,即“郊禖”,是掌管婚姻与生育的至高神祇,因祭祀于郊野而得名。“禖”通“媒”,亦有“母”意,故高禖实为“高母”或“高媒”。《礼记·月令》对此有明确记载:“仲春之月……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此为最高规格的国家祭祀,天子亲率后妃,以牛、羊、猪三牲(太牢)隆重祭拜,旨在祈求子嗣繁衍、国祚绵长。这一仪式与《诗经》中青年男女的自由相会,构成了上巳节的双重元素:一为神圣的国家祈育礼,一为世俗的民间求偶俗。二者在时间与空间上重叠,共同构成了一个从神圣祭祀到人间情爱的完整生命循环。《周礼》郑玄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正是将这一古老传统与汉代习俗相联系的直接文献证据。因此,先秦至汉初的上巳节,其本质是融合了水神崇拜、生殖崇拜与祖先崇拜的综合性宗教-社会仪式,其核心是“祓除”与“祈育”,而非后世的娱乐与雅集。这一阶段的上巳节,是华夏先民在春日阳气生发之际,通过水与香草的媒介,与天地神灵沟通,以求个体健康、家族繁衍与国家昌盛的庄严时刻。
《后汉书·礼仪志》明确指出:“是月上巳,官民皆絜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絜。”这一记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它确立了“上巳”作为官方节日的法定地位,其日期虽仍沿用“三月上巳”之名,但已开始向固定日期演进。其次,它将参与主体从“女巫”主持的特定群体,扩展为“官民皆”参与的全民活动,标志着上巳节从宗教仪式,转变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共节俗。
“去宿垢疢”是这一时期祓禊仪式的核心目的。“宿垢”指冬季积聚的污垢与尘埃,“疢”则指因寒湿、阴气未尽而引发的内热、病痛。汉代人虽无现代微生物学概念,但通过长期观察,已认识到春季气候多变、湿气重、病菌滋生的规律,临水沐浴成为一种有效的公共卫生实践。《后汉书》的记载,将这一经验性行为提升为“大絜”——即彻底的洁净,其仪式感远超日常洗漱。这种“大絜”不仅是身体的清洁,更是精神的净化,旨在通过水的流动,将一年的晦气、灾厄与不祥之气一并冲走,以崭新的、洁净的身心状态迎接充满生机的春天。这一理念,与《周礼》中“衅浴”的原始巫术目的一脉相承,但其表述更为理性化、制度化,体现了汉代礼学对先秦巫风的吸收与改造。
《后汉书》的记载虽未明言,但结合《诗经》的记载与后世文献,可以推断,青年男女在水边相会、对歌、赠物的习俗,在汉代依然盛行。将上巳节与黄帝诞辰(“三月三,生轩辕”)相联系的传说,这为节日注入了新的内涵。
《荆楚岁时记》明确记载:“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这一记载具有双重意义:其一,它首次在文献中将“三月三”作为上巳节的固定日期,取代了此前“三月上巳”(即三月上旬的巳日)的干支纪日法,使节日的日期变得清晰、稳定,便于全民记忆与参与,标志着上巳节在时间上的定型。其二,它将“流杯曲水”(即曲水流觞)作为“士民”(士人与民众)共同参与的核心活动,这表明“曲水流觞”已从一种文人圈内的高雅游戏,普及为全社会的节庆风尚。
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于会稽山阴兰亭举行的修禊雅集,将这一习俗推向了艺术与文化的巅峰。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生动记述:“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此举将原本的祈福仪式,升华为一场以自然为背景、以诗酒为媒介、以心灵交流为目的的审美盛宴。
《荆楚岁时记》虽未详述,但结合同时期其他文献,可知此时的上巳节,已是一个集“祓禊遗风、曲水流觞、踏青游春、宴饮赋诗”于一体的综合性春日盛会,成为中华文化中最早、最纯粹的“春日狂欢节”和“文人雅集日”,其影响深远,为唐代的鼎盛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杜甫的《丽人行》以史诗般的笔触,描绘了长安城上巳节的繁华景象:“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诗中“多丽人”三字,道尽了节日的全民且女性的主体性。此时的上巳节,已不再是少数贵族的专利,而是整个社会阶层共同参与的盛大春游。从宫廷嫔妃到市井百姓,从文人墨客到贩夫走卒,皆倾城而出,涌向曲江、渭水等水滨,形成“倾都禊饮、踏青”的壮观场面。
《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士女“竞为游赏”,“车马如云,罗绮满路”,甚至有“结伴踏青,择婿于水滨”的习俗。其二,娱乐活动丰富多彩。除了曲水流觞,竞渡、蹴鞠、斗鸡、放风筝、荡秋千、戴柳圈等竞技与游戏活动在节日期间盛行。其三,饮食文化高度发展。荠菜煮鸡蛋、五色糯米饭等时令食品的习俗在民间广泛流传,其“祛风湿”、“祈吉祥”的寓意深入人心。
真武圣诞 蟠桃会
在道教科仪中,三月初三的“真武圣诞”被赋予了极高的宗教地位。宫观于当日举行“祝寿科仪”、“诵经礼忏”、“燃灯供奉”等法事,信众焚香礼拜,祈求“镇水灭火、消灾解难、合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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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西王母蟠桃会(图源网络侵删)
《都门杂咏》诗云:“三月初三春正长,蟠桃宫里看烧香;沿河一带风微起,十丈红尘匝地扬。” 此时,西王母的诞辰在民间已普遍被误传为“三月三”,其“赐福”、“延寿”、“主掌女仙”的职能,与上巳节“祓除不祥”、“祈求子嗣”的世俗诉求完美契合。道教宫观将“西王母宝诰”纳入三月三的法事仪轨,信众,尤其是“婚后不育和屡生而亡婴的妇女”,在此日焚香最诚,乞求“赐子赐福”。至此,成为“三月三”不可或缺的、充满欢乐与祥瑞的道教神祇符号。
农历三月初三之所以能承载如此多元且看似矛盾的内涵——上古的祓禊、汉唐的游春、道教的真武圣诞、仙界的蟠桃盛会——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信仰叠合”与“节俗整合”。
方志与民俗中的习俗
明清时期,上巳节虽在官方礼制中渐趋式微,但在地方志的细致记录中,其民俗实践仍呈现出鲜明的地域性与文化韧性。在中原与江南两大文化核心区,上巳节的习俗虽承袭汉唐遗风,却因社会结构、经济形态与文人传统的影响,演化出各具特色的节庆图景。
《分省地志·河南》载:“每年阴历二月初二日至三月初三日,一月之中有朝陵大会。人们多不远数百里而来,荒寂之地,顿成繁华集市。”可见,上巳节在中原已不仅是个人祓禊,更升华为凝聚族群认同的“寻根祭祖”盛典。
光绪《宁海县志》明确记载:“三月三,儿女备锅子于天井炊饭。”此“天下饭”非寻常家常,乃以新采荠菜、咸肉、洋芋等合煮于大锅,分食邻里,寓意“天下同食,共纳春气”。此俗在浙东宁海一带尤为盛行,其背后隐含着“以食为祭”的集体仪式。明代《吴县志》载:“三月三,士大夫集于虎丘剑池,引水为渠,置觞于上,赋诗饮酒,竟日不倦。”此类雅集虽规模远逊于东晋兰亭,却成为江南士族维系文化正统、标榜身份的“文化表演”。
《武缘县图经》亦载:“三月三日,取枫叶泡汁染饭为黑色,即青精饭也。”此句虽属西南记载,却反证了江南“荠菜煮鸡蛋”与“青精饭”同属“时令药膳”。中医认为,荠菜性凉味甘,入肝、脾、肾经,有“和脾、利水、止血、明目”之效,正合春季“清肝火、祛湿热”之养生要义。
‘女儿节’与‘情人节
上巳节,其“女儿节”与“情人节”的别称,是这一古老节日中女性角色的主体性与婚恋的原始表现。在《诗经》的民歌、汉唐的诗文中,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到“赠之以勺药”,充分显示上巳节曾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为数不多的、被官方默许甚至鼓励的女性社交与婚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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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秦男女青年自由相会互赠信物(图源网络侵删)
“女儿节”之名,是上巳节作为古代女子成人礼——“笄礼”的重要日子。《礼记·内则》载:“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礼是女子成年的标志,意味着其可许嫁。而三月三,正值春和景明、万物生发之际,是举行此类仪式的绝佳时节。《上巳》诗中“秾艳羞桃李,轻躯称绮罗”之句,描绘的正是少女们身着新衣,临水嬉游的场景。其行为本身即是对“成年”身份的宣告与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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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女儿成人“笄礼”(图源网络侵删)
“情人节”之说,源于《诗经·郑风·溱洧》所描绘的青年男女自由相会、以物传情的生动图景。诗中“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一句,是中华文学史上最早、最纯粹的“爱情诗”之一。
士与女,非贵族,非官宦,而是普通民众;
“相谑”非礼法之下的媒妁之言,而是自然流露的嬉笑与试探;
“赠之以勺药”(芍药),谐音“约”,是明确的定情信物。
这种“奔者不禁”的自由婚恋模式,在《周礼·地官·媒氏》中得到了官方首肯:“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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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女儿节与情人节(文献解读与佐证)
农历三月初三沉淀出一系列行为禁忌。这些禁忌并非凭空臆造,而是古人基于自然节律、生理经验与宗教敬畏所形成的生存智慧,其核心逻辑在于“避害趋吉”。南朝梁代宗懔所著《荆楚岁时记》明确记载:“是日曝荐席,惟不晒故衣。”此句虽仅十字,却蕴含深刻的时令认知与生活经验。所谓“荐席”,指草编或竹编的坐垫、卧席,为日常起居之物;“故衣”则指陈旧衣物,尤指老人所穿、久经穿着的棉袄、夹衣等。古人之所以禁止在三月三日晾晒旧衣,其理有三:
其一,三月初三正值“乍暖还寒”之季,春气初升,阴湿未尽,空气湿度大,昼夜温差剧烈,此即后世所称“回南天”之肇始。此时露天晾晒,衣物非但难以干燥,反易吸收空气中弥漫的水汽与尘螨,成为霉菌与寄生虫滋生之温床;
其二,旧衣经年累月,纤维中已吸附大量人体代谢物与外界污垢,其表面微生物群落复杂,若在阳气初盛、人体免疫力尚未完全适应的春季曝晒,极易通过接触或吸入引发皮肤过敏、呼吸道疾病;
其三,从象征层面看,“故衣”承载着过往的晦气与衰败之象,而三月三为“新岁之始”,是祓除宿垢、迎接新生的吉日,晾晒旧衣,有悖于“大洁”之本意,故被视作不祥之举。
“逢三不归家”“三月三,九月九,无事别往江边走”等俗语,将“晚归”与“近水”并列为两大禁忌。一是气候风险:三月桃花汛起,冰雪消融致江河暴涨,水流湍急,暗流漩涡密布,古人虽无水文数据,但通过长期观察,深知此时下水或临水垂钓、嬉戏,极易溺亡。二是安全风险:夜间出行,道路泥泞,易滑倒摔伤,加之春寒料峭,深夜受凉易致风寒,故“缓归”实为保命之策。
“三月三”最终指向一个命题:如何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浪潮中,让传统文化的“根”不被斩断,而其“枝叶”又能不断生长出新的形态?真正的传承,不是固守旧形式,而是守护其精神内核,并赋予其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新表达。当一个节日,既能承载祖先的记忆,又能激发当下的热情,它才真正实现了“活态传承”,成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永恒纽带。
策划:元慧
编辑:小冉 至臻
校审:梅园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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