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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对应“当前制度实质并不鼓励生育,需要系统性改革”。
中国生育问题的严峻性不必多说了。
虽然可以讲随着科技进步、农民进一步市民化以及劳动效率提升,可以极大地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可以讲未来至少20年,面对的是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挑战。
但人口的重要性绝不仅仅是生产,而是关系全局;更严峻的是,一旦新生儿持续下降,随着一代人对生育的态度和生活习惯发生根本变化,再想提升就难了。
未来中国人口越多越好,新生儿数量越早提振越好,但不能盲目引进外部人口,必须以中国人自己生养作为绝对主体。中华民族是几千年风风雨雨磨炼而成的统一体,绝非移民国家,对境外人才,要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精挑细选,引进人才而非接收移民。
当前国家也在调整政策,从过去对补贴存在道德顾虑,到现在开始对3岁以下新生儿提供直接的现金补贴;针对;一些地方还推出了具有本地特点的生育支持政策,比如无痛分娩也开始纳入医保报销。法律方面也在进行改善对生育的保护。
但还远远不够,仍停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层,没有抓住病根,目前的各种补贴和支持政策,更像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
支持的是本就想生孩子的,对犹豫到底要不要生、不想生的关键群体,缺乏吸引力。
补贴想生孩子的群体,这当然是好事,但说的敞亮点,就算不补贴、不支持,这些群体难道就不生了吗?看看放开生育限制之后的新生儿情况吧,目前每年新生儿中,二胎和三胎合计占比已经接近50%,在促生问题上,更尖锐、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
为什么愿意生一胎的这么少?
需要梳理下基本逻辑。
从大方面讲,想要促进生育不能直接刺激生育,而是要解决一系列影响生育的基础因素。比如就业、民生保障、闲暇、未来预期、生育保障、托儿育儿、教育压力以及越来越严重的适龄男女生殖健康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解决的。所以小镇之前说,想要促进生育不能急、急不得,得先把前置基础问题解决好,后顾之忧少了,自然就会愿意生。
打个比方,如果一对夫妻身体健康,不担心因为生育丢了工作,也不担心耽误职业发展,工作保障每周40小时、双休、法定假期,拥有完整的法定社会保障,有车有房、不缺人照顾孩子,家庭年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收入的五倍以上。
试问这样的家庭,有多少选择不生孩子?恐怕生两个才是更普遍的情况。对此也有一些调研从侧面证明,比如体制内等劳动保障好的地方,女性生育二孩的比例显著高于全国平均。
太多问题亟待解决,但一时半会解决不了,劳动保障、就业收入等问题不多说了,就说两个:
一是适龄男女生殖健康问题。
现在不孕不育率都达到什么比例了?多久没公布了?
再叠加普遍晚婚晚育,无论是男性少精、无精、弱精、死精,还是女性内分泌失调、子宫或输卵管异常等等,都到了很惊人的地步,这跟工作强度太大、生活作息不规律、长期熬夜、缺乏锻炼、普遍超重肥胖等高度相关,国家提出“体重管理年”,一个作用就是应对不孕不育问题。
二是最基本的“无痛分娩”,根本做不到普及化。
这不光是钱的问题,不过才1千多元,就算不纳入医保报销又能如何?现在最核心的短板是麻醉师严重不足,2018年国家卫健委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在全国选定了900多家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
2018年还是新生儿数量比较多的年份,产科关闭合并潮还没开始,当时全国仅三甲医院和地市级妇幼医院就超过2千家,开设产科的医院就更多了,这900家应该是条件最好的。到2022年,第一批试点医院分娩镇痛率才达到60.2%,当然比2015年的27.5%高多了。
但这种提升背后,是更多医院更加缺乏麻醉师,是产科合并集中。目前中国麻醉师约10万人,缺口高达30万人,有限的麻醉师必须优先保障对麻醉有刚需的外科等手术,分娩阵痛看上去就可有可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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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问题,不一一列举了,真要细细说下去,分娩镇痛这一级别以上影响生育的大小问题,小镇能说出来几十个,讲一天都说不完。
先解决基础问题,才能有效促进生育,这是客观约束决定的,不能脱离实际,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但制度设计层面,理应先行,也完全有能力先行。起码先开展调研、试点,总结经验、搭建政策框架,把促进生育的具体工作部署下去,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这才能随着客观基础问题的不断解决,顺理成章的带动生育。
如果不抓紧调整政策,未来很可能再次发生政策成了生育卡点,类似的错误不能犯第二次。政策卡点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习惯和认知,生育是拖不得的,当前和未来“一人家庭”占比正在快速提升,一旦习惯了单身、无孩的群体占比达到一定程度,整个社会的风向就变了,再想促进生育,可就难了。
别到最后真的只能指望“人工子宫”技术,克隆技术都没用了,根据2026年《自然·通讯》发表的研究,对小鼠进行连续58代克隆后,所有后代均无法存活或出生后一天内死亡,这意味着遗传损伤会持续积累,最终达到不可逆的阈值,导致胚胎发育失败或出生即死。
如果这一研究得到更广泛的验证,很可能意味着哺乳动物无法通过无性克隆实现无限复制,有性生殖仍然是哺乳动物维持繁衍的唯一路径,参考小鼠的58代换算成人类,哪怕25年一代,也不过才一千多年。
发散太多了,加速转入正题。
新生儿数量少,前置问题是愿意生育的少,而愿意生育的前置问题是愿意结婚的少。
不要提未婚或单身生育的,在中国这是绝对少数。
从全球来看,非婚生子女正在成为新生儿的主体,OECD成员国2020年非婚生子女占比平均超过40%,其中法国超过60%,而北欧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就超过50%,墨西哥、智利等拉美国家非婚生比例普遍超过70%。
但东正教、伊斯兰教以及东亚儒家文化圈是例外,中日韩尤其低。2020年日本是2.4%、韩国是2.5%,中国目前不到2%。
中国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逆向变化,全世界包括中低收入国家、发达国家在内,普遍出现非婚生子女占比持续上升,但中国却呈下降趋势。比如根据2017年全国生育状态抽样调查,1957年到2002年未婚生育比例平均为8.96%,然而根据2010—2016年四期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推算,未婚生育比例不高于1.2%。
这背后的原因很复杂,一个关键因素是:生育压力巨大,结婚背靠家庭,日益成为中国生育的基本前提。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高的堕胎。
先不说实际难题,就说当前政策,支持结婚吗?
不说太多,就说正在进行的个税申报,目前个税政策,就利好单身、利空婚姻,是真金白银的不支持结婚,没有结婚何来生育?
比如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是单身,每人都享受独立的每年1.2万元扣除额度,但如果结婚了,夫妻两个人名下各有一套房,那对不起,就从结婚前两个人分别扣除1.2万元,变成了两个人分1.2万元。
有类似情况的家庭,有没有因此产生过矛盾呢?有没有对政策的抱怨呢?不说高收入群体,就说个税税率10%档,大概就是月入1万元,仅因为结婚导致的个税损失就达到1200元,相当于目前3岁以下育儿补贴的三分之一。
租房专项扣除,目前也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在主要工作城市无房的,也只能扣除一方。但现实中有没有夫妻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但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工作日分开租房的呢?比如一家人共同租一套适合家庭居住的,尽可能靠近其中一人,另一人租一套便宜但方便上班的房子。
无论占比有多低,总得承认有吧?即将踏入婚姻的情侣,如果知道个税扣除,有没有可能会算一算呢?
个税扣除这项政策的调整很难吗?
促进生育是系统工程,需要全国上上下下共同努力,仅税务系统调整下扣除方法、调整下系统,就可以立刻解决一个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障碍,带来的税收损失又非常小,为什么不做呢?
个税专项扣除这项政策,跟住房公积金一样,也是从国外学来的,为什么不干脆照搬呢?非得扣扣搜搜?如果真的这么在意个税收入,那也应该抓大放小啊,抓一抓巨富群体所谓的“合理避税”,堵住“1元钱工资”的漏洞,抓几个典型增加的个税,就足够替代了。
个税扣除这方面,相信制定政策时肯定全球调研过,像美国、法国、德国等都有家庭合并计税的规定,尤其法国还用个税扣除来鼓励生育,为什么不学呢?
当初征税、计税能力不足,可以理解,已经2026年了,能不能把家庭合并计税改革纳入日程呢?
小镇看每年两会,总有一大帮人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典型的无效甚至负面建议提案。个税必须普遍普适,要考虑到202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不到6万元,目前个税体系下,年收入低于12万元几乎不用交个税,还不够吗?
个税体系当然要改革,关键不是简单粗暴的提高起征点,而是要允许家庭合并计税,作为一个可选项,这也有利于促进结婚,而结婚多了,生育才能高。
中国家庭普遍存在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先不讨论到底哪一方普遍更高,家庭年收入一样的情况下,按照目前个税体系,有时按个人分开计税交的少、有时以家庭合并计税加得少。
比如两对夫妻家庭年收入都是30万,一对两人都是年收入15万元,一对是一人收入30万另一人居家,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剔除法定比例的五险一金后,后者比前者一年多交1万多元个税。
就应该给家庭提供一个自主选择权,允许家庭自愿选择分开计税还是家庭合并计税,还要提供非常便利的汇算支持,甚至要直接提醒一个家庭以何种方式计税更省钱。
共产主义认为家庭是最低的社会单元,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也深刻剖析了家庭对人类的重要性,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这也体现了公平性。
单说下法国,除了目前传统的专项扣除,法国还针对家庭设置了一个个税系数。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个税时,要先用家庭总收入除以系数,然后再去匹配对应的税率,再回过头来乘以系数,就是家庭最终需要缴纳的个税。
家庭合并计税后,无孩夫妻双方合并系数为2,看上去跟单身两个人系数一样,但正如前面所说,因为夫妻收入差距问题,所以同样的收入,有时候以家庭计税,交税更少。
还根据一个家庭孩子的数量设置了一个累加系数。
2个孩子以内每多一个孩子系数加0.5,为鼓励生育,生第三个孩子及以上,每多一个系数加1;个税系数也起到了社会公平调节的作用,比如有残疾孩子,也享受额外的0.5系数加成。
假设一对夫妻生了2个孩子,家庭个税总系数是3,家庭总收入除以3,再去匹配对应的个税税率,用匹配到的税率计算的个税,再乘以3,这才是家庭应该缴纳的税率。
如果是3个孩子,家庭系数就是4,如果其中有一个孩子是残疾,那么就是4.5,等等,没有上限。
如果把法国的这套体系照搬到中国。
为方便理解,接下来咱们假设已经剔除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只计算应税收入。
假设一个家庭年应税收入30万元,一方牺牲职业发展居家带孩子,由一个人赚钱。
分开计税的时候,这个家庭需缴纳个税43080元;只需要引入家庭合并计税,按照夫妻平分,合并交税就降到26160元。
进一步引入法国个数系数,这对夫妻有1个孩子,系数为2.5,也就是按照应税收入12万元匹配税率,合并交税降到23700元;有2个孩子,系数为3,按照应税收入10万元匹配税率,合并交税降到22440元。
仅仅家庭合并计税、修改下系数,非常简单的政策调整,就可以为一个孕育下一代的家庭节省大量个税,为什么不做呢?
这一政策对高收入人群特别有效,正好跟育儿补贴形成搭配。
假设某个家庭,还是只有一人赚钱,另一人居家照看孩子,应税年收入100万元,这在一线城市并不少见。
只需要结婚就可以每年少交73920元个税,生1个孩子少交97880元,生2个孩子少交114090元,生3个孩子少交135760元。
少交的税,就是非常明确的居家带孩子的人作出的贡献之一啊。
与其琢磨这么多补贴,到处腾挪资金,不如简单干脆引入法国的个税扣除机制,信不信,立刻就能促进结婚、带动生育。
说的直白点,也请女性朋友不要误会小镇歧视女性。
如果一个高收入家庭,丈夫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女方年收入12万元,婚后女方回归家庭。仅效仿法国个税方式,只需要生2个孩子,替丈夫节省的个税,就接近工作时年收入。
当然可以调整下政策,比如还是在每年个税退税时根据系数退回,鼓励家庭选择将个税退给居家照顾孩子的一方,选择这么做可以额外获得一笔补贴,或者其他有利于家庭、男方的优待,行不行?
这不就顺理成章的,承认了家庭劳动、育儿的价值,真正成为一份专业的工作,由此就可以带动很多的就业。
这还仅仅只是一项很容易调整的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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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5000字了,剩下的先点到为止。
生育的前置问题是结婚,而结婚的前置问题是谈恋爱。
当前社会对谈恋爱也非常不鼓励,存在众多障碍。比如年轻人缺乏彼此认识的机会,这方面能不能做做工作呢?
体制内长期有档案管理和鹊桥相亲的机制,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还推出了“央务鹊桥”,还系统性培养各单位红娘,就是要通过组织力量帮助解决职工单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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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做法能不能推广到全社会呢?
虽然有一些拿不到桌面的阴暗需求,但正常交友相亲需求更为火爆,如探探、陌陌、soul、青藤之恋、世纪佳缘以及众多中小相亲机构何其多,交友成本已经成为年轻人一项不菲的支出。
能不能推出一个国家平台,全国推广,欢迎单身群体自愿申请加入,结合体制内档案管理,发挥官方平台优势,要求加入者填写相关信息,并授权官方平台核实。比如查实婚姻状态、年龄、学历等是否造假,甚至还可以有更多丰富的内容,由个人选择自愿填报,填报越多,真实性评价越高,自然更受青睐。
工会、妇联、共青团发挥全国网络的作用,积极组织各地年轻人活动,在这个平台上按地区、兴趣、活动方式发布消息,还可以设置不同的条件,自愿报名、费用自理,就算谈不成恋爱,也可以让年轻人多接触现实、多交朋友,能够极大地缓解移动媒体时代,特别缺少的意义感。
还可以把志愿者纳入、引入外部赞助。对活动组织者引入评分机制,标注在其努力下,已经有多少对成功走到一起,又生育了多少孩子,这多有意义啊,很简单就实现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生育。
这种调整很难吗?建这样一个平台,就算把灰的白的损耗考虑在内,100亿能不能搞起来?也给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一个特别有意义、关系国家未来的社会工作,是不是大有可为呢?
问题是客观的,打开思维,办法总比问题多。
不要问有没有效果、效果多大,只要觉得这件事有利于改善生育,那就先做起来。
至少,能不能在全国范围选几个城市,先做做试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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