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围绕校园演出服退货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浙江湖州一位淘宝店主徐先生向记者反映,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初级中学举办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期间,有某个班学生购买表演服饰后,疑似卡着 “七天无理由退货” 的节点集体退货,20 套衣服已有 11 套申请退货,这一情况着实让徐先生苦恼不已。
![]()
徐先生经营童装演出服淘宝店已有六七年。今年 4 月 1 - 2 日,20 位来自陕西商洛市的顾客在其店铺下单同一款女孩演出服。然而截至 4 月 10 日 15 时,已有 10 名顾客选择退货,且退货数量还在增加。
这些退货理由五花八门,包括 “尺寸与描述不符”“天气原因活动取消”“质量问题” 等。但徐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现了学生们彩排和正式表演的视频,证明表演活动并未取消。此前一位家长以 “衣服孩子没用上,活动因天气取消” 为由要求退货,徐先生向其发送孩子穿着衣服彩排和演出的视频后,家长又改称 “孩子不喜欢”。徐先生联系多位退货顾客,却遭遇诸多阻碍,好不容易联系到一位家长,对方先称 “演出换衣服了”,在徐先生指出已看到彩排和表演视频后,又改口称衣服 “起球” 有质量问题。徐先生认为若衣服真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就退,而不是经过多次彩排和表演后才退,这已严重影响二次销售。
![]()
4 月 12 日,部分退货商品寄回,徐先生录制拆包装视频显示,这些衣服有明显使用痕迹,裤脚、袖口脏污严重,部分衣物还开线、起球,已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
![]()
徐先生致电校方,校方称是家长行为与学校无关。4 月 13 日,记者联系校方,负责人同样表示这是家长自发行为,班级多无法插手,并承诺跟领导反馈后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电。当天下午,记者致电淘宝网商家热线,工作人员称已核实订单信息,淘宝有关部门会联系会员了解问题诉求并尽快给出处理方案。
![]()
此事件中涉及到 “七天无理由退货” 规则的适用问题。据央视网报道,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网购服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需保证商品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商品能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视为商品完好。适当试用查验是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不乏有人滥用规则。一般而言,网购服装已摘吊牌或实际穿着产生脏污、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已不属于商品完好范畴,商家可拒绝退货退款。
此次校园演出服退货风波,不仅关乎商家的利益,更引发我们对诚信和规则的思考。“七天无理由退货” 规则本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却不应成为少数人钻空子的手段。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学校、家长,都应珍视诚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大家对这类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