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线”
近期,普陀交警抓拍多起
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一起看看↓↓
![]()
违法车辆:皖KD**86
![]()
违法车辆:浙BF8**19
![]()
违法车辆:浙L6**82
![]()
违法车辆:浙L8**8R
![]()
违法车辆:浙L2**1W
![]()
违法车辆:浙L3**37
![]()
违法车辆:浙LDA**17
![]()
违法车辆:浙LDD**78
![]()
违法车辆:浙LDT**38
![]()
违法车辆:浙LF6**00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请大家引以为戒!
斑马线前,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让我们一起行动
让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文明、有温度!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普陀大队】
❤️温馨提示:“中国舟山普陀”公众号已更名为“普陀潮”。因微信推送规则调整,想要继续获取本地权威信息、一手资讯,请将“普陀潮”设为星标⭐️,并在每次阅读后点击“赞”和“在看”。
注意礼让行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