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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的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灵活,已成为我县师生上下学、日常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随着我县城乡道路车流、人流持续增长,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头盔、超速逆行、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威胁师生出行安全、影响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突出隐患。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守护每一位师生的平安出行,现县教育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向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发倡议如下:
一、戴好安全头盔,筑牢生命防线
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守护生命的 “保命神器”,请务必选择合格头盔、正确佩戴、扣好卡扣,不做“形式化佩戴”,让安全防护真正发挥作用,从源头降低事故伤害风险。
二、严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越线。通过路口、斑马线时,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不争抢、不抢行,不闯灯、不越线,自觉维护路口通行秩序,平安通过每一个路口。
三、杜绝违法骑行,守住安全底线
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酒驾。电动自行车仅可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违规载人、加装雨棚等影响安全的装置;骑行时走非机动车道,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随意变道、不追逐竞驶,平稳骑行、安全抵达。
四、符合年龄骑行,杜绝安全隐患
严格遵守法定骑行年龄要求:驾驶自行车上路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需年满16周岁。严禁未满年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履行监护责任,不向未成年子女提供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杜绝违规骑行风险。
五、错峰文明出行,畅通校园周边
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请提前规划行程、错峰出行,避免校园周边道路拥堵;骑行时靠右侧通行,不抢道、不占道,不在校门口随意停放车辆;自觉服从交警、学校安保人员的现场指挥,有序通行、即停即走,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六、履行监护责任,做好榜样示范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请各位家长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带头规范骑行、佩戴头盔,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文明出行的榜样;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守护孩子的出行安全。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骑行习惯,共同守护平安“上学路”“回家路”,为建设平安怀集、文明怀集贡献力量!
怀集县教育局
怀集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3日
▍来源:怀集教育局、怀集公安局
▍合作客服:1802619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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