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张伟良)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3年7月起,张某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为赚取非法利益,仍通知林某(另案处理)将假烟运到龙岩市交给廖某(另案处理),再将假烟换个其他物品的外包装后通过附近物流园向全国各地的客户发货。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线索后迅速出击,现场查扣假烟2153条,又在廖某驾驶的汽车上查扣到假烟1472条,经鉴定价值共计127万余元。之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为赚取非法利益,仍组织人员提供运输、仓储、寄递等“包运”服务,遂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黄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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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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