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3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李宏、周莉静。
决定书显示,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李宏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负责人周莉静被取保候审事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胡李宏作为宏灿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莉静作为宏灿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宏灿股份、胡李宏、周莉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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