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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
本报讯(记者张翀 通讯员张晓宁)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印发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提出力争到203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以上,培育企业工匠1万名、县级工匠500名、车城工匠150名,为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办法共九章三十条,围绕工匠人才的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分级认定、待遇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培育对象须具备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坚守一线等基本条件,并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办法部署实施了人才需求指引、培育责任落实、匠苗精准遴选、匠星系统培育、匠技实战淬炼、匠心文化浸润、匠才多元成长、匠艺迭代创新、综合赋能提升、人人争当工匠10项重点培育行动,构建起以“企业工匠为基础、县级(行业)工匠为骨干、车城工匠为中坚、荆楚工匠为领军、大国工匠为标杆”的“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赋能匠星成长。
在待遇落实上,办法明确了对认定后的工匠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和礼遇,认定为“车城工匠”将获得资金奖励,并享受疗休养等待遇。大国工匠、荆楚工匠、车城工匠均被纳入“武当人才卡”服务范围,可享受科研、职称评审、住房、医疗、交通出行等专项服务。同时,工匠将被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优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的候选人。
此外,办法提出,将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讲好工匠故事;支持工匠“揭榜挂帅”,参与技术攻关;深化“名师带徒”活动,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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