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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塔
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绛州人陶琰新科进士及第,被授予刑部主事一职。初入京师刑曹,人人都知刑部案件繁杂、人命关天,不少官员只求安稳结案、少惹是非,可陶琰却抱定一念:手中笔杆,系人生死;心中公道,不容半分含糊。
这一年,京城附近发生一桩惊天大案。有人告发当地一大家族聚众谋逆,还牵连了数十名乡邻。官府闻讯大惊,立刻派兵缉拿,将一干人等全部打入死牢,严刑逼供。一时之间,供词累累,案卷堆积如山,主审官员为求政绩,迅速定案,判了几十人死刑,只待秋后问斩。
案卷送到刑部复核,不少同僚都劝陶琰:“此案已定,人证物证俱在,又是重案,不必细查,免得引火烧身。”可陶琰翻开卷宗,越读越是心惊。供词之中,前后矛盾之处比比皆是,许多人供述的时间、地点、人物对不上号,更有明显被拷打逼供的痕迹。所谓“谋逆”的物证,也多是牵强附会,根本经不起推敲。
陶琰心中暗断:这必是一桩特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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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寺
他不顾旁人劝阻,决意彻查。先是亲自提审囚犯,见众人个个伤痕累累、面如死灰,一上堂便浑身发抖,话语颠三倒四,显然是酷刑吓破了胆。陶琰温言安抚,允诺绝不滥施刑罚,众人才敢慢慢吐露实情:所谓谋反,全是严刑之下屈打成招,只为少受皮肉之苦。
为求实证,陶琰又不辞辛劳,轻车简从,远赴案发之地,深入乡里查访。他避开当地官员,悄悄接触村民,几经周折,终于查明真相:告发者本是与该家族有仇的乡绅,借机捏造谋逆罪名,想借官府之手公报私仇;而地方官急于邀功,草菅人命,硬生生造出一桩大案。
真相大白,陶琰立即上书朝廷,力陈冤情,请求重审。朝中有人忌惮此案牵连甚广,怕翻案影响官场颜面,多次暗中施压,让他就此作罢。可陶琰不为所动,据理力争,一次不成再奏一次,言辞恳切,句句以人命为重。
最终,朝廷准奏,派官复审,冤案得以昭雪。五十余名即将被处斩的无辜百姓,尽数获释出狱。消息传出,刑部门前哭声震天,获救百姓及其家属长跪不起,感念陶琰救命之恩,称他是“活阎罗”、“铁面判官”。
有人问陶琰:“明知凶险,为何还要执意平冤?”
他正色答道:“官可以不做,公道不可不存;命可以不顾,良心不可不安。朝廷设官,本为安民护民,若眼睁睁看着百姓冤死,何颜立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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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亭
陶琰初入仕途,便以一身正气救下五十余条性命。这桩故事也留下千古启示:为官者,贵在有胆、有识、有仁心。面对强权不低头,面对冤案敢较真,方能守护公道,不负苍生。
(未完待续,下一期,陶琰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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