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国家三部委直接点名“优思益”品牌的造假行为,这场面可不常见,标志着直播带货行业的一次深层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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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产地、资质、背书的全链路造假,与辉同行给出的“全额退款”方案,虽在商业姿态上显得“诚恳”,但在法律上在我看来是避重就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执行“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计赔。
换句话说,退款解决的是合同层面的返还问题;而“赔三”,针对的是欺诈所对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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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退款,相当于让作恶者(包括未尽到审核义务的销售方)只是吐出了非法所得,却未付出任何额外的法律代价。
将一场“欺诈”降格为一次“失误”或“质量问题”,用“退款”来切割责任,这在客观上弱化了事件的严重性,也未能体现头部主播应有的法律担当。
当宣称是“澳洲原装进口”,实际生产线却在安徽马鞍山或广州,其在澳洲的注册地址竟然是一家汽车维修厂;口若悬河的说是“澳洲TGA药监局认证”,而在官网上查无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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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从产地(国内代工冒充进口)、资质(伪造药监认证)到背书(外籍临演冒充博士)的闭环欺诈,将成本仅二三十元的普通食品,通过精心包装,在直播间以十倍以上的溢价卖出。
这已经不是选品时的“一时疏忽”,而是对消费者智商与信任的精准收割。
董宇辉的带货逻辑核心是“信任溢价”。消费者支付的高昂差价,不仅是为了那颗叶黄素,更是为了那份“读书人不会骗我”的道德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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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责任是一起的,溢价和风险也是一起的。既然吃的是粉丝信任带来的流量红利,就要把好最后一道关。
如果出了这么大的问题,还只用“先退款”来应对,把责任往外推,那这种“真诚”,就会让人觉得不够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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