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城市有旁若无路的“暴走团”吗?
近日,有山西太原市民通过社交平台反映称,一伙“暴走团”经常凌晨四五点在街道上列队健走,同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周边居民不堪其扰,引发关注。
这场看似简单的民生纠纷,暴露了一些人漠视规则、滥用权利的讨厌行为。
凌晨四五点是居民休息的核心时段,该“暴走团”在居民区周边外放音响健身,无疑是对他人休息权的损害。试想,大家本来睡得好好的,突然被吵醒,搁谁身上不恼火。
此事中,比扰民行为更让人无奈的,是相关部门的“踢皮球”。据报道,市民投诉后,社区以“暴走团”活动范围属市政道路为由称无权处理,城管表示噪声问题非管辖范畴建议报警,最终仅12345热线承诺将情况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管个噪音咋就这么难?其实,我国法律早已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噪声治理、交通秩序管理中的法定职责。比如《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及时劝阻、调解;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亦有相关规定。
管住噪音,还市民以清净,既需破除“健身有理”的错误认知,更需要相关部门厘清权责、联动执法,杜绝“踢皮球”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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