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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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说,顾行舟早就不爱我了,只是不好意思提分手。
我不信,直到我亲眼看见他把另一个女人搂在怀里,温柔缱绻。
那一刻我懂了,这六年,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转身离开,没有哭闹,没有纠缠。
后来听说,他在婚礼上掀翻了香槟塔,红着眼睛喊我的名字。
可那时,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再也听不见了。
六月的南城热得像蒸笼,我站在悦华酒店门口,手里攥着一份文件,指尖发白。
文件是辞职信,我在这家公司待了三年,今天终于下定决心要走。不是因为工作不好,是因为顾行舟。
他是我上司。
也是我谈了六年的男朋友。
说来可笑,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公司里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说办公室恋情影响不好,我信了。他说等升到总监就公开,我也信了。他说再等等、再等等,我等了又等,等到他成了总监,等到我自己成了全公司公认的老姑娘,等到流言蜚语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围着我转。
“沈晚,你真的要走啊?”同事小林凑过来,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因为……顾总和林氏集团那个千金的事?”
我手指一僵,脸上却扯出一个笑:“跟他没关系,是我自己想换个环境。”
小林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最后还是没忍住:“沈晚,你别怪我多嘴,顾总跟那个林小姐的事,全公司都传遍了,就你还蒙在鼓里。上周年会,他们俩可是一起走的,顾总还帮她拎包。”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辞职信,纸张被汗浸得微微发软。
“我知道。”我说。
其实我不知道。或者说,我不愿意知道。
人这一辈子最擅长的本事,就是骗自己。骗着骗着,就以为是真的了。
推开总监办公室的门时,顾行舟正在打电话。
他靠在真皮椅背上,西装外套搭在一旁,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他长得好看,是那种很干净的好看,眉眼舒朗,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全世界都亮了。
当初我就是被这个笑容骗了。
六年前在大学图书馆,我抱着一摞书从楼梯上摔下来,他正好经过,一把扶住我,笑得温温柔柔:“同学,小心点。”
就这一句话,我把整个青春搭进去了。
“行舟。”我把辞职信放到他桌上,“签字吧。”
他挂了电话,看了一眼那张纸,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突然要走?”
突然。这两个字让我觉得好笑。
我在他手下当了三年助理,加班到凌晨是常事,出差从来都是我去,他所有的行程、饭局、应酬,甚至他妈妈过生日买什么礼物,都是我在张罗。他随口说一句“最近颈椎不舒服”,我跑遍全城去找那种老式的荞麦枕。
而这些,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一句累不累。
“不突然,”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静,“我想了很久了。”
他沉默了几秒,拿起笔,签了字。
没有挽留,没有追问,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
签完之后他把纸推回来,公事公办的语气:“交接做好就行。”
我拿起辞职信,转身走到门口,忽然停下来。
“行舟,”我没回头,“林听的事,你是不是该给我一个解释?”
身后安静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晚晚,”他终于开口,声音低哑,“你听谁说的?”
“全公司都知道了,只有我是最后一个。”
又是沉默。
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我看了六年,熟悉到闭着眼都能描摹出来,可此刻里面装着的东西,我忽然不认识了。
“你别多想,”他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我面前,抬手想摸我的头发,“我跟林听只是合作关系。”
我退后一步,他的手落了空。
“顾行舟,你上次说加班到十二点,却跟她在西餐厅吃饭,有人看见了。”
他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一寸一寸地裂开。
我忽然觉得很累,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疲惫,像整个人被泡在冰水里,冷得发抖,却没有力气挣扎。
“我先走了,交接的事发邮件给我。”
我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身后没有脚步声追上来。
其实我知道,他不会追的。他这个人,从来不追。
从公司出来之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温予白的工作室。
温予白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家在我家隔壁,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个班,大学才分开。她学了珠宝设计,我学了市场营销,但我们的关系从来没有因为距离变淡过。
她是那种看起来很冷、其实心很软的人。瘦瘦高高的,永远扎着低马尾,穿最简单的白衬衫,脖子上挂着自己设计的一条银链子,坠子是一颗小小的星星。
“温小姐,你朋友来了。”前台小妹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温予白就从里面走出来了。
她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只说了一句:“走,吃火锅。”
这就是温予白。她从来不问“你怎么了”“你没事吧”这种废话,她永远知道我最需要什么。
火锅店里,红油翻滚,热气氤氲。
我往锅里下了三盘毛肚,辣得眼泪直流,分不清是辣的还是哭的。
“我跟顾行舟,可能要完了。”我夹起一片毛肚,含糊不清地说。
温予白放下筷子,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不是可能要完了,”她慢条斯理地说,“是早就该完了。”
我愣住了。
“晚晚,有些话我憋了很久了。”她给自己倒了杯酸梅汤,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顾行舟早就不爱你了,只是不好意思提分手。”
这句话像一根针,精准地扎进我最脆弱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我的声音有点抖。
“我怎么知道?”她轻轻笑了一声,笑容里有一点点心疼,有一点点无奈,“你上次生病发烧到39度,给他打电话,他说在开会让你自己吃药。你生日那天,他放了你好几次鸽子,最后你一个人在餐厅坐到打烊。你妈妈住院做手术,他连一句‘阿姨怎么样了’都没问过。”
她每说一句,我的心就往下沉一寸。
“这些我都知道……”我低下头,筷子戳着碗里的毛肚,已经凉了。
“你知道,但你不愿意承认。”温予白伸手按住我的手,“晚晚,你不是不知道他不爱你了,你只是不敢面对。你怕这六年是个笑话,怕自己所有的付出都不值得,怕承认自己选错了人。”
我抬起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温予白递过来一张纸巾,没有说“别哭了”,而是说:“哭吧,哭完了我送你回去。”
那天晚上我喝了三瓶啤酒,醉得一塌糊涂。迷迷糊糊中听见温予白在打电话,语气冷得像冰碴子:
“顾行舟,她在我这儿。你不用来了,以后都不用来了。”
然后她挂了电话,给我盖好毯子,在我耳边轻声说:
“晚晚,你值得更好的。”
可我那时候不信。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只配喜欢顾行舟了。
离职后的第一个星期,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哪儿都没去。
手机里顾行舟的对话框安安静静的,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一周前,他发了一句“交接表发我”,我回了一个“好”。
六年的感情,最后一条聊天记录是工作交接。
我翻着以前的聊天记录,越翻越觉得讽刺。
刚在一起的时候,他每天给我发早安晚安,发“今天天气好想带你出去走走”,发“晚晚你今天穿的裙子很好看”。那时候他话多得像个小学生,什么都想跟我分享。
后来呢?
后来变成我发十条,他回一个“嗯”。我问他周末有没有空,他说“再说”。我说想去看那部新上映的电影,他说“最近忙”。
再后来,连“嗯”都没有了。
我把手机扔到沙发角落,把脸埋进枕头里。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不是顾行舟,是我妈。
“晚晚啊,你最近跟行舟怎么样了啊?”我妈的声音里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上次你说要带他回来吃饭,这都多久了?”
我深吸一口气,把声音调整到最正常的频率:“妈,他最近忙,等有空了再说。”
“忙忙忙,每次都忙。”我妈叹了口气,“晚晚,妈不是催你,就是……你说你们都谈这么久了,到底什么打算啊?他家里人知道你的存在吗?”
我愣住了。
是啊,他家里人知道我的存在吗?
在一起六年,我没见过他爸妈,没去过他家,甚至连他家的地址都不知道。他说他爸妈比较传统,等关系稳定了再介绍。我信了。等到第二年,他说等毕业了再说。等到毕业了,他说等工作稳定了再说。等工作稳定了,他说等升职了再说。
一个“再说”,说了整整六年。
“妈,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匆匆挂了电话,不敢再多说一个字,怕自己哭出来被妈妈听出来。
我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
天花板有一块水渍,形状像一朵云。我以前经常看着这朵云胡思乱想,想顾行舟什么时候会求婚,想我们的婚礼要在哪里办,想以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
一个女人把所有的未来都押在一个男人身上,而这个男人连“我女朋友”三个字都不肯跟别人说。
我拿起手机,翻到温予白的对话框,打了一行字:
“小白,你说得对,他早就不爱我了。”
想了想,又删掉了。
我不想让温予白担心。她最近在筹备自己的珠宝展,忙得脚不沾地,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破事去打扰她。
成年人最大的体面,就是学会自己消化那些烂掉的情绪。
可有些东西,不是你假装不存在,它就不存在的。
(04)
真正让我死心的,是一张照片。
离职后的第十天,我以前的同事小林给我发了一条微信。
“沈晚,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发给你,但我觉得你有权知道真相。”
下面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顾行舟和林听并肩站在一家珠宝店门口。林听挽着他的胳膊,头靠在他肩上,笑得明艳动人。顾行舟微微侧头看着她,嘴角带着笑,那种笑我太熟悉了——温柔、宠溺、纵容。
以前,这种笑是对我的。
现在,是对别人的。
照片的背景是周六下午,那天顾行舟跟我说他在公司开会。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又暗。
没有愤怒,没有歇斯底里,甚至连眼泪都没有。
我只是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咔嚓”一声,断了。
就像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崩断了。没有声音,没有预兆,就那么安静地断了。
我给小林回了一条:“谢谢,我知道了。”
然后我打开通讯录,找到顾行舟的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
“晚晚?”他的声音有些意外,大概没想到我会主动打电话。
“你在哪?”
“公司,加班。”
我听见电话那头有很轻的音乐声,还有杯碟碰撞的声音。那不是办公室,那是咖啡厅。
“行舟,”我说,“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的?”
他沉默了一下:“什么话?”
“什么都行。比如,你最近在忙什么,跟谁在一起,有没有什么事瞒着我。”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然后他说:“晚晚,你是不是又听谁说什么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听别人瞎说,那些人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又是这种话。
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样。我用最温和的方式给他机会,他用最敷衍的方式把我的信任踩在脚下。
“好,”我说,“我知道了。”
“晚晚……”
我挂了电话。
不是赌气,是真的不想听了。
一个男人,当你说“我们谈谈”的时候他永远在回避,当你给他坦白的机会他永远在撒谎,那这段感情就已经死了。死得透透的。
只是我一个人守着一具尸体,还以为它还活着。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去找他对质,不是去撕那个女人,不是去要一个说法。
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一个不爱你的男人,你去闹、去哭、去求,除了让自己更难堪之外,什么都不会改变。
我决定安安静静地离开。
不是成全他们,是放过自己。
(05)
我花了三天时间,把顾行舟留在我生活里的所有痕迹,一样一样地清理干净。
衣柜里他的几件衬衫,我叠好装进袋子里,准备寄到他公司。牙刷、毛巾、剃须刀,统统扔进垃圾袋。书架上的几本他借我的书,用报纸包好。冰箱里他爱喝的椰子水,我拿出来倒进水槽里,看着乳白色的液体打着旋流进下水道。
每扔一样东西,我就觉得轻了一点。
不是不疼,是疼得太久了,麻木了。
第四天,我约温予白出来吃饭。
“我要搬走了。”我说。
温予白正在切牛排,刀顿了一下:“搬去哪?”
“我妈在老家给我找了份工作,工资不高,但够生活。南城的房租太贵了,我一个人住不起。”
温予白放下刀,认真地看着我:“晚晚,你是为了躲他?”
“不是躲,”我想了想,“是想换一个没有他的地方,重新开始。”
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握住我的手。
“好,我支持你。”
“你不劝我?”
“劝你什么?劝你留下来继续看他跟别人卿卿我我?”温予白的语气很淡,但握着我的手很紧,“晚晚,你能做出这个决定,我很为你骄傲。”
我鼻子一酸,差点又哭了。
“但是,”温予白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这个你拿着。我认识的一个姐姐,是南城最好的情感咨询师。不是让你去挽回谁,是让你去看看自己。你在这段感情里把自己弄丢了,得找回来。”
我看着那张名片,上面印着一个名字:程碧落。
“好,”我把名片收好,“我会去的。”
那天吃完饭,温予白开车送我回家。车上放着一首老歌,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唱到“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的时候,温予白忽然说:
“晚晚,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些年所有的付出,不是因为你不够好,是因为你给错了人。”
我没说话,看着车窗外流动的霓虹灯,眼泪无声地滑下来。
是啊,我给错了人。
我把最好的六年给了一个不值得的人,把自己活成了他的影子。他往前走,我就在后面跟着。他停下来,我就在旁边等着。他回头看别人,我还站在原地,傻傻地举着一盏灯,以为自己能照亮他的路。
可他的路,从来都不需要我。
(06)
搬家那天,温予白请了半天假来帮我。
我的东西不多,几个纸箱就装完了。最重的是那一箱书,温予白搬的时候差点闪了腰。
“你买的什么书啊,砖头吗?”她龇牙咧嘴地说。
“都是一些专业书,以前为了帮他做项目报告买的。”
温予白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那箱书搬上了车。
最后一趟下楼的时候,我在楼梯拐角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顾行舟站在楼下,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手里拿着一杯咖啡。他看起来有些疲惫,眼底有淡淡的青色。
“晚晚。”他叫我。
我停下来,把纸箱放在地上。
“你怎么来了?”
“你搬家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语气里有一丝不悦,好像在怪我不懂事。
我忽然觉得很好笑。
“顾行舟,你十天没给我发过一条消息,你连我搬去哪都不知道,你现在站在这里问我为什么不告诉你?”
他被我噎住了,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晚晚,”他走上前一步,伸手想拉我,“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林听那件事我可以解释……”
“不用了。”我退后一步,跟他拉开距离,“你不用解释,我也不想听了。”
“你什么意思?”他的眉头皱起来。
“我的意思是,”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顾行舟,我们分手吧。”
空气突然安静了。
他手里的咖啡晃了一下,溅出来几滴,落在他的鞋面上。
“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哑。
“我说分手。”我又说了一遍,声音比第一遍更稳,“你不是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吗?我替你说。”
“我没有……”他否认,但语气里的心虚连他自己都盖不住。
“行舟,”我忽然觉得很平静,那种暴风雨过后的平静,“你不用解释了。我都看见了。珠宝店门口,你搂着她,笑得很开心。”
他的脸白了一瞬。
“那天是……她非要拉着我去……”
“我不在乎那天是什么情况,”我打断他,“我在乎的是,你骗了我。你骗了我一次又一次,我把你给我的每一次机会都用完了。”
他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
温予白从车里探出头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冲我喊:“晚晚,走了。”
我弯腰抱起纸箱,从他身边走过。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我闻到那股熟悉的香水味——是我送他的那瓶,Tom Ford的Tobacco Vanille。他以前从来不用香水,是我缠着他用了很久,他才习惯的。
“行舟,”我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瓶香水,是我送你的最后一瓶。用完了就换了吧,别再用这个味道了。”
他没有说话。
我上了车,温予白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出小区。
后视镜里,顾行舟站在原地,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街角。
我转过头,看着前方的路,眼睛干干的,没有一滴泪。
温予白伸手调大了音响,那首老歌还在放: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
“这首歌好应景。”我苦笑了一下。
温予白没说话,只是把车内的温度调高了一点。
(07)
回到老家之后,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新工作是一家小公司的市场主管,手下只有三个人,但氛围很好。同事们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知道我是从南城回来的,他们叫我“晚姐”。
我租了一间小公寓,在一栋老居民楼的六楼,没有电梯。每天早上爬楼梯的时候都气喘吁吁,但我告诉自己,这是在锻炼身体。
公寓很小,一室一厅,客厅的窗户对着一条老街,每天早上六点就有早餐铺子开门,豆浆油条的香味飘上来,混着清晨的凉意,让人觉得生活还是有烟火气的。
我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张新沙发,浅灰色的,摆在客厅里。又买了几盆绿萝,放在窗台上。温予白给我寄了一套她自己设计的餐具,白瓷上面有手绘的小雏菊,精致得要命。
“你这是让我拿着艺术品吃饭吗?”我给她发微信。
“你就该用好东西,”她回,“以前你把最好的都给别人了,现在该给自己了。”
我看着这条消息,笑了很久,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以为自己已经好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街上看到一辆黑色的路虎,车牌号是南城的,跟顾行舟的车一模一样。
我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
我站在路边,看着那辆车缓缓驶过,直到它消失在街角,才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
原来不是好了,是把伤口藏起来了。
只要有一点刺激,它就会裂开,流出血来。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到凌晨三点,最后爬起来翻出温予白给我的那张名片。
程碧落。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拨了那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声,接通了。
“你好,程碧落。”对方的声音很温和,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程老师你好,我叫沈晚,是温予白的朋友……我想约一次咨询。”
“好的,明天下午三点,可以吗?”
“可以。”
挂了电话,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一个人生病了要看医生,心里生病了,也要看医生。
(08)
程碧落的工作室在老城区的一栋小洋楼里,门口种着一棵桂花树,还没到花期,绿油油的叶子在风里轻轻摇晃。
我推门进去,前台的小姑娘给我倒了杯茶,让我稍等。
坐在沙发上等的时候,我看到茶几上放着一本书,书名是《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我随手翻了翻,看到一段话被荧光笔画了出来:
“很多人以为失去一段感情最痛苦的是失去那个人,其实不是。最痛苦的是,你发现你把自己弄丢了。你把所有的期待、所有的安全感、所有的价值感都系在一个人身上,他走了,你就什么都没了。”
我看了三遍,然后把这一段拍了照,存在手机里。
“沈晚?”程碧落从里面走出来,冲我微微一笑。
她大概四十岁左右,短发,圆脸,戴一副金丝边眼镜,穿着宽松的亚麻衬衫和阔腿裤,整个人看起来温润如玉。
“进来吧。”
她的咨询室不大,但很舒服。两张布艺沙发相对摆放,中间是一张小圆桌,上面放着一盏暖黄色的台灯和一盒纸巾。
“坐吧,随便坐。”她指了指沙发,“想喝什么?茶、咖啡,还是白水?”
“白水就好。”
她给我倒了杯温水,然后坐到对面的沙发上,没有急着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任何评判,只有耐心。
这种沉默让我有些不安,我攥着杯子,指节发白。
“程老师,我不知道从哪说起。”
“那就从你想说的地方说起。”她的声音很轻,“不用着急,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说。
说顾行舟,说那六年,说那些被辜负的真心和被打碎的期待。说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哭,但奇怪的是,我没有。我只是很平静地在讲述,像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
程碧落一直安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偶尔给我续水。
等我说完了,她问了我一个问题:
“沈晚,你觉得在这段感情里,你最难过的是什么?”
我想了想,说:“最难过的是,我付出了所有,他却连一句‘不爱了’都不敢说。他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在原地等了又等,等到最后才发现,他早就走了。”
程碧落点点头,说了一句话,我记了很久:
“他不说,不是因为不忍心伤害你,是因为他不愿意做那个坏人。他想让你来提分手,这样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开始下一段感情,告诉自己‘是她先提的,不怪我’。”
我愣住了。
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不是不好意思,是不想当坏人。
他把所有的体面都留给了自己,把所有的狼狈都推给了我。
“沈晚,”程碧落说,“你现在最需要做的,不是去恨他,也不是去原谅他,而是把你自己找回来。那个叫沈晚的姑娘,不是谁的附属品,不是谁的影子,她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值得被爱的人。”
我从咨询室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桂花树在路灯下投下斑驳的影子,我站在树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有远处人家炒菜的味道,有生活的味道。
我忽然觉得,好像没有那么疼了。
(09)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我每周去程碧落那里一次,跟她聊一个小时。有时候聊很多,有时候说得很少,但每一次出来,都觉得自己轻了一点。
我开始做一些以前从来没做过的事。
周末去报了一个陶艺班,跟着老师学拉坯。第一次上手的时候,泥巴甩得到处都是,溅了我一脸。老师是个留着长发的男人,姓方,说话慢吞吞的,指着我的作品说:“你这个碗,壁厚得像城墙。”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那个歪歪扭扭的东西,忍不住笑了。
确实丑。但是是我亲手做的。
我还开始跑步。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沿着河边跑三公里。一开始跑不到五百米就喘得像条狗,但坚持了一个月之后,居然能跑完三公里了。
跑步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只看路,只听自己的呼吸声。
这种感觉很好。很纯粹,很干净。
有一天跑步的时候,我路过一家花店,看到一个老爷爷在买花。他挑了一束白色的满天星,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珍贵的东西。
“爷爷,买花送给谁呀?”我忍不住问。
“送我老伴,”他笑得满脸褶子,“她最喜欢满天星,我每个星期都给她买一束。”
“你们结婚多少年了?”
“五十三了。”
我看着他蹒跚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忽然想起顾行舟。
六年里,他只送过我两次花。一次是第一个情人节,他买了一束红玫瑰,包装纸皱巴巴的,他不好意思地说“不太会挑”。一次是我生日,他送了一束百合,因为他在超市随手拿的。
而我呢?我记得他所有的喜好,记得他喝咖啡不加糖、吃面条不要香菜、洗澡水不能太烫。我记住了一切关于他的细节,唯独忘了问自己:我喜欢什么?
我喜欢什么花?
我站在花店门口想了很久,竟然答不上来。
最后我走进去,买了一束雏菊。白色的,小小的,像一颗颗小太阳。
回家的路上,我抱着那束雏菊,忽然觉得,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花。
因为是我自己送给自己的。
(10)
搬回老家的第三个月,我妈终于忍不住了。
“晚晚,你跟行舟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事?”
那天是周末,我回我妈家吃饭。饭桌上她一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了出来。
我放下筷子,看着我妈。
她瘦了,头发白了不少,眼角的皱纹比上次见面时更深了。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现在老了,但还是好看的。只是那种好看里,多了一种小心翼翼。
她怕我难过。
“妈,我跟顾行舟分手了。”我说。
我妈的筷子“啪”地掉在桌上。
“什么?”
“分手了,三个月了。”
“你……你怎么不早说?”她的声音在发抖,“你这三个月一个人扛着,你怎么不跟妈说?”
“我怕你担心。”
“你这孩子!”我妈的眼圈红了,“你是我女儿,你不跟我说跟谁说?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担心了吗?我天天看你一个人回来,一个人住,一个人吃饭,我……我心里能不难受吗?”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
我伸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是这些年操劳留下的痕迹。
“妈,对不起。”
“你跟我道什么歉?”她抹了一把眼泪,反手握住我的手,“晚晚,妈问你一句,你老实跟我说——是不是他对不起你了?”
我看着我妈的眼睛,那双眼睛跟我的很像,都是深棕色的,温温软软的。
“妈,不重要了。”我说,“重要的是,我现在挺好的。”
“你好什么好,”我妈心疼地看着我,“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我那是跑步跑的。”
“跑步还能把人跑瘦了?你得给我多吃点!”
我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就热了。
那天晚上我在我妈家住了一晚,睡在我以前的房间里。房间还是老样子,墙上贴着我高中时候的海报,书架上摆着那些翻烂了的言情小说,床头柜上放着一张全家福——我爸、我妈和我,那时候我才五岁,扎着两个羊角辫,笑得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
我拿起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五岁的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怕,笑得那么肆无忌惮。
什么时候开始,我不会笑了?
什么时候开始,我把所有的快乐都系在一个人身上,他笑我就笑,他不笑我就不敢笑?
那天晚上我失眠到天亮,但心里却出奇地平静。
我想,五岁的沈晚如果看到现在的我,一定会说:“姐姐,你怎么不笑了呀?你笑起来多好看呀。”
是啊,我笑起来多好看呀。
我对着镜子,试着笑了一下。
有点勉强,但没关系。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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