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3月31日,一张实名举报鞠婧祎税务问题的举报信登上热搜。举报信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但仅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其参与的影视、商务活动收入保守估计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近88%。举报材料包含收入申报表及未申报项目明细作为证据。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编号:2026-013),表明已受理举报并启动稽查程序,同时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如举报属实,是否必然构成偷税漏税?明星收入被曝光,是否涉嫌暴露个人隐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刘凯表示,税务机关出具“受理回执”,仅代表举报材料被正式接收并进入核查程序,属于程序性动作,并不等同于违法事实已经成立。在未作出正式处理或处罚决定前,应视为“待查状态”。即便举报中提到的“5000万实际收入仅申报1100万”属实,也并非必然构成偷税漏税,关键要看三个层面:1、相关收入是否依法属于个人应税所得;2、是否存在主观上的隐瞒或虚假申报;3、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后,是否拒不补缴。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可能被认定为偷税,甚至触及刑事责任。
那么,目前争议中提到杂志分成、商务收入等,这类收入如何认定?刘凯律师表示,这是此次纠纷的核心争议点之一。实践中,杂志分成、平台分账、商务合作收入,究竟归属于艺人个人、工作室还是公司,需要结合合同约定、结算路径以及行业惯例综合判断。不同认定口径,会直接影响应纳税额及法律性质。刘凯称,“从法律角度看,举报动机本身并不影响税务机关的独立调查,但从行业观察来看,这类‘合同纠纷外溢为税务举报’的情况并不少见。需要强调的是,一旦进入税务核查程序,最终判断只取决于客观证据与资金流向,而非举报背景。”
如果最终查实或查无问题,分别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刘凯表示,如果查实存在偷税行为,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对其影视作品、商业代言及行业信用产生连锁影响。
如果查无问题,则不排除当事人依法主张名誉权侵权或其他民事责任。“这起事件的意义已经超出个案本身。它反映出在娱乐行业中,合同纠纷、收入结构与税务合规高度交织。一旦出现争议,税务问题往往成为‘高风险引爆点’”。刘凯强调:目前是“被举报+已受理”,不是“已定性”;但一旦进入税务核查,就只剩下两个结果——合规,或承担后果。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明星收入被曝光,是否涉嫌暴露个人隐私?对此,刘凯表示,收入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如果前经纪公司未经本人同意通过社交媒体或举报材料公开,涉及收入明细、分成比例等,属于个人财务隐私的核心内容,确实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如果只提供必要信息给税务机关,公布的目的是“举报税务违法”,属于特定法律目的,不属于侵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