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永济市近年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出庭应诉率100%,推动从“告官可见官”向“出庭又出声、出庭更出效”转变,有效打通行政争议化解“最后一公里”。
直面沟通解民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充分彰显永济市政府主动应诉的积极态度,体现对法治权威的尊崇、对当事人权益的尊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行政机关接受监督、依法行政的诚意。通过庭审互动,推动政民双方换位思考、增进理解,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有重要表率作用,能够有效强化行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倒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及时纠错。此举不仅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更持续树立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权责统一的良好形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全链条建机制,压实行政应诉责任
永济市已构建行政应诉全链条督导机制,实现应诉工作规范化、闭环化管理。庭前精准送达应诉提示、开展专业庭前辅导,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庭后常态化通报出庭应诉率,对消极应付、履职不力的单位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同时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实现案件信息共享、案情协同研判,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真正 “坐到被告席、走进群众心”,以法治担当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
靶向发力抓落实,保持应诉率百分百
下一步,永济市将继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目标,由行政复议局牵头强化全程监督,实行 “一案一提醒”,严格执行 “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利益、群体性事件等重点领域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明确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树立 “出庭是担当、出庭是常态” 的导向,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 “要我出庭” 向 “我要出庭” 转变,以行政应诉规范化助力法治永济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永济市掌上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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