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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绘安图 SketchSafely)
2026 年 3 月 25 日,香港政府公布《2026 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将于 3 月 27 日刊宪,4 月 1 日提交立法会首读,标志着香港 CRS 2.0 立法程序正式启动。
本次修订旨在对接经合组织(OECD)最新国际税务透明标准,扩大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范围、完善申报规则,相关安排将分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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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RS 2.0 核心修订内容
数字金融与加密资产纳入申报范围
将特定电子货币产品、央行数字货币、加密资产相关衍生品纳入金融资产定义;电子货币产品服务商、投资加密资产的投资实体,均纳入信息申报主体范围。
双重税务居民申报规则调整
账户持有人须如实申报全部税务居民辖区,金融机构需向所有相关税务辖区报送账户信息,不再允许仅选择单一辖区进行报送。
细化申报信息与穿透管理
金融机构需报送更多账户信息,包括实际控制人、账户开立时间、账户类型(个人 / 联名)、权益持有人在投资实体中的角色等,强化最终受益人穿透识别要求。
二、实施时间安排
2026 年 3 月 27 日:条例草案刊宪
2026 年 4 月 1 日:提交立法会首读
2027 年 1 月 1 日:条例正式生效
2028 年:实施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
2029 年:执行 CRS 2.0 全面信息交换要求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司法管辖区,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CRS 2.0 相关规则。
三、主要影响主体
在香港及境外持有银行存款、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账户的个人与实体
设立离岸公司并持有金融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加密资产及相关衍生品的主体
具有双重或多重税务居民身份的个人
需进行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认定的居留规划相关人士
四、合规提示
准确界定自身税务居民身份,按金融机构要求完成账户信息声明。
梳理境外金融资产、加密资产持有情况,确保税务申报与信息报送合规。
持续关注香港税务局发布的官方指引,按时间表完成合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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