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六省一市失眠麻醉治疗专科联盟
江西省睡眠医学会麻醉睡眠专业委员会
通信作者:李启芳
Email: Liqifang2004@126.com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2471291)
麻醉睡眠病房建设专家共识(2025版)
据统计,我国现有超过3亿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成人失眠率高达38.2% [1] 。长期睡眠质量不佳不仅会造成注意力减退、工作学习效率下降,还与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密切相关,显著增加感染性疾病及心脑血管、代谢性等慢性疾病的发病风险[2-4]。面对严峻的社会健康挑战,《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明确提出“ 全民良好睡眠” 目标,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强调“在每个地市至少设置一个心理或睡眠门诊”,睡眠医学服务体系建设亟待推进。
传统睡眠中心主要由呼吸、神经、耳鼻喉等学科主导,诊疗重心各异,难以系统应对复杂多样的睡眠障碍。近年来,麻醉学科以其在镇静催眠药物精准应用、神经调控技术、围术期监测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睡眠障碍的多模式干预提供了新路径,逐步成为睡眠医学的重要组成力量[5] 。在此背景下,麻醉科主导建设“麻醉睡眠病房”应运而生,旨在为顽固性失眠、术后失眠、镇静耐药型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集药物诱导、行为矫正、神经干预与心理支持为一体的诊疗平台。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首次明确将顽固性失眠纳入麻醉诊疗范畴,并明确支持麻醉科医师采用星状神经节阻滞[6] 、心理治疗[7] 、药物[8-10]等综合手段开展睡眠干预,同时将 “睡眠疗法”正式纳入麻醉与疼痛治疗技术目录(编号126),为麻醉学科正式参与睡眠医学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然而,当前麻醉学与睡眠医学分属不同体系[11] ,“麻醉 睡眠病房”作为麻醉科主导的新型诊疗单元仍处于初创阶段,其建设目标、空间布局、人员组成、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等方面尚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推广与实践存在明显不确定性。为填补该领域的标准空白,推进麻醉睡眠病房规范化建设,提升麻醉学科在睡眠医学领域的服务能力与临床质量,2025年6月,华东六省一市失眠麻醉治疗专科联盟、江西省睡眠医学会麻醉睡眠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制定本共识,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麻醉睡眠病房建设提供结构化、可复制的技术路径与操作建议。
01
共识制定方法
1.1 专家组构成
本共识由华东六省一市失眠麻醉治疗专科联盟、江西省。睡眠医学会麻醉睡眠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邀请来自麻醉学、神经内科、睡眠医学等相关领域的27位专家组成编写专家组,包括麻醉医学专家23名、睡眠医学专家2名、神经内科专家2名,均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学术积累。
1.2 文献检索与证据整合
共识制定小组于2025年3—6月,系统检索PubMed Wed of Science、中国知网、万方等数据库中2000年1月至2025年6月发表的中、英文文献,并结合《中国睡眠医学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南》[12]等国内重要参考文献,完成初步证据梳理与整合。中文检索词包括“麻醉与睡眠” “术后失眠” “顽固性失眠治疗”“睡眠干预” “神经调控” “睡眠病房”;英 文检索词包括"anesthesia and sheep""postoperative insomnia"”treatment of refractory insomnia""sleep intervention""neuromodulation""sleep unit"。 纳入循证文献、指南、共识、综述、临床研究等。对检索出的文献由两名研究员独立进行初筛与全文评价,并采用AGREE II工具对指南类文献进行质量评估,为共识意见的形成提供了证据基础。结合中国本土实践,完成初步证据梳理与整合。
1.3 共识形成过程
共识制定工作组通过系统文献回顾和两轮专家研讨,初步凝练出涵盖病房建设、人员配置、诊疗流程、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的32个临床问题,并采用PICO(population,intervention,comparison,outcome)框架进行拆解与细化。参考Likkert[13]五级评分法,认同率≥75%的条目纳入最终共识,评分标准如下:1分,强烈反对;2分,反对;3分,中立;4分,同意;5分,强烈同意。初始共识意见共形成45个条目,经过两轮德尔菲专家咨询,最终4~5分比例≥75%的条目纳入最终共识(共36项:强推荐,认同率≥90%且5分比例≥50%,共28项;弱推荐,认同率75%~89%,共8项),3~4分比例≥50%的条目为中立条目(5项,进入下一轮讨论),1~2分比例>30%的条目为争议条目(4项,进入下一轮讨论)。
本共识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导麻醉睡眠病房的组织建设与管理规范,其核心内容聚焦于功能布局、人员配置、诊疗流程、信息化与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属于医疗组织体系层面的实践共识。考虑到目前麻醉主导的睡眠干预尚处于探索阶段,循证依据相对有限,相关推荐多依赖专家经验、初步观察研究与典型实践路径,尚不足以支持系统性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的严格划分。参考同类组织建设类共识的写法,本共识采用整体性建议表述方式,不逐条设定推荐与证据等级。最终版的共识意见条文将补充相关的参考文献或专家经验说明。未来随着研究积累与模式成熟,可逐步发展形成具有明确推荐等级的临床实践指南。
02
术语界定与适用范围
2.1 麻醉睡眠病房的定义
麻醉睡眠病房是指由麻醉科医师主导、依托麻醉技术手段,融合神经调控、药物治疗、行为干预与心理支持等多学科 资源,为睡眠障碍患者提供系统性诊疗的专科化病房。该病房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以呼吸暂停或神经障碍为主的睡眠中心,也区别于短期围术期镇静单位,其核心在于以“麻醉干预+睡眠康复”为基础路径,将麻醉学科从手术室场景延伸至慢性病管理领域,通过技术迁移破解传统睡眠诊疗的局限性[14] ,实现睡眠障碍的短期缓解与长期干预结合。
2.2 适用对象
适用于顽固性失眠、术后急性失眠、镇静药物耐受、睡眠障碍伴慢性疼痛、焦虑/抑郁共病者等多类型高风险患者,特别适用于常规睡眠门诊治疗无效或依从性差者或对传统行为疗法短期效应不佳者。
2.3 适用机构
推荐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具备麻醉手术资质并有独立麻醉科建制的医疗机构开展。(必需条件)
03
建设目标与功能定位
3.1 建设目标
麻醉睡眠病房的建设旨在满足多层次睡眠障碍患者的个体化治疗需求,推动麻醉技术在非手术领域的拓展与深化,形成一套“诊断—干预—评估—随访” 的闭环式服务体系。通过引入麻醉相关药理干预、神经调控、监测评估与恢复管理,实现睡眠障碍的系统化、精准化和高安全性治疗。
3.2 功能定位
麻醉睡眠病房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5个方面:
(1)诊疗功能:为顽固性、复杂性或合并症睡眠障碍患者提供精准诊断与多模式干预,包括药物诱导睡眠、神经调控治疗(如星状神经节阻滞)、认知行为干预及心理支持等。
(2)评估与监测功能:开展术前/术后睡眠状态评估、药物敏感性筛查、睡眠结构监测(如多导睡眠图或脑电监测)。
(3)危重干预功能:为急性睡眠紊乱合并疼痛、谵妄、术后认知功能障碍等高危患者提供集中的安全监护与干预。
(4)教学与科研功能:承载麻醉与睡眠医学交叉培训、实践教学及课题研究任务,推动麻醉睡眠干预模式标准化、机制研究和疗效评估。
(5)康复与随访功能:结合睡眠康复管理、生活方式指导与远程随访机制,提升长期治疗依从性和疗效维持率。
3.3 建设导向
强调以患者为中心、以安全为前提、以疗效为目标、以规范为抓手,推动麻醉睡眠病房从试点示范向标准推广演进,服务于术后睡眠康复、慢性病共病睡眠障碍与特殊人群精准干预3大方向。
04
空间布局与设施配置
4.1 空间规划建议
麻醉睡眠病房应结合医院实际条件,合理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区域,相关标准参考《中国睡眠医学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南》[12]中关于睡眠单元环境配置的建议。建议区域面积应≥120m2 ,分为病房及治疗区、评估区、工作区及支持功能区,需满足静音、避光、空气洁净度及私密性要求。 病房设置 可依托麻醉科、疼痛科、重症监护等相关平台,以单独设置或功能托管(可为麻醉科亚专科)形式运行,需具备基本睡眠 监测、药物管理、安全防护与复苏能力。(必需条件)
病房及治疗区:配置床位数2~6张,具备药物诱导睡眠操作条件(指符合镇静/麻醉操作规范的医疗环境、供氧与吸引装置、急救药品及设备)和紧急处置通道(指畅通、无障碍、可快速将患者转运至抢救区域或ICU的路径)。
评估区:用于心理评估、睡眠结构分析等检查,配备睡眠 评估工具(如PSQI量表、多导睡眠监测系统等)。(建议优化条件)
工作区:包含医师值班区、护理工作站(护士站)、麻醉药品及器械准备台等,应设置远程监护与数据采集接口。该区域与治疗区物理分隔,功能上通过信息系统联动。
支持功能区:设置物品储藏、麻醉药品专柜、应急物资管 理柜等。(必需条件)
运动康复区:可与医院康复科共用设备和空间。(建议优化条件)
4.2 设备配置建议
最低配置应包含:
(1) 监 测 设 备: 多 导 睡 眠 监 测 仪 ( polysomnography,PSG)、超声设备、心率变异性(heart rate variability,HRV)分析仪、便携式呼吸机或无创呼吸支持设备、心电监护仪。
(2)急救设备:简易呼吸器、除颤仪、口咽(鼻咽)通气道、气管插管包、抢救车(包含急救药品)。推荐配置(建议优化条件):麻醉机(适用于需深度镇静或气道管理风险较高的患者)。
所有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设备配置应根据病房规模和患者类型适当调整,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4.3 环境要求
(1)隔音设计(噪声≤35dB)、温湿度控制22~25 ℃,湿度40%~60%,病房色调以低饱和度的中性色系为主。
(2)光学设计:配置主灯、床头阅读灯、应急地脚灯,遮光帘。
建议配置紧急呼叫系统、无线网络系统和视频记录系统。这些要求基于JCI认证标准和ASA麻醉环境指南制定,需结合具体医疗机构条件进行调整实施。定期环境评估和员工培训是维持标准的关键环节。
4.4 安全与感染防控
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的要求。药品管理应设专人负责,符合麻醉药品双人双锁双签名原则。 此外病房区域应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039规定的一级耐火等级,配置安全疏散通道、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
05
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
麻醉睡眠病房作为一种集麻醉管理、睡眠监测与常规护理于一体的特殊医疗单元,其人员结构需体现多学科协作特征,并具备24h连续服务能力。以下从团队构成、资质培训、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四方面提出建议。
5.1 核心团队构成
麻醉睡眠病房应组建以麻醉科医师为主、多学科协作为支撑的专业团队。建议至少配备以下岗位人员:
(1)必需成员(最低配置):麻醉科医师:至少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导麻醉治疗方案制定,兼顾麻醉监护与并发症的处理,接受过睡眠 相关专业培训。(必需条件)
护理人员:护士人数与床位数≥0.4:1,拥有执业护士资格,负责基础护理、医嘱执行、麻醉监护及复苏护理。(必需条件)
(2)推荐成员(根据机构条件与患者收治范围配置):
精神科医师:心理评估与量表解读,对合并焦虑/抑郁症 患者制定专科治疗,共病干预。(建议优化条件)
神经内科或呼吸内科医师:筛查病因及睡眠障碍类型, 调整用药,共病干预。(建议优化条件)
睡眠技师:完成多导睡眠图等评估操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建议优化条件)
心理治疗师:开展睡眠结构认知、失眠的认知行为疗法 (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for insomnia,CBT⁃I) 及心理评估。(建议优化条件)
5.2 资质要求与培训建议
麻醉科医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接受睡眠障碍干预专项培训,掌握镇静深度监测与外周神经阻滞技术及困难气道处理;护理人员应掌握麻醉恢复与睡眠监测要点,通过PSG设备操作考核,建议具备专科护理背景;睡眠技师应熟悉PSG操作与数据分析流程;心理治疗师应具备国家认可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资质,并具备CBT⁃I的专项经验。 全员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睡眠呼吸事件应急演练,具体频率可根据病房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5.3 岗位职责分工
麻醉科医师:负责患者全面评估,主导实施麻醉/镇静干预及神经调控治疗,统筹药物治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麻醉/镇静药物),并负责疗效随访与方案调整。
护理人员:执行治疗方案,监测生命体征,观察干预反应,提供基础照护与情绪支持。
睡眠技师:完成多导睡眠图等评估操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
心理治疗师:开展睡眠结构认知、CBT⁃I及心理评估,支持康复依从性管理。
5.4 团队协作机制
建议建立晨会与例会制度,定期开展跨岗位会诊与护理交接,强化流程规范、疗效反馈与质量持续改进。
06
诊疗流程与干预路径
6.1 收治流程
麻醉睡眠病房应建立标准化患者接诊流程,确保安全性与精准性。
(1)初诊评估:由门诊或多学科会诊单位转诊,进行初步睡眠障碍筛查,包括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PSQI)、失眠严重指数量表( insomnia severity index, ISI )、汉密尔顿焦虑量表 ( Hamilton anxiety rating scale, HAMA)、患者健康问卷⁃9( patient health questionnaire-9, PHQ-9)等评估量表,并结合病史、用药史和既往治疗记录,完成入组判断。 以下患者通常不适合收入麻醉睡眠病房:①未控制的严重心肺功能不全;②患有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bstructive sleep apnea, QSA);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pnea-hypopnea index,AHI)>30且未接受正规治疗;③ 急性精神疾病发作期;④药物或酒精滥用未戒断;⑤妊娠期妇女。
(2)入院准备:完成常规术前检查(血常规、生化、心电 图等)与睡眠监测(必要时可实施多导睡眠图或脑电检测)。制定个体化干预计划。
(3)知情同意:明确治疗流程、风险提示与预期目标,签署麻醉干预与睡眠诱导干预同意书。
6.2 诊疗流程
诊疗流程应遵循“评估-干预-监测-评估-出院” 的闭环原则,分阶段实施。
第1阶段:入院后1~2d完成睡眠结构、心理状态、神经状态等综合评估,评定治疗风险与干预优先级。
第2阶段:根据评估结果实施药物诱导睡眠、神经调控治疗(如星状神经节阻滞)、CBT⁃I、运动处方等,必要时辅以镇静药物微量输注。
第3阶段:连续监测治疗反应,评估睡眠改善情况并动态调整干预方案。
第4阶段:制定出院后康复计划与药物递减方案,安排定期随访。
6.3 治疗路径建议
根据不同类型睡眠障碍制定推荐干预路径。术后失眠患者、顽固性失眠患者:建议多模式联合干预 (药物+神经调控+CBT⁃I),干预周期视反应调整。镇静耐受型患者:避免长期镇静药物使用,优先考虑神 经调控与行为干预。
6.4 出院与随访
出院标准:患者睡眠质量主观改善、无显著不良反应、具备居家睡眠安全管理能力。
随访方式:建议1、4、12周三阶段随访,结合电话/线上回访与必要时门诊复评;内容包括药物依从性、睡眠持续改善情况与复发风险评估。
6.5 安全管理
麻醉睡眠病房干预需遵循“最低干预-最小风险”原则,制订详细并发症应对预案,常见包括过度镇静、呼吸抑制、迷走反应、焦虑恶化等紧急事件处理流程,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
07
信息管理与质量控制
7.1 信息系统建设
麻醉睡眠病房应建立完整的信息采集、管理和追踪体系,实现数据标准化、流程闭环化和共享智能化,建议配置如下模块。
(1)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基本信息、诊断信息、量表评估结果、监测数据、干预记录、随访情况。
(2)治疗流程记录系统:覆盖药物使用、神经调控过程、护理记录、心理干预过程。
(3)数据对接与集成:可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远程随访平台对接,实现跨平台数据融合。
(4)远程随访与反馈模块:结合线上平台完成患者反馈采集、依从性评估及预警机制。
7.2 质量控制体系
麻醉睡眠病房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1)结果质量标准:严重不良事件<1.5%,PSG数据有效率≥85%,治疗有效率≥50%,患者满意度≥90%。
(2)文书质量标准:医疗文书,护理文书,管理文书等病历甲级率≥95%。
(3)核心指标监测:包括睡眠质量改善率、不良反应发生率、干预依从率、出院满意度等。
(4)医疗安全审查:定期评估药品使用合理性、过度镇静率、抢救事件应对效率。
(5)多学科病例讨论与回顾:月度召开多学科病例讨论 (multidisciplinary case conference, MCC),评估疑难病例干预 路径合理性与疗效。
(6)第三方评价机制:可引入医院质控办或专科联盟专 家进行不定期巡查与质控反馈。
7.3 教育与持续培训
为保障服务质量,建议建立科室级睡眠障碍诊疗培训体系,包括:
(1)新员工岗前培训,确保了解睡眠障碍干预流程与设备使用。
(2)定期组织病例复盘、技能操作培训、情景演练等。
(3)鼓励参与国家级/省级睡眠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4)鼓励参加麻醉与睡眠相关科研课题与论文发表。
7.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应严格遵守国家医疗信息安全相关规范,落实患者隐私保护制度,防止诊疗信息外泄或滥用。建议采用权限分级管理、操作日志留存与加密传输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
08
伦理原则与推广建议
8.1 伦理原则
麻醉睡眠病房应遵循以人为本、尊重知情、保护隐私、安全优先的基本伦理原则。
(1)患者权益保障:开展干预前需取得充分知情同意,确保患者自愿参与并了解风险收益。
(2)风险控制优先:麻醉药物干预应建立在充分评估基础上,确保最低有效剂量与最小干预原则。
(3)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处理需严格保密,涉及睡眠、心理等敏感内容不得外泄或用于非医疗目的。
(4)个体化诊疗:尊重患者个体差异,避免“一刀切”的治疗模式。
8.2 推广建议
考虑到麻醉睡眠病房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各级机构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开展试点推广。
(1)一级推广单位:推荐三甲医院麻醉科率先设立示范病房,建立标准模型与经验路径。
(2)二级推广路径:推动省级/区域麻醉专科联盟统筹指导,提供资源共享、人才培训与远程支持。
(3)医联体嵌入式推广:鼓励县域医疗机构通过麻醉专科医联体形式设置“嵌入式”麻醉睡眠单元,服务区域患者。
(4)政策支持呼吁:建议将麻醉睡眠病房纳入重点医学发展项目,争取医保支付试点与专病目录支持。
8.3 持续评估与反馈机制
建议设立国家级或省级麻醉睡眠病房登记与随访平台,实时汇总诊疗数据。
定期开展疗效与运行评估,总结成功模式与改进建议,推动模式持续优化与规范发展。
09
小结
麻醉睡眠病房作为睡眠医学与麻醉医学融合的创新平台,为顽固性失眠、术后睡眠障碍及镇静药物依赖等患者群体提供了新的诊疗方案和治疗路径,其多模式、可控性强、安全性高的干预特点,为我国睡眠障碍的综合防治提供了新契机。
当前,麻醉睡眠病房建设尚处于探索与初步推广阶段,面临人员、标准、体系等多方面挑战。麻醉睡眠病房的建设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型。它将传统上分散于各专科的睡眠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复杂顽固性失眠患者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回应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每个地市设置心理或睡眠门诊”的政策导向,对提升睡眠障碍的诊疗可及性、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更多医疗机构加入这一创新实践,麻醉睡眠病房有望成为睡眠医学领域的主流模式,为全球睡眠医学发展贡献中国经验。
《麻醉睡眠病房建设专家共识(2025版)》编写组成员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负责人
李启芳(同济大学附属上海第四人民医院麻醉科)
执笔人 吴晓丹(福建省立医院麻醉科)
顾小萍(南京鼓楼医院麻醉科)
华福洲(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
李亚峰(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洪都中医院麻醉科)
罗佛全(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
王爱忠(交通大学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麻醉科)
王瑶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麻醉科)
张 丁(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麻醉科)
成 员
蔡 青(同济大学附属上海第四人民医院睡眠医学科)
崔 银(南京鼓楼医院麻醉科)
谷建华(济南市人民医院麻醉科)
郭善亮(江西省人民医院麻醉科)
侯新聚(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洪都中医院神经内科)
胡穗发(南昌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黄 立(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麻醉科)
李 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麻醉科)
刘美跃(同济大学附属闸北中心医院麻醉科)
刘 伟(安徽省毫州市人民医院麻醉科)
文 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麻醉科)
伍小敏(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
徐 杨(交通大学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麻醉科)
杨 皓(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
应彦璐(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
赵德彩(安徽省毫州市人民医院麻醉科)
朱永锋(河南省人民医院睡眠医学科)
左宪丽(河南宏力医院麻醉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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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I:10.12089/jca.2026.03.018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2471291,824705512182471293)
通过作者:李启芳,Email:Liqifang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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