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第 104 号)
(2026年3月20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平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春妍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葛怀东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李文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万仁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丽华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酒泉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赵正玉
审核:裴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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