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曾为涉毒涉黄酒吧站台的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杨秀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有了新进展。3月16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披露,杨秀涧被判八年入狱后,因积极改造,被认定有悔改表现,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公开资料显示,杨秀涧,男,土家族,1967年12月出生,在公安系统工作34年。他曾先后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铜仁市公安局副局长,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警务保障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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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涧 资料图
2018年1月,杨秀涧被任命为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年11月,他履新黔东南州副州长,并兼任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直到2021年7月5日,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3年1月30日,贵州卫视播出电视专题片《一严到底——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第三集《聚焦关键少数》,杨秀涧出镜忏悔。专题片披露,杨秀涧第一次收钱是在2011年春节,当时胡某经营的KTV开业,打电话约他见面并送上2万元,希望他给辖区派出所打招呼。随后杨秀涧便给辖区派出所打了招呼,并介绍辖区派出所的负责人和胡某相互认识。至2014年春节,他共收受胡某48万元。
杨秀涧称,2012年他的下属、碧江区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找到他,希望可以负责碧江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并承诺感谢他。杨秀涧便安排李某当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当李某给他送钱时,他毫不推让地收了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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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截图
杨秀涧明知李某存在放高利贷,经营涉黄、涉毒酒吧的违法行为,不仅不管教不查处,反而默许、纵容,甚至应邀到李某经营的涉黄、涉毒酒吧为其站台,沦为了黑恶势力“保护伞”。
2026年3月16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最新进展。2023年4月17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杨秀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杨秀涧受贿赃款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至2029年6月24日止。
2026年1月14日,执行机关贵州省福泉监狱提出,罪犯杨秀涧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自2023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共获表扬3个,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零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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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涧在法院受审
经审理查明,罪犯杨秀涧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在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获1个表扬;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获1个表扬;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获1个表扬;共获得3个表扬。其财产性判项已履行,法院予以确认,认为杨秀涧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法可以减刑。法院裁定:对罪犯杨秀涧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零十五天,刑期至2029年3月9日止。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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