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任网平
“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近日,《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许多具体的举措表述引发关注和热议。
HPV疫苗免费为满13周岁女孩接种,学前教育逐步推行免费,3岁以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通道24小时畅通,推动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先向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这些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远不止简单的工作部署,而是国家对亿万家庭、对每一个孩子的承诺。
过去,儿童友好多停留在城市试点、项目点缀,如今明确纳入社会治理日常,把“儿童优先”写进公共政策、空间规划、资源配置全流程,让社会建设不再以成人标准为唯一尺度,真正立足儿童的安全需求、身心感受、成长规律,让公共空间更有温度,民生服务更具细节。
儿童友好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这份友好,既要覆盖到现实生活,也要延伸至网络空间,更要牢牢兜住困难儿童的成长底线。
儿童参与权的激活,是此次政策的重要亮点。以往儿童友好建设多由成人主导决策,如今强调在规划设计、服务供给中倾听儿童声音,让孩子从被动受益者变为主动参与者。从校园设施改造到社区空间优化,让儿童的想法被看见、需求被满足,才是真正的“以儿童为中心”。“1米高度”,不仅是丈量的单位,更是俯身观察世界的高度,是让儿童感到更友好的温度。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推动儿童友好建设是一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不搞示范创建,不开展验收认定,不授予称号。这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儿童友好不是“一阵风”,不能重宣传、轻实效。这项工作要真正融入日常治理,成为制度性常态。要摒弃“运动式”思维,把工作重心放在贴合儿童真实需求、提升民生服务质量上,以实打实的举措兑现民生承诺。
儿童友好建设,是国家“一老一小”民生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当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意见》的出台,既是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也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各类资金资源“投资于人”的关键路径。
对儿童友好,本质是对未来负责。把对儿童的关爱、尊重与保护,融入国家治理、城市发展、社会运行的每一个细节,既是守护今天的幸福童年,更是夯实民族复兴的未来根基。以制度护航成长,用行动践行承诺,才能为亿万儿童撑起一片晴空,为国家发展培育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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