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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城市楼宇中的人们可能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生存悖论:我们掏空六个钱包、背上二三十年房贷,买下一套四面围墙的房子,本以为终于攥住了私人领地的绝对主权,到头来却发现,这套房子的 “领土完整”,从来都管不住钻进耳朵里的那些“噪声”。
没有经历就没有发言权,我是过来人,两年前写完《邻里噪音问题应对手册》后,我决定不再重拾回忆。但看到这几年越来越多人跌入困境四处求解,那我必须再提笔为了让迷途的旅人们能够找到回家的路,为追求安静之家的所有人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淋过雨的人想要替没有伞的人撑一把伞,哪怕世上太多人不理解我,我也毫无怨言,论迹不论心吧。
我曾经也经历过这样的魔幻日常:工作日加班到深夜,刚躺平准备入睡,楼上夜猫子邻居就开始折腾。难得有个周末想补懒觉,小区广场的广场舞音响准时准点响起;居家办公想要专注一小时,楼下装修的电钻声、楼上孩子的跑跳声、隔壁邻居的吵架声......像一支无孔不入的军队,攻击着我家那隔音脆弱的墙体和楼板。
当你忍无可忍想要维权时,总会收获一套标准PUA话术——“城市里哪有不吵的?太矫情了吧”、“嫌吵你去住深山老林啊”、“别人都能忍,怎么就你事多”、“受不了你就去买别墅”等等。久而久之,我们自己也开始自我驯化,把耳塞当成居家必备品,把 “能睡个安稳觉” 当成一种奢侈品,却从来没认真问过一句:在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里,想要拥有不被噪音打扰的安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基本权利吗?
这是 “感官的政治学” 最隐蔽也最残酷的真相,我们总以为权利是写在法律里的财产权、居住权、人身自由权,却很少意识到,对自己感官的支配权,才是所有权利的起点。而安静,这项支配我们听觉最核心的权利,早已在城市化的喧嚣里,被系统性地忽视、剥夺、异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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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官的政治:谁在支配我们的耳朵?
政治学从来不只是庙堂之上的制度与规则,它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藏在我们的眼睛能看到什么、鼻子能闻到什么、耳朵能听到什么里。所谓 “感官政治学”,核心就是一个最朴素的问题:谁有权决定,我们的感官要接受什么?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写过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人的感官的丰富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 这句话戳破了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误区,我们总以为耳朵听到什么,是一件 “自然而然” 的事,却忘了你在自己家里能听到什么,从来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城市规划、权力逻辑、市场规则共同作用的政治产物。
中国的城市规划,早在上个世纪就定下了 “要致富先修路” 的底层逻辑。我们修八车道、十车道的城市主干道,把高架修到居民楼的窗外,给车流设计了最顺畅的通行路线,却唯独没给路边的居民设计一道足够厚的隔音屏障;我们推行 “商住混合” 的先进规划理念,楼下就是商铺、出门就是商圈,美其名曰 “15分钟生活圈”,却从来没考虑过,商铺的大喇叭、夜市的喧嚣、车辆的鸣笛,会给居民带来多么严重的噪音轰炸。
更离谱的是,房屋隔音性能严重不足。当一个城市人口快速增加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群蜂窝式地居住在同一栋大楼里,生活习惯上的南辕北辙,作息时间上的黑白颠倒,各家关上大门六亲不认的社会现状,让本就不堪重负的房屋隔音成为噪音的“培养皿”。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人们,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语重心长的一句“相互体谅”也早就变了味道。
这本质上是一场权力的倾斜,当城市发展的优先级永远是 “车流畅通”、“经济增长”、“土地财政” 、“人口红利”时,居民的耳朵,就成了可以被随意牺牲的代价。住宅设计师在图纸上画下一个楼盘时,会精准计算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采光时长,却很少有人计算,楼里楼外多少分贝的噪音,会让多少人从此失去睡个安稳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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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对感官权利的剥夺,还被市场包装成了 “消费选择”。德国汉堡大学的一项研究用数据证明,住宅周边的道路噪音每上升1分贝,房价就会出现0.23%的折价。如果把德国的标准放到中国的城市里,一套500万元的房子,临街噪音房比小区楼王至少便宜几十万元,这是二手房市场的常态。但是买了楼王就能高枕无忧吗?并不是,那些价值千万的豪华商品房,也有各种意想不到的噪音矛盾,逃过了室外的吵闹,逃不过室内天花板的“轰炸”。
可这件事细想起来,简直荒唐。本该是所有居民平等享有的 “安静权”,被市场变成了需要额外付费的奢侈品。就像你不能说 “嫌自来水脏你去买矿泉水啊”,因为喝干净的水本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你也不能说 “嫌吵你去买别墅啊”,因为在自己家里拥有不被打扰的安静,本该是每个买房人、每个租房人都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这时候总会有人抬杠,住在乡下还能听到鸡鸣犬吠,难道你能要求鸡和狗也尊重安静权吗?我的回答很简单,如果你是狗,喜欢乱叫打扰他人休息的,那我也有权找到你的主人要求对你进行管理,难道打扰别人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吗?大自然的声音和扰人的噪音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自然形成的,后者是人或人的附属物造成的。
市场把安静明码标价:想要安静请多付几十万,买小区的楼王。想要24小时不被打扰?请买远离主干道、远离商圈的低密独栋别墅。对于那些预算有限的普通人,只能被迫住进噪音里,用自己的耳朵、自己的睡眠、自己的心理健康,为城市的发展买单。这哪里是 “消费选择”,这分明是一场基于财富的感官权力分级,富人能买下听觉的安宁,而普通人只能被迫接受噪音的驯化。这些话虽然难听,但就是残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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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噪音的原罪:被打破的私人领域,被消解的日常生活
对住房噪音的批判,从来不只是 “扰民” 这么轻描淡写,它本质上是对私人领域最粗暴的侵犯,是对普通人日常生活最彻底的摧残。
阿伦特在《人的条件》里,把人的生活划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公共领域是我们参与社会、参与政治的场合,而私人领域,也就是我们的家,是我们卸下所有社会身份、回归自我的最后避风港。私人领域的核心,是 “不被打扰的权利”。你可以在自己的家里做自己,不用迎合任何人,不用担心被任何外界的声音强行闯入。
噪音恰恰是击穿公私领域边界最锋利的刺刀。它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不需要打开你家的门锁,就能直接钻进你的耳朵,闯进你的私人空间,把公共领域的喧嚣,强行塞进你最私密的生活里。当你在自己家里,连安静睡一觉、安静看一本书、安静和家人说句话都做不到时,你的私人领域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
我们以前总在吐槽 “公摊面积” 太坑,可噪音带来的 “感官公摊”,才是最离谱的霸王条款,你花了几百万买下了房子的套内面积,可你的耳朵,却要被迫和楼上蹦跳的小孩、楼下爱争吵的邻居、隔壁的装修师傅、以及那些嗡嗡作响的空调 “公摊”。你没有任何办法拒绝,只能被动接受,就像有人强行闯进你家客厅,对着你的耳朵不停喊话,而很多人都会告诉你 “这很正常”、“你应该理解和大度”、“住这种房子避免不了的”。这真的对吗?
这种持续的噪音入侵,正在慢慢消解我们的日常生活,异化我们的感官能力。城市社会学家列斐伏尔在《日常生活批判》里说:“现代资本主义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把殖民的触角伸到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让我们连最私密的生活,都被异化、被控制”。当我们的耳朵每天被持续的噪音轰炸,我们的感官会慢慢变得麻木。我们开始被迫习惯临睡前检查房间里是否有来自天花板的噪音,习惯必须戴着耳塞才能入睡,习惯在每一个深夜失眠,习惯被他人评价是“矫情”的人,习惯了焦虑与压抑。
我们慢慢地失去了 “听见安静” 的能力,我们忘了,安静不是 “完全没有声音”,而是能听见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听见雨打在玻璃上的声音,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的声音。这些声音,是我们和世界,和自我最本真的连接。
马克思说,当人的感官被异化,人就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力量。当我们的耳朵再也听不到自然的声音,不再能享受安静的美好,只能被动接受噪音轰炸时,我们就不再是自己感官的主人,而成了被噪音支配的客体。我们每天在噪音里焦虑、失眠、烦躁,却从来没意识到,这不是我们 “太矫情”,而是我们最基本的感官权利,正在被持续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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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权的荒诞:当基本权利变成了 “求告无门”
如果说对安静权的剥夺是一场系统性的暴力,那维权的困境,就是这场暴力最荒诞的收尾。
当代都市人的噪音维权,堪称一场现代版的 “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关关都是死胡同。你被邻里噪音吵得睡不着,去找物业,物业摊手说 “我们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你打居委电话,居委说 “邻里噪音不归我们负责”;你鼓起勇气报警,警察来了只能调解,劝邻居小声一点,可警察一走,一切又回到原样,甚至还会变本加厉;你想去法院起诉,先要自己收集一大堆证据,耗费精力折腾大半年,最后真的能得到你想要的安静吗?
最让人无力的是整个社会对噪音受害者的 “误解”。只要你提出 “我想安静一点”,立刻就会被贴上 “矫情”“事多”“不合群” 的标签。仿佛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想在自己家里睡个安稳觉都成了奢望。而那些制造噪音、侵犯别人权利的人,反而成了 “正常的大多数”。他们总会说:我在自己家想干嘛就干嘛,小孩顽皮是天性,走路咚咚响是正常生活,甚至连铺一张地毯都会被他们视为是一种“过分的要求”。
这种荒诞的现状,本质上就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和法律,从来没有真正把 “安静权” 当成一项严肃的基本权利。我们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早就出台了,可执行起来却处处是漏洞:白天各种噪音超标没人管;夜间低频噪音扰民依旧没人管;小孩跑跳打扰邻居休息没人管;居民楼里不装隔音弹钢琴还是没人管。法律写在纸上,却落实不到普通人的生活中。
很多年前我出差去德国,在德国,晚上10点之后,公寓楼里连大声洗澡、冲马桶都会被邻居投诉,一楼大厅贴着温馨提醒:晚上10点之后禁止使用洗衣机,周末禁止一切装修。在纽约,公寓楼里也有严格的噪音规约,邻居走路声音太大可能被房东解约。这些国家并不是没有住房噪音,而是他们更关注居民对安静的需求,对居住人的安静有明确的要求。虽然在国外也会有各种住房矛盾,但公职部门在安静权上是达成共识的——你的自由,永远不能以侵犯别人的耳朵为代价。
我们的社会却陷入了一种 “谁制造噪音谁有理” 的怪圈。吵闹的邻居会说“我买的房子我想干嘛就干嘛”,广场舞大妈会说 “我们有健身娱乐的权利”,商铺老板会说 “我们有做生意的权利”,装修师傅会说 “我们有干活挣钱的权利”,可唯独受害者 “不被打扰的权利”,被所有人视而不见。
权利的边界从来都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有你的生活权利,但没有一到晚上就在地板上折腾噪音打扰他人的权利;你有做生意的权利,但没有用喇叭24小时轰炸周边居民的权利;你有装修的权利,但没有在非规定时间用电钻钻碎别人睡眠的权利。当整个社会都在纵容噪音制造者,却指责受害者 “太矫情” 时,这不是 “包容”,这是对基本权利的集体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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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写在最后:安静不该是奢侈品,该是底线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个很讽刺的细节:当年我去买房子的时候,销售给我讲地段、讲学区、讲户型、讲绿化,讲得天花乱坠,却从来不会主动告诉你,这套房子白天噪音多少分贝,晚上会不会被不守规矩的邻居吵到。我们也看了很多买房攻略,教你怎么算公摊、怎么避坑、怎么砍价,却很少有攻略会告诉你,怎么检查房子的隔音水平,怎么判断这套房子能不能让你睡个安稳觉。
这恰恰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集体盲区:我们太关注房子的 “价值属性”,却忘了它的 “居住属性”;我们太在意房子能给我们带来多少财富,却忘了它最基本的功能,是给我们一个安心、安宁、安稳的家。
我们国家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实现了 “居者有其屋” 的宏大目标,让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可现在,是时候往前走一步了,去实现 “居者安其屋” 的朴素愿望。
这需要城市规划者真正从 “房本位” 转向 “人本位”,把居民的安静权,放到和经济增长同等重要的位置;需要法律和制度,真正把 “安静权” 落到实处,让噪音制造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受害者有处可诉、有法可依;需要我们整个社会,扭转那种 “嫌吵就是矫情” 的错误观念,明白不打扰别人是最基本的公共道德,而不被别人打扰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
毕竟,我们买一套房子,不是为了给自己买一个钢筋水泥做的噪音牢笼。我们来到城市,不是为了在无尽的喧嚣里失去听见安静、感受生活的能力。感官的政治学,最终要回归到人的本身。所有关于城市、关于居住、关于权利的叙事,最终都要回答一个最朴素的问题:我们能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安安稳稳地享受属于自己的“安宁”?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该是奢侈品,该是每个普通人,都能握在手里的基本权利。
作者:傅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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