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西安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榆阳区迎宾大道白玉兰酒店装修项目中拖欠5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5.57万元,且拒不整改,被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该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案件文号为“榆区人社监罚字〔2026〕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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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与处罚详情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项目施工中拖欠刘鹏等55名工人薪资合计85.57万元。榆阳区人社局曾于2026年2月24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榆区人社监令字〔2026〕24号),要求其限期整改,但该公司未落实。最终,人社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条款,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与行业背景
劳动保障法规的严肃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整改的,可处以罚款、责令支付赔偿金等处罚。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力度。
建筑行业信用惩戒机制
根据榆林市信用修复政策,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范畴,企业可能面临联合惩戒,包括限制参与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此外,若该公司后续未完成信用修复,其不良记录将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等平台长期公示,影响企业社会信誉。
后续影响与社会监督
目前,该处罚信息已同步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查询案件详情。人社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若企业仍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更高层级联合惩戒。
(本文信息源自政府公开公示数据,案件进展将持续关注。)
注:报道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额等关键信息均引自信用中国(陕西榆林)官网公示内容,案件细节以官方最终通报为准。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城市经济导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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