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让同船共事的李明与陈伟(均为化名)从工友变成了“冤家”。报警、撤销、再报警……当纠纷陷入僵局,船舶已从广东驶回平潭。在区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一场由指导法官主导、多部门联动的“海上纠纷陆上解”行动悄然展开。最终,这起纠纷在“家门口”圆满化解,一面写满群众认可的锦旗,为这场风波画上一个温暖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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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漂”回平潭的海上风波
李明与陈伟同为一艘运输船船员,常年海上漂泊,本是同舟共济的伙伴。一日工作间隙,二人在船上饮酒,却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竟拳脚相向。冲突中,李明受伤,他当场拨通了报警电话。但在广东湛江海警赶往途中,双方在旁人劝解下情绪稍缓,又因担心影响工作,便以“已自行协商清楚”为由仓促撤销报警。这场看似平息的风波,却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船舶继续航行,但纠纷并未随海浪散去。回到平潭后,李明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与陈伟交涉,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各执一词,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李明试图再次寻求广东湛江海警帮助,却被告知涉事船舶已离开其管辖海域,案件处置面临管辖衔接的现实难题。“难道要为了这事再跑一趟广东?”就在双方感到求助无门、心力交瘁之际,经人指点,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区综治中心大门。
联合化解:法官协同多方力量专业调解
区综治中心接待窗口了解基本情况后,敏锐意识到该纠纷虽经报警又撤销,但矛盾未实质化解,且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存在升级风险,中心立即启动“一站式”纠纷联调机制。驻中心指导调解法官经研判认定,纠纷虽发生在船舶上且已报警,但属普通民事侵权纠纷,平潭可依当事人申请组织调解,遂主动靠前、提前介入,迅速组织同驻中心的公安局民警、专职调解员,组建联合调解组。“不能让群众带着心结离开。”指导法官说道。
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明显,李明坚持高额赔偿,陈伟则称对方也有责任。面对僵局,调解组采取“背对背”调解法。法官聚焦核心争议,一方面,向李明详细释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计算标准和举证责任,引导其诉求回归合理区间;另一方面,向陈伟明确其作为动手方的过错责任,并理性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民警则从治安管理角度,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指出打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强化双方对规则的敬畏。“你们同船共事是缘分,海上风雨同舟更需要互相担待。”调解员的一番话,触动了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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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解组抓住双方希望尽快回归正常生活的共同意愿,促成“一揽子”解决方案:陈伟一次性向李明支付赔偿款15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不再追究。为确保协议效力,指导法官当场引导双方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签字、转账、握手,在综治中心调解室里,这对曾经的工友终于放下芥蒂。
之后,一面印有“综治担当,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调解组手中。“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也不用两地奔波,在这里就彻底解决了问题!”李明感慨道。这面锦旗,不仅是对调解工作的肯定,更是对综治中心的认可与赞誉。
机制赋能:“只进一门”的治理智慧
从广东海域到平潭港湾,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这起纠纷的化解路径,是实验区深化“综治中心+”多元共治模式的生动实践,清晰展现了“综治中心吹哨、法官全程指导、专业力量报到”联动模式的高效与温度。
平台汇聚合力,通过整合法院、公安、妇联等多部门资源,变“群众多门跑”为“力量一门聚”,实现纠纷调处从“分散流转”到“一站集成”的根本转变。专业赋予权威,通过指导法官的前置介入与专业指引,确保调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的衔接运用,打通非诉解纷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定分止争的终局性。温情提升效能,通过“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艺术,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真正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效能。2025年以来,区综治中心已通过联调机制成功分流并化解各类纠纷2605件,调解成功率达68.92%。
“群众带着纠纷来,我们就要负责到底。”驻中心指导法官吴岚芳表示。从“海上”到“岸上”,从“冲突”到“和解”,区综治中心正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书写在基层治理的最前沿。
供稿:周佳雲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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