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发布一则罚单,剑指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虚列农险业务管理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0.5万元,对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农险专员李双文警告并罚款1.5万元,对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邻水支公司经理蒋华琴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去年9月,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也因虚列费用等问题被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安全生产责任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虚列费用,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被罚款70万元,李方舟(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蒋飚(时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个人业务支持部经理)因虚列费用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保险”)成立于2011年1月,是注册及经营总部均在四川成都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机构,系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2016年12月,锦泰保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0026),是中西部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1.88亿元,股东14家,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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