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3月13日发布的公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浙商证券;证券代码601878)因存在多项合规问题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完善,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并非浙商证券今年第一次收“罚单”。
1月23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浙商证券杭州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该分公司存在对投资者以往交易合规审核把关不严、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近一年内,浙商证券及其子公司屡遭监管点名。
2025年3月,证监会官网发布9条行政执法决定,其中两条涉及浙商证券,剑指公司内控问题。证监会责令浙商证券针对投行业务存在的多项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该公司投行业务两位相关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此外,根据宁波证监局在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公告,浙商证券宁波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5年11月,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经查,2025年1月至7月,该公司对拟聘任董事尽调不充分、人员准入把关不严,所报送的监管信息存在错误,对人员管理存在合规漏洞。
浙商证券成立于2002年,2017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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