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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法院公民法庭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涉企合同、民间借贷、离婚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在90后女庭长曾真的带领下,创新构建“政府先行调、村社集中调、法庭焦点调”的三阶递进一体化调解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梯次过滤、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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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疏导
政府综治中心“先行调”
法庭主动与乡镇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对于起诉至法庭的涉众型、群体性纠纷或矛盾尖锐但仍有缓和余地的案件,立案前先行引导至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统筹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调解力量进行联合“会诊”,利用其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开展首轮调解,将大量简单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庭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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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端聚力
村社基层组织“集中调”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但事实相对清楚、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小额借贷等纠纷,法庭依托“一村一法官”的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调解、巡回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村社干部、乡贤人情熟、威信高的作用,将调解现场延伸至村委会、社区。法官在此过程中提供法律指导,确保调解方向不偏不倚、协议内容合法,实现法律判断与乡土人情的有机融合。
终端保障
法庭庭审过程“焦点调”
将调解理念贯穿法庭审判活动始终。立案时配备书记员进行调解引导,送达时开展调解摸底,开庭前组织“背对背”沟通,庭审中在合适时机面对面调和,判决前进行最后析理劝导。法庭特别注重运用“巡回审判”这一载体,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在审理赡养案、婚约财产等典型案件时,邀请群众、村社干部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对于涉企标的额高的合同等复杂案件,法庭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信誉账”,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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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提升了1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39%,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优于合理区间,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8%,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矛盾萌芽之时得以消弭。“三阶递进一体化调解模式”的深度运用,已成为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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