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呼我为
近日,乐清城南街道南琨华园的一位业主在民呼我为平台上发出投诉,称楼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违规增设厨房,让他非常烦恼。经乐清住建局介入,此事于3月2日有了答复。
举报内容
您好,我是乐清市城南街道南琨华园的业主。现就楼上另一位业主擅自将套房违规改造成两套房用于出租,将原厨房违规改造为房间,原餐厅和客厅位置违规改造为厨房,擅自新增两个厨房一事,向贵单位提出正式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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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事实:该业主在未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房屋内部结构进行了重大改动,将原餐厅和客厅违规改造为厨房,并安装了灶具、水槽等厨房设施。
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规定。
2.造成的危害:
严重漏水风险:厨房用水量大,且该区域原没有防水层,不适用于厨房长期、大量的用水环境、空调排水,以至于我家末装修餐厅的天花板已出现渗水/发霉、钢筋生锈腐蚀迹象,房屋价值受到严重损害,且随时面临进一步的财产损失风险。
异味与噪音扰民: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和气味通过管道或缝隙扩故至楼下,严重影响居住环境。改造后,抽排水、排烟设备运行时嗓音巨大,尤其在夜间设备运行噪音严重。
结构安全隐患:该改造行为擅自更改了房屋的排水、空调排水、排烟管道,并对楼板进行了结构性改动,导致楼板载荷大幅增加,对建筑结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本人曾多次与楼上业主及物业公司沟通,希望其停止违规行为并恢复原状,但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发放整改通知后,楼上业主仍然在违规继续装修,导致现在楼上出租房内人员已经入住,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鉴于上述情况,该违规改造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对本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了现实威胁。
恳请贵单位:派员前往现场核实楼上房屋的违规改造情况。并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责令乐清市城南街道南琨华园10幢701室业主恢复房屋原状、拆除违法增设两个厨房及排水管道。
3月2日乐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内容
我局工作人员经现场勘察,已将该户违法线索移交至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移送函编号:乐住建发2025]211号文件)依法处置,我局职能已履行完毕。
经了解,城南街消执法中队已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如限期未改正,将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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