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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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违法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117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消限字〔2025〕第0453号)、《询问笔录》2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及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店运河新镇)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肥西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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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权结构全景图来看,合肥市乡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合肥乡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而合肥乡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则为肥西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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