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获判无罪,而唯一有罪的被告、前蓝委蔡正元因犯业务侵占罪,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3年6月徒刑定谳,至今尚未被通知入监执行。蔡正元声请再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庭,被问及声请原因、有没有信心获得平反机会,他指出是为了争取自身清白,是否能获得清白,“要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
蔡正元未被通知执行,是因为台“高院”在去年12月31日宣判之后,至今未将卷证送给检方。“高院”指出,因本案卷宗、证物多达200宗、200项,书记官已加速整理,近日就会移送检方执行。
至于蔡涉犯商业会计法部分,一审判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二审也维持一审判决,目前上诉审理中。同案被告还有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两人一审无罪,但二审判洪菱霙因蔡违法行为而取得的未扣案犯罪所得4113万元没收。
“高院”今开庭,蔡正元指出,原确定判决有2件事情认知错误,一是中影股权案,二是时任中影公司副董事长庄婉均掏空案。蔡说,因为自身政治身份敏感性,加上财产申报的原因,他是用阿波罗公司作为中影股权交易案、处理庄婉均掏空案的“平台工具”,否则他只要交易一次就得申报一次,很快就会上社会新闻。
他说,他和中投公司、庄婉均、罗玉珍之间有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判决认定他是阿波罗公司员工,而成立侵占,但实际上是他委托阿波罗公司,而非庄婉均、罗玉珍委托的。他说,要是他为阿波罗公司员工,根本不用处理庄婉均掏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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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蓝委蔡正元。(台媒)
蔡正元澄清,庄婉均掏空中影资金7.5亿元,他为处理掏空案,去向庄婉均要资产要不到,庄女把财产都交给黑道,找黑道和他谈判,他为处理掏空案也付出很大的代价,而罗玉珍没有出一毛钱。
他也说,他处理掏空案,因黑道不满他的作法,还找人向他开2次枪,其中一次危及生命,若他不幸身亡,法院也不用费心处理本案,“我早就化作骨灰”,他为此付出庞大代价,甚至生命代价。
蔡正元说,台北地检署2017年跑到他家搜索、声请羁押,指控他侵占中影资金,“我蒙了”,之后法院裁定羁押他4个月,他发现检方不断增加罪名,不只指控他侵占中影资金,还有侵占领航基金会的资金,“我又蒙了”。
他说,最后起诉书出来又变成他侵占阿波罗公司的钱,认为检方是“先射箭再画靶”,要找罪名扣在他头上,他认为一审法院不理解其中缘故,二审法院又接受如此解释,但与事实不符,他才声请再审盼法院明察。
蔡正元委任律师指出,原确定判决误解股权负责契约的争议,实际上阿波罗公司为蔡正元一人所有,蔡也是实际负责人,更自始至终为交易主体,阿波罗公司只是交易的平台工具,蔡是终局受益人,委任阿波罗公司移转资产,不存在“致生损害于阿波罗公司财产”的情形。
法官问及商会法及检方是否执行,律师回应,商会法部分有上诉第三审,目前也尚未收到执行通知书。法官庭末谕知案件侯核办。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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