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3月3日消息,电动自行车在屋内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再敲警钟。
云南消防发文称,云南昆明一自建房因租户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最终租客与房东双双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该起火灾发生在昆明一自建房内,起火点为建筑一楼门厅,租户吴某在此处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插线板线路短路,引燃电动自行车及周边可燃物,火势迅速蔓延。
所幸辖区消防员接警后快速出动,及时将火灾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自行车已被烧成骨架,现场狼藉。
事故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租客吴某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十日;房东董某因未有效履行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不容小觑,楼道、门厅、家中等密闭空间易燃物多,电池一旦起火爆炸,火星易引燃周边物品,产生的有害气体难以扩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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