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重磅部署,持续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为人民而战、让群众有感,严惩“蝇贪蚁腐”,纠治顽瘴痼疾,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然而,重庆巫山县前头包重点民生项目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历经五年仍烂尾停工,成为基层治理、依法行政、干部作风的反面典型,与中央执纪执法为民要求背道而驰,亟待纪检监察机关彻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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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巫峡镇西坪六组(前头包)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是惠及数百群众的重点民生工程,契合《“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保障搬迁群众安居权益”的核心要求。项目方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重庆市批文巫山县批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核定建设44610平方米,然而建设约八千平方米时,被人为因素干扰,导致民生项目中途夭折,项目方积极响应脱贫攻坚号召投入巨额资金推进建设。这本是落实中央易地扶贫搬迁决策、保障群众安居的重点民生民心工程,却因当地职能部门推诿扯皮、乱作为和时任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县长陈某福违规干预,陷入了长达五年停工烂尾绝境。投资方血本无归、负债累累,搬迁群众安居无望,巨额民间投资付诸东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恶劣民生影响。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发酵期间,先后有三家中央媒体赶赴巫山实地核查、协调推进该重点民生项目进展,当地相关部门虽当面作出整改表态,承诺妥善解决,却始终无任何实质动作,媒体离场后事项便石沉大海、雁过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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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持续发酵的舆论与群众多年的诉求,相关责任人非但没有拿出整改解决的诚意,反而动起了“歪心思”,将精力放在了试图私下公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上,妄图用堵嘴封口的方式掩盖问题,而非直面民生痛点、纠正自身错误。该重点民生项目烂尾根源清晰:开挖基础工程时正常施工,基础工程竣工后,巨额资金已全部投入。进入主体建设阶段时,时任分管城乡建设副县长竟以回应媒体时提出的“地理位置特殊”、区域规划调整为借口,在项目开工两年后以口头指令中途叫停;又以巫峡镇人民政府辖区区域规划调整、划转至高唐街道办、属地管理变更为由推卸责任,前后两套说辞、一地两策,将合法民生工程当作权力博弈的牺牲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面对媒体的监督,陈某福对搁置五年的民生烂尾始终“公事公办”式推诿扯皮、拒不解决,反倒转头通过熟人出面,试图私下“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把本该用于为民履职的公权力,用在了堵嘴封口上。
一边是对民生烂尾的不作为、慢作为,对群众与投资方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一边是对提出问题的人“精准发力”,妄图用私下公关的方式平息舆论,这种“解决问题不行,解决提问题的人在行”的荒诞行径,彻底暴露了其权力观的扭曲与为民初心的丧失。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深度剖析指出,巫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任分管副县长陈某福,在项目推进中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违反行政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背离中央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影响极坏。
媒体灵魂九问:
一、乱作为之问:项目手续齐全合规,为何仅前头包安置点被无故认定“手续不完善”?县域同类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均正常施工建设,是否存在一地两策?
二、政府诚信之问:巫峡镇人民政府曾明确授意“未批先建、边办边建”,如今以区域规划调整为由,甩锅、推卸责任,是否透支基层政府公信力,违背诚信行政原则?
三、以权压法之问:时任分管副县长陈某福以口头指令叫停合法许可项目,强行干预施工;五年间对项目烂尾问题不闻不问,是否构成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权力寻租之问:重点民生项目停工期间,县域其他安置点全部建成投用,唯独前头包长期停滞,是否存在权力寻租与利益庇护?
五、损失承担之问:因政府失信、行政失当造成直接损失超千万元,巨额损失由谁承担、谁来赔付,如何守护群众与投资方合法财产?
六、践踏法律之问:合法行政许可被随意否定,法定程序形同虚设,公权力是否沦为个人意志工具?
七、基层治理之问:五年信访诉求石沉大海,中央媒体三次实地协调均无疾而终,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何彻底堵死,如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八、政策落实之问: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决策及《“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是否打折扣、搞变通、台上一套、台下一套、阳奉阴违,严重违反群众工作纪律?
九、自我革命之问:当地能否正视问题、依法纠错?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何时落到实处,呼应中央集中整治要求?
这一连串的追问背后,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与媒体的正常监督,相关责任人不想着如何解决烂尾难题,反而试图私下公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行为究竟是在维护地方形象,还是在为个人的失职失责遮丑?这种对抗监督、漠视民意的做法,又将给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带来怎样不可逆的伤害?个别官员三观错位,深信正义也许会迟到,终究不会缺席。
权威法律分析:涉嫌多项违法 触碰纪律法律红线
一、违反行政法,背弃信赖保护与公平执法原则
合法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巫山相关部门无故否定许可效力,违背《行政许可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项目推进,属滥用行政职权。依据《城乡规划法》,项目规划许可合法有效,职能部门无正当理由拒办后续手续,构成行政不作为;对同类项目执行双重标准,违背公平公正执法要求。同时,相关部门拒不公开审批文件等关键信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重侵害群众与项目方知情权、监督权。
二、侵犯民法典保护的合法财产权
《民法典》第三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因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导致项目方巨额投资损失、财产权益受损,当地政府应依法承担赔偿补偿责任,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与群众利益的必然选择。
三、涉嫌渎职违法,符合职务犯罪构成要件
从刑法层面看,相关责任人违规干预合法民生项目,致工程停滞五年、群众与企业利益重大损失,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长期放任烂尾,不履行协调监管处置职责,损失持续扩大,已触及玩忽职守情形。如查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涉嫌徇私舞弊类职务违法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理。
专家刚性建议:依法纠错、足额补偿、从严问责
紧扣中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提出三项刚性处置建议:一是依法纠错,补偿到位,立即重新认定项目合法地位,按市场评估回购资产,足额补偿全部合理损失,坚守“谁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二是追责问责,绝不姑息,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立案核查,查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事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实事求是,杜绝一刀切,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新官必须理旧账”,不得以个人意志替代法律,保障符合乡村振兴规划的合法重点民生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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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对标中央部署 彻查巫山烂尾工程背后腐败与作风问题
巫山前头包安置点五年烂尾,集中暴露基层治理突出问题: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漠视民生与法治,背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要求;少数公职人员以权压法、公权私用;部门推诿、新官不理旧账,无视群众信访诉求与中央媒体监督,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与政府公信力,与中央“为人民而战、让群众有感”的要求格格不入。
民生为基,法治为纲。媒体郑重呼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此案,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背后失职渎职、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问题;彻查相关责任人试图私下公关封口、对抗舆论监督的违纪违规行为,对陈某福及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从严问责;督促巫山依法赔偿补偿、完善手续,保障数百群众安居权益,以刮骨疗毒决心修复基层治理生态,让公平正义在基层落地。
五年烂尾,是地方治理、法治建设、干部作风的终极检验。唯有实事求是、依法纠错、严肃问责,才能挽回群众信任,让民生工程回归为民、惠及民生,让中央集中整治部署与乡村振兴规划要求在巫山落地见效。本网将持续关注,直至真相还原、问题解决、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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