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把握分寸,过犹不及。
作为律师也是同样的道理。事情做得过头了,就会产生副作用,个人也会遭到反噬。
比如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度包装
如果一个律师没有真才实学、没有成功案例,但为了宣传自己、获取更多客户而过度包装自己,比如夸大自己的能力,声称办过很多成功案例,甚至帮助很多人平冤昭雪。
在各个地方,比如火车站、看守所门前,大声宣扬自己可以帮助客户状告法院、状告市政府等。
这种情况下,一两次可能还会有点作用,能忽悠一些客户,但时间长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总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和猫腻,最终不会再相信这样的律师,必然会遭到反噬。
二、过度劳累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想要长期工作,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否则同样会遭到反噬。
比如很多律师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的律师因疾病去世,甚至直接死在庭审过程中,这样的例子很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很大可能是因为过度劳累导致身体出现重大问题。不管是严重的疾病还是其他原因,总之和过度劳累有很大关系。
三、过度专业
律师专业能力强,肯定是好事,无论对律师个人还是对客户而言。因为一个不专业、能力不够强的律师,不可能帮助到客户,更不可能为自己拓展更多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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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表现得过于专业,在客户面前有时也不见得是好事。
毕竟,客户需要能听懂你说的话。
如果你天天说法言法语,客户根本听不懂,那你表现得再专业,客户也无法理解,他也不可能委托你,只会转而去委托一个能让他听懂的律师。
四,过于全面。
有句话说得好,“一招鲜,吃遍天”。
如果你什么都懂一点,但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特别精深的,相信客户大概率也不会选择这样的律师。
放在以前或许可以,但现在的客户都相对聪明,文化水平较高,经过网络的“培养”,他们知道哪些律师能真正帮助到自己——肯定是那些在某一领域内深耕多年、相对专业的律师。
他们肯定会选择这种,而不会选择一个什么都懂点皮毛但一点都不专业的律师。
例如,一个律师,工伤案件也懂,婚姻家庭案件也做,交通事故案件也不放过,刑事案件偶尔也接触。
那么因为他的精力过于分散,所以他不可能在某一个领域内做得特别好。
既然你没有一样特别专业,客户为什么要选你呢?选你去把自己的案件办砸吗?
所以,精力过于分散也不是什么好事。
总而言之
一个人也好,一个行业也好,想要有所成就,你就不能什么都做,你就要有所选择,在某一些地方集中精力,在其他的地方可以放松一些。
否则的话,真的会应了那句话:“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命都没了,那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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