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7件“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专题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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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提到,涉高科技、前沿科技领域纠纷案件持续增加。
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互联网核心技术及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迅猛发展,其所具有的技术迭代快、专业程度高、规则待完善等特点,导致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增多,涉及的权利边界认定、技术事实查明、侵权对比判定等问题愈加复杂。
他还提到,涉原始创新纠纷案件占比不断增加。
“伴随我国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科技研发、产出水平不断提高,涉核心技术、基础算法、关键工艺等原始创新内容的案件明显增多,案件审理与保护核心技术权益、维护国家科技竞争优势及产业安全的关系更加密切。”
此外,纠纷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形式更加丰富,协同创新、跨界融合创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主体相应呈现多元化趋势,涵盖大型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及境外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
他说,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针对性制定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用足用好案例库、法答网,促推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发挥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在化解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制发司法建议助推完善管理治理,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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