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东门桥底下又看见她了。
穿件红毛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正用半截蜡烛照着本子写字。
旁边放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支快干掉的口红,一包白沙烟,还有一小瓶白酒。
她不住桥洞最里面,挑了根柱子旁边稍干的地方。
每天五点就起来擦地,叠衣服,往脸上拍粉底,涂口红。
有人送饭她接,但不聊家事,问名字她摇头,问哪儿来的,她只指指 notebook 封面画的山。
上周三她跟一辆银色轿车走了。
回来时口红糊了,头发湿的,坐在那儿擦脸,没哭,也没说话。
志愿者小陈说,那车是之前来过两次的,开车的是个常修鞋的师傅,本地人。
她不是没防备,是比我们更懂哪儿算“安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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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她疯了才天天化妆。
可我翻过她落下的一页纸,字写得比我还工整,写着“三月十五,槐花开,妈说摘下来晒干泡水治咳嗽”。
也有人猜她家里有钱,只是出来玩。
可她脚上那双鞋,鞋底裂了三条缝,用黑胶布缠了又缠。
成都救助站的人来过两次,她没上车。
不是不饿,是怕回安徽后又被塞进那个美容院——老板说招学徒,结果只让她陪酒。
后来她跑了,家里人骂她丢人,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
现在她连身份证都丢了,补不了,也回不去。
东门桥菜市场卖豆腐的大叔最先发现她记事的习惯。
有次递豆浆时顺手看见本子摊开,写了句“今天没被拍照”。
大叔没声张,第二天开始多带个包子,放她擦地的布旁边就走。
三个月后,她第一次主动问:“你这儿,缺人搬豆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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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后来真给安排了个临时岗,在社区驿站理货。
不用交社保,按天结钱,下班能锁门自己待着。
她还是每天五点起,还是涂口红,只是把蜡烛换成了小台灯。
笔记本没扔,但新页上多了一行:“第七天,没被接走。”
前两天整理旧物,翻出她最早留下的一页,背面用铅笔写的:
“他们看我打扮,就当我没事。
其实我只是想让人靠近时,别先捂鼻子。”
她搬走了。
桥洞空了一块地方,地上还留着两个浅浅的粉笔印,像是画过椅子的轮廓。
我蹲下摸了摸,灰很薄,但有点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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